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逾期後,最終法院支持的是實際年利率還是名義年利率?

順通財稅段賢明


網貸逾期基本基本上都是實際年利率來計算。

目前已經有的案例,大多都是出借人直接起訴借款人,基本上法院判決都是按照約定來判決。就是原來借款約定是多少,那麼就是多少。

反正央行規定,24%的年利率是合法的,24%-36%之間的年利率屬借貸雙方自行商定處理,年利率超過36%的部分就是違法的。

但這個利率一般是在合法的範圍,比如之前上海奉賢法院曾經有過判例,借款人借了3000元,逾期不還,後阿里法院判決,借款人按照約定借款利息12%計算。借款人還負擔了律師費2500元。

只要出借人,沒有超過36%,就不算高利貸。

網貸中,出現砍頭息什麼的,法院是不接受這種模式,法院是按照實際借款金額來計算利息的。

在實際操作中,平臺通常以服務費、手續費、諮詢費等名義收取砍頭息,有時還利用多個關聯主體分頭收取,以此規避監管、欺騙借款人、隱瞞超高利率的真相,其本質都是非法行為。

比如借款10萬,但在給付借款人款項時直接把利息2萬元扣除,給借款人8萬元,而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的借據或合同卻是10萬元,即借據或合同記載的數額大於實際借款的數額。

這個10萬,法院是不承認的,法院只承認實際有效8萬元借款。當然,借款人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自己實際只借到8萬元。沒有證據,那麼就是按照合同上的金額10萬元辦事。

能不網貸就儘量不要網貸,實在沒辦法網貸,儘量按時還款。

到法院見的時候,很多額外的成本也是不低的。


波士財經


網貸逾期,實行什麼年利率,你懂個什麼?誰都知道網貸借款47000.00元,扣除信息諮詢費、管理費、擔保金,保險費共17000.00元,到手中現金30000.00元,並且要按照借款總金額47000.00元年利貸計算還款,不管是12%24%36%也好都是虛增貸款金額,難道這些不會算嗎?以上借款金額合同就有。不管法院支持那種年利率計算還款都是錯案判決,因為借款人沒有得到實際的借款金額,而且是個虛數,法院這樣判決相當於縱容網貸不法套路商,這就是事實,如果法院只能支持還本金,網貸不法分子就沒那麼猖狂囂張了。


用戶6215668232


這不但是民間借貸利率的認定,也是未來針對違規違法網貸處以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責重要的認定。

在多少不法違規網貸中,涉及到利率計算最大的套路,就是“虛偽的利率假面具”。

暫時一個目前還未統一的問題,但是越來越多的法律界人士和法官未來會以IRR(複核計算的內部報酬率)來計算實際貸款年利率,不在再以APR(簡單年利率)來計算。尤其是辦理網貸公司的非法經營案件中。

1.大部分網貸都是按月等額本息進行還款,在同客戶簽署的借款協議中所寫的利率基本上都是APR(簡單單利率),這樣可以給客戶進行虛假宣傳和誤導,讓客戶覺得利率很低。

例如借款一萬元,每月等額本息還款1000元,12期一年還完。網貸公司給客戶算賬是:一共利息收了2000元,那麼年化利率(APR)就是20%。好像還不是很高哦。但是其實每月在還款時本金相應在減少,那麼利息也應該在減少。但網貸公司將此偷天換日忽略掉。這個真正的實際利率(IRR)是35.1%,整整高過名義利率(APR)70%以上,已經達到高利貸界限的邊緣。

2.其實,各類網貸公司在內部算賬時都是以實際利率(IRR)來算,因為這可以反映網貸公司真實的利潤率。但是針對客戶時,他們永遠不會用這個算法,因為網貸公司就想從客戶身上多賺近70%比例以上的高額利潤。

現在大家明白了,如果在合同中寫的是30%利率,其實網貸公司可以賺到近年化50%以上的利潤。

3.在互聯網消費金融或者網貸出現之前,除了購房按揭貸款和信用卡之外,沒有任何貸款產品採用等額本息,按月還款這種業務模式。所以導致在民事訴訟中,法院一直沿用的是簡單年利率法簡單年利率法(APR)。在近幾年網貸盛行時,剛開始法院涉及到民事網貸訴訟時,還是沿用著簡單年利率法來計算利率,也就是說按照放貸人合同中利率來判定。這樣讓這些不法網貸鑽了很大的空子。

4.但是光有利率的陷阱,網貸機構並不滿足,之後還涉及到砍頭息和砍頭越來越高,監管和法院也注意到這些新變化,也進行了集中的討論。因為利率計算方法的變化和砍頭費將極大的改變實際放貸承擔利率水平的認定。

按照現在目前的兩線三區域,法院對於低於24%,高於24%低於36%和高於36%,這三種利率的民間借貸有著完全不同的看法,如果看法不清楚,將可能造成極大的社會不公平,也有可能給那些不法分子造成鑽空子的機會。

5.國家在近幾個月對於網貸的管理越來越嚴格,為了遏制住違規網貸和不法網貸的盛行,不斷出臺多個管理政策。最後啟動了刑事處罰,將非法經營罪重新拿出來使用。那麼這個刑事處罰的認定,也同樣關係到利率的認定。利率認定成為了焦點所在。

