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把實施憲法提高到新水平

  12月4日是第六個國家憲法日,在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之際,大力弘揚憲法精神,不斷增強人民群眾憲法意識,讓憲法精神真正烙印於每一個人心中,意義更為深遠。

  “立善法於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於一國,則一國治。”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關鍵是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和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從設立國家憲法日,到實行憲法宣誓制度,到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一系列有力措施,凝聚起了依憲治國的強大力量。

  “法者,天下之準繩也。”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行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憲法是社會整合的基本依託,是凝聚社會力量的堅實載體,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最根本的秩序保障與制度規範。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體制機制”,這對憲法實施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化的要求,對更好發揮憲法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中的重大作用提出了新要求。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在公民中普及憲法、培育法治信仰的客觀需要,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現實所需。激發改革發展的前進動力,創新社會治理方式,滿足群眾對公平正義的訴求,唯有全面推進依法治區。建設好經濟繁榮民族團結環境優美人民富裕的美麗新寧夏,離不開憲法的大力實施。以國家憲法日為契機,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安排部署,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憲法,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社會各項事業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正當其時,責任重大。

  把實施憲法提高到新水平,要把全面實施憲法擺在更為突出的位置。全區上下要站在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高度,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用科學有效、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保證憲法實施,加強憲法監督,維護憲法尊嚴。各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尊崇憲法、學習憲法、踐行憲法,自覺履行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把法治建設作為重大職責、政治任務,完善機制、建強隊伍,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

  把實施憲法提高到新水平,要讓憲法成為塑造人們行為和觀念的力量。憲法的根基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於人民群眾真誠的信仰。要在全社會牢固樹立憲法和法律權威,讓廣大人民群眾充分相信法律、自覺運用法律,使廣大人民群眾認識到憲法不僅是全體公民必須遵循的行為規範,而且是保障公民權利的法律武器。加強對憲法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違憲違法行為,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完善和落實法治宣傳教育的制度化安排,創新憲法宣傳教育的理念、載體、方式方法,引領帶動廣大黨員幹部和各族群眾弘揚憲法精神,為“建設美麗新寧夏 共圓偉大中國夢”打下堅實的法治基礎。(寧夏日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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