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提倡領導幹部要親自寫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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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提倡領導幹部要親自寫文章。為什麼一定要寫文章呢?因為,它對於提高工作能力大有益處。

毛澤東說:“寫文章,可以鍛鍊頭腦的細緻準確性。客觀事物是獨立存在的東西,全面地認識它,寫成文章是不容易的事情。經過多次反覆,才能比較接近客觀實際,寫出來經過大家討論一下,搞成比較謹慎的作風,把問題把思想寫成定型的語言文字,可以提高準確性。”

做工作的前提是正確認識客觀世界,而“文章是客觀事物的反映”(《毛澤東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44頁),因而寫文章有助於人們正確地認識客觀世界。經過不斷寫文章、改文章、集體討論文章這些方法,主觀和客觀就漸趨一致了,做工作的基礎也就有了。

領導幹部親自動手寫文章,確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功。毛澤東是這樣要求領導幹部的,他自己也是這樣做的。他早年辦《湘江評論》時,預約的稿子常不能收齊,就冒著酷暑和蚊叮蟲咬,一個多月內,寫了四十篇文章。

毛澤東提倡領導幹部要親自寫文章

“大革命”時期,他揹著雨傘走村串戶調查數月,不畏勞苦,寫下了《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等,為確立“農村包圍城市”的革命道路,奠定了理論基礎。

後來,即使成為黨的領袖,毛澤東照樣自己動手,指揮打仗再忙再累,工作條件再苦再差,他都堅持親自起草文章、電報、講話提綱,撰寫社論、新聞通訊,甚至替別人寫文章。

新中國成立後,針對一些領導幹部寫報告和講話稿讓秘書代勞,毛澤東說:“我寫文章從來不叫別人代勞,有了病不能寫就用嘴說嘛!”“秘書只能找材料,如果一切都由秘書去辦,那麼部長、局長就可以取消,讓秘書幹。”

他明確要求領導同志“重要的文件不要委託二把手、三把手寫,要自己動手,或者合作起來做。”(《毛澤東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59頁)

本文發表於2016年07月04日北京日報,原標題為《毛澤東:領導幹部動手寫文章是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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