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闆準備再開一間公司,給我5%的股份,我做法人,能幫我分析一下我的利弊嗎?

凌智955


首先,你的老闆和朋友合夥開一家公司,那麼又分為兩種情況:


一、這是一家有限公司,你作為法人,5%的股份意味著年底分紅的時候你也有份,但同時。5%的股份也意味著你要承擔相應的出資額,比如這間公司註冊資本為1000萬,一旦實繳的時候,你就需要出資50萬(這是相對應要承擔的責任)。


另一方面,如果公司負債,比如欠債500萬,股東應承擔相對應比例的債務責任,也就是你需要承擔25萬的債務(最高債務是按你的出資額來定,也就是50萬,超過了50萬就無需承擔)。打個比方,比如說你的老闆和老闆的朋友欠債不還,跑路了,那麼你作為法人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哪怕你還了相對應的25萬債務,如果公司被起訴後,你依舊會被列入徵信黑名單,只不過不會特別嚴重!


還有存在的一種情況就是,你的老闆和朋友是打算用這個公司來走流水,開發票,就是一個空殼。這樣做的話,就是“虛開發票”的違法行為,法人一定是承擔刑事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嚴重的,甚至可能被判刑!一定要了解清楚老闆是為了做什麼才開的新公司,才找的你做法人,況且他自己徵信有問題,建議去企查查,輸入老闆的姓名,查一下他的情況如何!


這是弊端,那麼有弊就有利!

如果這是合法經營的公司,那麼你需要和老闆簽訂一個協議,說明,你的5%的持股比例作為法人,應該承擔怎麼樣的公司經營責任,以及後續的分紅這一塊,到底是怎麼算,在合同上約束好,這樣雙方都有法律保障!在這種情況說,說明老闆信任你,你有大的發展機會,有利於職場的向上發展!只不過一切都是在合規經營的前提條件下!


合規寶財稅


企業法人,要承擔所有的企業經營責任,包含正常經營和因為經營不善的破產和清算責任。除非這個老闆是你親爹,否則,沒有人會幫任何外人擔任“企業法人責任”。

以前,我的老闆, 他就是請他親表弟做我們企業的“法人”,而他表弟文化素質低,在倉庫做搬運工,一般的經營管理基本不懂,也不參與,只有在企業年審和一些涉及營業執照處理事項,才來簽字走人。因為算是“自家人”,所以,在企業進入破產清算前後,也沒有多少麻煩,只是需要出面處理的事情增多了。

而如果是你替你的老闆做“企業法人”,一來,企業的經營並不由你決策,二來,你持有5%的股份,未必看得到財務報表(至少是真實的報表你看不到),第三,企業的經營策略,和管理戰略也由不得你做主,第四,更關鍵的是你的資產未必足以支付未來可能產生的企業經營責任——破產清算,企業場地租金,稅費,以及拖欠的人工工資。也就是說,你既看不到“企業的全貌”,也無法掌控企業的日常經營和細節,更沒有“承擔”後果的能力。對於你來說,作為“企業法人”的好處一點都沒有,壞處你無法想象。那麼,你為什麼要去做法人?

作為一個成熟的人來說,任何行為,都要與“可控”和“能力承擔”範圍,以及屬於自己的責任有關,如果三點都不具備,你卻要考慮利益得失去做,反而可能因為“小利”而“失去”。


屠龍刀fei0598


單看5%的股份,很多人都會心動,因為這等於白白拿的一份乾股,假設企業的初始投資為500萬元(全部到資),那你就等於白白賺了25萬元了,所以看上去很美好,但現實真的這麼美好嗎?我認為在同意之前,你必須要考慮清楚以下幾個因素,綜合權衡之後,如果你認為沒有問題,那麼在接受乾股以及做法定代表人。

1、徵信問題

你反映是因為老闆的徵信不好,所以讓你做法人,首先告訴你一點,如果真的是徵信的問題而不能任職法定代表人,那麼他更不能做股東了;其次既然與他人合夥開的公司,老闆無法任職法定代表人,為何不讓合夥人擔任?最後老闆沒有親戚朋友嗎?如果有,總不可能每個的徵信都是不好的吧,為什麼要把股份送給你,而不送親朋好友,畢竟只是掛名而已,公司的具體事物又不用管。

2、公司的真實經營情況

老闆註冊這家公司的目的是什麼?是真正的要經營還是隻是註冊個皮包公司,用於偷漏稅或者套利或者洗錢等等,如果是真實經營,還可以稍微考慮下,但如果註冊的這家企業並沒有任何的實際經營,那麼你就要注意了,老闆的這個行為可能是要做違法或者擦邊球的事情了。

3、簽字畫押

作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你是公司法律意義上的負責人,公司的很多對外合作或者對外融資等等都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簽字的,部分甚至是需要法定代表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如果企業破產並負有個人責任,那麼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自己再辦企業時的諸多限制;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例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人代表被拘留;如果企業倒閉,法定代表人簽訂連帶責任擔保的,那麼企業的債務你要就承擔企業;如果企業從事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刑事處分等等,以上只是列舉,還不完全。

總結

法定代表人不是那麼好做的,不要一聽有股份拿不錯,還能在掛個法定代表人炫耀一下更不錯,然後就盲目的答應了,能做老闆的,一個比一個還精;你先回想一下自己,有什麼價值或者能力可以值得這5%的股份嗎?如果沒有,那麼你相信天上會掉餡餅嗎?