在德先生相關人士溝通溝通中,未來趨勢將是以實際承擔利率(IRR)去作為利率計算標準。徹底破壞網貸公司啊利率套路陷阱。在10月21日,兩高兩部聯合頒發的《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將嚴厲打擊非法放貸行為,其中將利率超過36%作為重要標準。

6.未來沒有金融放款牌照的公司,如果非法放貸行為成立(沒有牌照就放貸,就叫非法放貸),之後實際放款利率超過36%(以客戶實際收到的資金為借款本金,以實際支付的各項費用和利息作為支出,按照IRR利率計算方法進行復利計算),放款情節或者違法所得或者放款次數達到標準刑事追究標準,那將以非法經營罪進行刑事處罰。被處罰人包括公司法人,高管、財務、營銷以及涉及到放貸的相關人的。

所以奉勸那些還抱有僥倖心理的不法網貸公司和個人,懸崖勒馬,在10月21日之前,即使是高利貸而且無牌照放貸,也最多承受的是行政處罰。在這之後就不同了,直接可以判刑坐牢,同時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也少不掉。

有涉及網貸的問題,可以及時問德先生,同時可以加入德先生《網貸幫你忙》的頭條圈子,快速擺脫網貸困擾。

德先生講金融和理財,由專業變得通俗,如果覺得好關注我!再多點點贊。


勻楓財技大兜底


網貸逾期後,最終法院支持的是實際年利率還是名義年利率?

我前幾天有篇發文,摘錄一下就是你要的答案。

在非法放貸的核心問題上,“實際年利率”的計算方式成為亮點。《非法放貸意見》第五條規定“非法放貸數額應當以實際出借給借款人的本金金額認定。非法放貸行為人以介紹費、諮詢費、管理費、逾期利息、違約金等名義和以從本金中預先扣除等方式收取利息的,相關數額在計算實際年利率時均應計入”。

舉例說明:如行為人放貸20萬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年利率為10%,扣除預支手續費、諮詢費等名義費用後,借款人實際只拿到16萬元。在計算實際年利率時,貸款本金為16萬元,但是介紹費及預先扣除的利息共計4萬元在計算實際年利率時應計入利息,即實際利息為:4萬+20萬×10%=6萬。此時實際年利率為:6萬÷16萬×100%=37.5%。

對於債務人來說一定要記清,24%的年利率是合法的,24%-36%之間的年利率屬借貸雙方自行商定處理,年利率超過36%的部分就是違法的。

針對那些國家銀行以外的民間借貸,特別是高利貸,先支付利息的現象很普通,你是不是也遇到過借20萬不能全額拿到的類似現象,如果是,你按上面公式算一下,看看實際年利率就知道是否超過了36%。

另外有個消息債權、債務人務必瞭解一下,2019年10月21日,全國掃黑辦召開新聞發佈會,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准或者超越經營範圍,以盈利性為目的,經常性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擾亂金融秩序,以非法經營罪論處。

所謂經常性是指:兩年內向不特定多人以借款或其他名義出借資金十次以上,從2019年10月21日開始,非法放貸可依非法經營罪入刑。

毋庸置疑,高利貨及非法放貸是滋生“老賴”的溫床,非發放貸入刑的舉措將會對淨化金融市場起到重大的作用。

關於借貸引發的糾紛不外乎三類,一類是放貸者恨之入骨,恨有錢不還的“老賴”;另外是創業失敗,無錢可還的“老賴”叫苦連天,還有就是有錢不還的真“老賴”在懲戒的威力下已如驚弓之鳥。

解決債務糾紛的根本是債務人合理合法地把債務還上,所以,希望所有的債務人,別灰心,彆氣餒,要相信國家,抓住時機,努力重新煥發生機,要自己看得起自己,要讓債權人看得起自己,有錢了就抓緊還上,你還的不是錢,是人間滄桑裡一股正氣。


聽雨說生活


不得高於銀行同期利率的四倍,法院支持的利率範圍內;年化率24以內受法律保護,年化率在24至36之間,經過雙方協商同意,應受法律保護,超過年化率36,不受法律保護。

司法審判中,各地法院對利率沒有明確的尺度,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如果有證據證明網貸是高利貸行為,主張方可以只還本金,法院基本會支持。

還有一點,逾期產生的違約金是包含利息一起計算的,違約金加約定利率計算的年化率。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徽韻皖風現場紀實


這兩年網貸都會關停,現在借了的人不是不還而是都還不起走投無路的地步了,別說網貸,銀行都還不起了,你還不起誰也拿你沒辦法,最後機構為了爭取挽回損失會和你談能要回多少是多少,利息超過1分都是有問題的,沒聽說哪個人借了網貸去坐牢的,只是有新聞放倒被嚇死的


茫茫人海中遇見


支持24%以內的。用IRR算法算出的年利率。超過24%不到36%的。不支持。但是你給了。法院支持你拿回來。36%以上的。一律不支持


我就是我1101


前些天看到類似報道說只要你拿出相關證據,法院會考慮按照實際支付去計算。而且現在類似變相增高的很多人都進行了投訴和起訴,有確鑿證據的類似案件還是支持借款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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