江蘇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股票復牌的提示性公告

江蘇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股票復牌的提示性公告

證券代碼:002323 證券簡稱:*ST百特 公告編號:2019-09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江蘇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將於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繼續停牌一天,並於2019年12月4日(星期三)開市起復牌。股票簡稱由“*ST百特”變更為“ST百特”;股票代碼“002323”不變;股票交易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仍為5%。

一、公司股票停牌的情況

2017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2017]102號)。公司已於2017年12月16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網站進行了披露(公告編號:2017-099)。

2018年7月4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來的《關於通報江蘇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案被中國證監會移送公安機關的函》(中小板函【2018】第5號),公司因涉嫌構成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中國證監會移送公安機關。公司已於2018年7月5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網站進行了披露(公告編號:2018-091)。

公司股票於2018年7月5日停牌一天,並於2018年7月6日起復牌,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證券簡稱由“雅百特”變更為“*ST百特”,證券代碼“002323”不變,股票交易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變為5%。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6日復牌之日起滿三十個交易日,於2018年8月17日開市起繼續停牌。

2018年11月16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發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司繼續維持停牌狀態。

二、公司股票復牌及後續交易安排

經鹽城市公安局立案偵查,江蘇省鹽城市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檢察院”)於2019年4月依法向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提起公訴,被告人為實際控制人陸永及相關當事人李馬松,並指控陸永、李馬松個人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作出【(2019)蘇09刑初14號】刑事判決。公司已於2019年9月10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網站進行了披露(公告編號:2019-072)。

上海海華永泰(北京)律師事務所出具了《法律意見書》【(2019)海律函0035-3號】,認為公司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證監會移送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的規定,檢察院依法對實際控制人陸永及相關人員李馬松提起公訴,未對公司提起公訴。在法院對陸永、李馬松已做出生效判決、該刑事案件已經結案的情況下,公司就該刑事案件已無須承擔被刑事處罰的責任。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法律意見書》。

根據通知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若公安機關決定不立案或者撤銷案件,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人民法院作出無罪判決,經公司申請,本所恢復其股票正常交易”,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恢復正常交易。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股票將於2019年12月3日繼續停牌一天,並於2019年12月4日開市起復牌。

三、風險提示

(一)公司2018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45,993.83萬元;2019年1-9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863.33萬元,主營業務盈利能力仍較弱。如果2019年年度經審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負,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2.1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二)因公司部分債務出現逾期,部分債權人申請凍結了公司的部分銀行賬戶。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3.1條第(二)款的規定,觸及“公司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的情形,深交所於2019年7月10日對公司股票交易實行其他風險警示。截止目前上述情形未消除,公司股票將繼續實行其他風險警示。詳見公司於2019年7月10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於公司主要銀行賬戶被凍結事項觸發了其他風險警示相應情形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55)及同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於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及繼續實行其他風險警示暨風險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19-094)。

(三)公司陸續收到南京中級人民法院發來的《應訴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截止目前共計收到1188起起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的案件,累計索賠金額為98,078,980.81元。其中,2018年度公司對715起案件預計負債47,969,829.25元,原累積索賠金額為54,531,591.77元。其餘473起案件,累計索賠金額43,547,389.04元。因部分案件最終判決結果及執行存在不確定因素,對2019年業績將產生一定負面影響。公司將及時對上述訴訟事項的進展情況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有關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刊登的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相關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江蘇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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