鯉行者


回答問題前,我們來看看最近很火的一個新聞:

2016年底,江蘇沛縣55歲的農民老潘發現自己莫名其妙在一家公司擁有股份,而且還有一筆500萬的鉅額貸款。

老人很鬱悶,自己大字不識一個,也沒有能力去開公司,怎麼會攤上這麼大的一筆貸款呢?於是不去管他。為此,他還被法院判成了老賴。

三年後,法院再判決,認定當初貸款的擔保文書造假,裁定老人無責。這才還了老人一身清白。

你看,如果只是擁有一家公司的股份,在公司貸款時,有可能會承擔連帶責任,這時候,如果欠債不還,還有可能會被判刑。

更何況,你現在還要做法人,責任就更大了。

所以,我們可以分析下弊端:

一、連帶責任

就像上面舉的例子,老潘負有連帶責任。而且你自己也說了,老闆徵信不好,他和朋友合夥開的公司,為什麼不讓他朋友或他自己當法人呢?有可能他早就想好了退路,或者根本就沒打算把公司做起來,而是賺一筆就放手,然後後面的事情就由你去處理。

所以,風險太大,還是不要為了這區區5%的股份而把自己搭進去。

二、一旦負債,自己將非常麻煩

如果公司負債,而且沒有償還能力,你就會受到牽連。因為從法律上來說,你是法人,責任最大,即使自己沒有參與經營,但是法律上的關係會讓你無法撇清關係。

有可能你會像案例中的老人一樣,成為一個老賴,不能貸款、坐飛機、乘高鐵,甚至會有牢獄之災,非常的得不償失。

說完了弊端,再來說說好處吧。

一、如果公司做成,而且你老闆浪子回頭,有可能你就實現了財務自由

這種情況也是有可能的,但是概率太小。看過《相愛十年》的朋友應該記得一個情節,鄧超飾演的肖然因為開公司而變得富有,當時他借用了同學陳啟明的公司,來註冊了一個商標,結果這個商標成為了名牌。

後來陳啟明落難,於是藉著這個商標,向肖然討要了一大筆錢,總數達到幾百萬。

你看,還沒到股份的地步了,就憑一個商標,一下子就賺了幾百萬。

如果這個陳啟明擁有肖然公司5%的股份,你想想,他能有多少錢?

所以,如果你這個老闆也像肖然一樣可靠,那麼他會分你一杯羹,但是從你的描述來看,他應該不是這種類型的人,所以你憑藉此實現財務自由的概率極小。

二、另一個好處,就是你有機會參與公司的發展

也就是說,相當於你老闆花錢,你“坐享其成”的享有和參與了公司的發展,這對你見識的增長,以及將來的發展都將是一筆不小的財富。但前提是,你老闆讓你參與其中,否則這一切都太虛。

總結來說,你這麼做的風險非常高,弊大於利,最好不要參與其中,以免把自己害了。

以上就是我的分析和建議,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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焱公子


講一下我的故事.

幾年前我同事L離職,去了一家理財公司,做技術,兩年後,他跟我說,來我們公司吧,老闆準備把技術部門分出來,單獨成立一家公司,工資好說.

於是我就去了,他是公司法人和股東,我還做技術.說是打算獨立運營,其實根本沒那實力,還是做上級公司的活,合同與上級公司籤,說白了,沒有盈利能力,全靠上級公司輸血.

兩年後,另一個團隊來投靠,大老闆被說動了,於是我同事L就把法人和股份轉給這個團隊,他自己去上級公司了.我還是小碼農.

一年後,這個團隊離開,法人和股東就落到我頭上,我看公司一直也沒問題,公司不倒,我就沒風險,就接下了,其實我依然只是幹自己以前的活.老闆還讓我簽了代持股協議,當時沒多想,忘了自己留一份.

半年後,大公司被查,涉嫌非法集資,停業,小公司隨著停業.

有同事申請勞動仲裁,公司輸,判公司賠償.

小公司只是空殼公司,只是認繳1000萬,並沒有實繳.公司賬上一直沒有餘額,沒有能力賠償.公司人事財務都由上級公司管,出事後我才瞭解了情況,出事前我只瞭解自己那份工作.

律師說你申請破產也沒用,因為你不僅是法人,還是股東,股東一定要賠償的.於是我被執行限消了.

大老闆和同事L都被拘留了,同事都散了,聯繫不上了,我真是啥也不懂,稅務,社保,工商,仲裁,都是啥跟啥呀!

我也不知道誰做錯了,感覺誰也沒錯,結果就成這樣了.

總之,股份如果是虛的,就是禍害.

