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從第13個月工資到年終獎,你知道多少

作為一名中小學教師,你收到過第13個月工資嗎?中小學教師的第13個月的工資應該是多少呢?


中小學教師:從第13個月工資到年終獎,你知道多少

國家政策


2001年2月,人事部與財政部下發的《關於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的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從2001年起執行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發放對象是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的人員,獎金標準為當年12月份本人的基本工資,下一年1月份兌現。其制定依據是國辦發[2001]14號文件。


教師的第十三月工資只發月工資裡的基礎工資或崗位工資,第十三個月工資屬於獎勵性工資,人社局的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因處分立案審查考核不定等次人員不發放。


現實情況


全國各地執行第十三個月工資的情況不盡相同,一些經濟條件好的地方很早就開始執行了,經濟條件落後的一些地方,中小學教師可能就沒有見過第十三個月工資的樣子。


筆者瞭解到,某個地市的不同縣區也是不一樣的,部分縣區執行每十三個月工資政策,一些縣區沒有執行。


2009年中小學教師實施績效工資以後,部分地區取消了第十三個月工資,變成了年終獎金。根據筆者瞭解的情況,一些地方並未真正執行國家的績效工資政策,中小學教師除了基本工資,每個月只有不到1000元的績效工資總量,學校扣除的30%只有不到300元,如果按制訂的方案分配,會出現很大意見,加上總量太少,不能激發基層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乾脆是誰的錢打卡給誰,根本沒有執行績效工資分配政策。


中小學教師:從第13個月工資到年終獎,你知道多少


按照國家的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領取年終一次性獎金,因此教師當然也可以領取年終一次性獎金(其實就是原來的第十三個月工資)。


但是現實情況是一些地方在執行年終一次性獎金政策,而一些地方的老師根本就沒有見過。國家應該考慮制定中小學教師年終一次性獎金標準,儘量顧及全體中小學教師。


對於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發放,小編認為應該是中小學教師額外的獎勵,屬於中小學教師的一種激勵性工資,不能把教師績效工資的上交部分,再分發給各位老師,這種做法顯然是不符合廣大教師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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