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法院家事法庭有亮點

民和法院家事法庭有亮點

自今年7月份根據司法體制改革要求,民和法院川口法庭設立為家事審判庭以來,院黨組對家事法庭的審判工作高度重視,多次選派法官進行專項培訓,並組織法官到有“全國家事審判先進集體稱號”的互助縣法院等地學習取經。對家事審判工作開展情況和取得的進展,院黨組還多次向縣委、縣人大作了專題彙報。

家事法庭主要審理離婚、子女監護與撫養、領養以及其他與家庭關係相關的案件。家事案件存在審理複雜、矛盾易激化等特點,如果處理不當易造成民轉刑案件。在短短的五個月的時間裡,川口法庭結合本地實際,大膽探索,銳意創新,著力構建了具有民和特色的“調解促和解,調動促執行”的“十字”工作思路和一堵、二調、三兌現、四結案的“一、二、三、四”工作法。

他們的主要做法是:一堵。針對離婚案件中夫妻矛盾不大,感情尚未破裂的積極開展庭前調解,實現和好或撤訴,起到了一個堵的作用,在當今社會離婚率居高不下的局面下,這不失為一個亮點。

二調。對離婚案件採取冷處理的同時,採取背靠背、面對面、親友團等多種方式,儘量促成家庭和睦;對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在調解無果的情況下,儘量調解離婚,做到了好聚好散。三兌現。對調解離婚並有給付標的的案件,通過充分釋法講理,促使當事人既時兌現,做到了不留後遺症。四結案。對成功調解結案的,及時製作調解文書,真正做到事了案結。

通過“一、二、三、四”工作法,川口法庭審理的民事案件呈現出調撤率高、調解率高、自動履行高的“三高”的特點。截止11月30日,共受理家事案件 361 件,調撤和好260件,調解離婚80件,自動履行77件,自動履行率達90%以上,履行標的達100餘萬元,且無一件上訪。

民和法院家事法庭有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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