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举办新《土地管理法》培训班

为深入学习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准确理解修订精神,做好新法实施准备工作,11月27日至29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在南昌市、井冈山市连续举办了两期新《土地管理法》培训班。第一期培训对象为省自然资源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第二期培训对象为各设区市及省管县(市)局人员。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祥云出席两期培训班并讲话。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举办新《土地管理法》培训班

陈祥云强调,省自然资源厅对此次培训工作非常重视,做了大量精心准备,专门安排6个处室负责人在培训班上授课。陈祥云对培训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土地管理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新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精心组织新《土地管理法》的学习培训,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尽快适应新法对各项工作的新要求;三是要切实做好新《土地管理法》的实施准备工作,做好宣传、配套地方立法修订和新法实施的跟踪等。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举办新《土地管理法》培训班

培训分为《新土地管理法修正情况介绍》《新土地管理法框架下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思考》《新土地管理法耕地保护政策解读》《系统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农民合法权益》六个专题,分别由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耕地保护监督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国土空间规划局、征地管理处负责人结合各处室职能,从不同角度讲解新的土地管理政策法规、江西省先进经验做法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此次培训是省自然资源厅在机构改革职能重组后,围绕新《土地管理法》修订内容,面向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的一次大规模的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知识学习培训,对于全系统准确领会新《土地管理法》精神实质、深入了解江西省土地管理制度和体系、加速推动省自然资源厅相关业务处室深度融合,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近期省自然资源厅还将举办一系列新《土地管理法》学习宣传活动。

(易志东 李绍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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