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黃官祥因未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被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其戶籍所在地為廣西桂平市馬皮鄉水秀村新地屯48號。歡迎社會公眾向執行法院提供其財產線索,並對有高消費、轉移或隱藏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
執行案號:(2019)粵0607執4423號
立案時間: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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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官祥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黃官祥
年齡:48
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452523197112283519
執行法院: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2019)粵0607民初1714號民事判決書、(2019)粵06民終9193號民事判決書
尚未履行的義務:退還貨款90000元、支付違約金50000元,並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案件受理費及保全費4880元。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的具體情形: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
戶籍所在地:廣西桂平市馬皮鄉水秀村新地屯48號
經常居住地:不詳。
案件來源:李澤宏訴黃官祥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粵0607民初1714號民事判決書、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粵06民終9193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依上述判決,黃官祥須退還李澤宏貨款90000元並支付違約金50000元。因黃官祥未履行上述義務,根據權利人申請,本院於2019年10月23日立案執行。本院已向黃官祥發出執行通知書等,其未按通知履行義務亦未按傳喚到庭報告財產。
聯繫舉報電話:(0757-87393992/18818760161)
聯繫人:李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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