還好有幾個同事不錯,以前同事時感覺有點距離,出事後真心真意的幫我,感謝.


qzuser25511766


臥槽,本人不太懂法律。從小玩到大的兄弟這兩年賺到一些錢想開公司,讓我做法人。當時也沒想太多就答應了,也沒有分紅什麼的。當時覺得好玩而已。今天看到這裡才知道這麼嚴重,真事!問下大家法人可不可以更換,雖說玩的好這要真出事了怎麼弄!怎麼給朋友委婉的說下讓換呢?那個大哥給出個主義啊。哎


-24117675


儘量不要做法人。

天上不會白掉餡餅

前一段時間公司同事做了一份兼職,而做了份兼職之後,他每個月的兼職收入已經達到了自己工資收入的3~5倍。

我們很好奇他是如何做兼職這麼發達的,他每天吃香的喝辣的,甚至也買了一輛小跑車,但是我們無論怎樣問他就是不說的,直到有一天公司親自出面揭秘了。

原來這個所謂的小兼職就是把我們公司的數據去賣給對等公司,然後對等公司付給它對應的薪酬,現在這個同事正在面臨著大量的索賠。

天底下沒有白掉的餡餅,也沒有點白掉的晚餐,即便有白掉的晚餐,我們不妨想一下,它是一個盒狀體的話,從上空掉下來,也足以把你的腦袋扎進去。

所以永遠不要相信什麼白來的午餐或者相信什麼閒著沒事就能夠掉很多的大餡餅,我們要想一想:這些大餡餅的背後可能有著很多的危機,而這些危機我們只是短暫的時間內沒有察覺到罷了。

憑什麼?

在面對這種問題的時候,我們更建議員工多問幾句憑什麼?憑什麼公司領導會給你5%的股份,憑什麼公司領導又會讓你做法人呢?


的確,按照題主所說,公司領導的徵信不太好,所以他沒有辦法開啟自己的企業,那麼我想問一下:公司領導沒有親戚沒有家人嗎?沒有親戚的親戚,沒有家人的家人,沒有朋友的朋友?沒有在自己三圈以內的親戚和朋友嗎?

如果這個領導的兄弟姐妹家人老小全都死絕了,他難道沒有一個兄弟嗎?

既然有,為什麼會把法人給你呢?你能夠給他帶來多少收益呢?如果他沒有任何一個親人,沒有任何一個兄弟願意幫他,你更要小心這樣的人,求你去做事情你還敢答應嗎?

做法人有風險

首先如果你要做法人的話,就意味著你對這家公司絕對意義負法律責任,什麼叫做絕對意義負法律責任呢?甭管這個企業破產了,倒閉了,或者做一些違法犯罪的事情,要查第一個就查到你的頭上。

你的朋友為什麼對你這麼好?你不曉得嗎?如果曉得的話就更要想一下他的徵信都不好了,他會不會做一些違法亂紀的事情?會不會出一些差錯?即便不出現什麼差錯,萬一這一家企業倒閉了怎麼辦?

所以面對這樣的誘惑,面對這樣的利益的時候,更多的時候我們應該考慮自己能不能夠擔任得起,如果擔任不起趕緊拒絕,因為法人從來沒有我們想象的這麼簡單。

優質職場領域創作者,持續輸出優質職場文化,全方位解析職場難題,希望大家關注@職場全能王!


職場全能王


說一個我朋友的故事吧,他也是給別人當法人,那幾年逢人就誇老闆多器重他。可是過了幾年發現,和別的員工沒什麼區別。。。。

而且最恐怖的是老闆總是能說出他最近說過的話(包括在家裡在外面),做過的事。明顯是在提醒他“我知道你的一舉一動”。。。。

我朋友因為這個很生氣,老闆就經常故意透露自己認識黑社會云云,這就有恐嚇的意思了。。。。

其他的就不多說了,勸你慎重!


多好2018


還給你5%,我們老闆在南京開了分公司,就因為我在南京辦,讓我當這家公司法人,只掛名,不在這家公司拿工資。拒絕吧,怕我以後日子不好過,戰戰兢兢過了半年,公司又招了幾個能人,我直接跟老闆說了:我經常出差,也不經常在南京,不如讓下面的人做法人,辦事也方便點。老闆也同意了[捂臉]


手機用戶5830693126


正常情況下對你來說就是有利的,因為你是乾股,拿法人換來百分之五的股份,但是合同上面條款需要有明細,這百分之五一年的利潤是多少呢?幾千幾萬還是幾十萬幾百萬呢?利潤是每年結算一次還是處於非盈利狀態無法每年兌現呢?這狀況你應該要和老闆談清楚,不能光靠嘴說;

其次就是法人的概念,你是法人就是法律上的公司負責人,公司銀行開戶和客戶簽訂合同都需要你的大名身份證,那公司的盈利也好債務也好都是你的名字來體現,萬一公司出現債務,你需要負有一定責任的,雖然不是真正的老闆也要負有部分責任,這些利弊需要你來權衡,風險你也需要規避,再者說了,老闆信用不太好,那你和他共事就需要多加小心,不要給自己挖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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