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以系统升级为名要求业主拿房产证重新登记,否则不让车进库,怎么办?

用户563838327401


这种要求还从来没遇见过。

说到系统升级,这家物业公司规摸有多大呀?可能吗?如果你们小区的物业是房开的子公司,用不着登记,房开那里就有全体业主的详细资料,为什么舍近求远,而且一天二天以登记不完,工作量很大的。如果是新物管来管理,移交工作时前物管会移交业主的详细资料,没有的话谁敢接管,以无法管理。那么只有二种可能。

一种是物管的工作没有做到位,车库管理很乱,因小区买房和卖房的人多,希要理顺谁是真正的车主。还有一种可能性最大,就是小区车位特别紧张,以经满足不了业主停车的需求。而小区买房的人,很多房产证都是孩子的名字或是后来改成孩子的名字。但父母和孩子一起住。本来车位是按一户一车位定的,房产证变动后会有一户二车甚至三车的。所以物管才出了这昏招。

如果,你的车位早以定了,完全可以继绝这种无理要求。


于是4299


《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建筑区划内根据规划文件规定专属于个人的绿地部分,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三条所称“明示属于个人的”绿地。

建筑区划内除道路、绿地以外,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根据其功能应当为业主共同利用的公共健身场所、广场、园林等场所,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三条所称属于业主共有的“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

建筑区划内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虽未登记但系为保障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而修建或者埋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围墙、大门、车棚、公共健身设施等,以及公共照明、安保、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有线电视设施,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三条所称属于业主共有的“公用设施”。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属于其他权利人所有的除外。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没有确保每一户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后四年内,能够按照规划文件中有关车位、车库配比的规定,通过购买或者承租等方式取得或者使用一个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或者车库的情况下,将其通过出售、赠与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以外的人的,应当认定为违反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有关“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规定的情形。

第五条 建设单位违反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将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通过出售、赠与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以外的人,业主请求确认该行为无效的,应予支持。

所以,小区的道路和绿地只要不是属于个人的,就是属于小区所有业主共有的。在业主无法停在车库或者不选择停在车库的情形下,有权在不影响他们通行、使用小区公共道路及绿地的前提下停车,物业公司物权让业主把车停在外面。

物业对业主是服务,不是管理。小区的路和地是所有业主的,不是物业的。


置业顾问咨询


看了本题附题描述,该物业公司每年都要搞所谓系统升级,没有必要每次都要重新拿房产证登记,你的系统升什么级,系统原先录入的数据信息应该自动保留才对,系统升级只是功能升级,数据库仍是原来的数据库,所以业主产权信息若无更改只需录入一次进数据库就行。这是最起码的常识。本题描述其为“以升级为名"(即是以此为借口)不无道理。描述说不登记不让进,这就是物业的一种刁难业主的行为。说实话前期物业在业主接房领钥题时捆绑签物业入伙协议倒真该有个有效期(南昌市不少楼盘七、八年了,有的十来年都没成立业委会,还是前期物业,按理说竣工这么久的楼盘还是前期物业合同早该过期了),过期得重新签约,按物业条例没有签约的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物业入伙协议合同没有约定有效期是格式条款,说白了属物业公司单方面霸权条款(不符合同法双方平等协商原则,是合同必须双方协商约定有效期)。


wu吴金泉


狗庇物业,我住在小区房子是我的,物业费交了,你系统升级,谁给你权力,要房产证,给你,房产证是随便给的吗,不给就不让进小区回家,这样物业就是强盗,是黑社会,业主团结起来,把哪个臭物业赶走。


缪祥生889


现在很多人用自己的行为习惯来猜度别人,哪怕是件再好的事他们都会怀疑,当然这个小区要求业主拿房产证去登录,肯定有一定的必须,否则物业也不会耗费这么大的精力来做这事,为节约成本他们用工很紧,花这么大的人力来重新登记,肯定是非办不可的工作,有时政府管理部门按通知要求小区物业做些什么?业主配合人家就行了,有什么可怀疑的?即使物业有什么目的在里面,你担心什么?只要你不违背小区规矩,符合物业的要求,再严的规定也不影响你,除非你心中有鬼,或者是你有不合规的做法,否则你抵制排斥干嘛?


蓝夕阳836


这是变相玩扣业主手法。档案贯来就原始未变的,即使是管理小区车辆登记出发,按老档案登记查阅对照相符则可,一户一车多车,只要行驶证相符就行。未过户车辆先登先通行,再通过业主邻居三户或多户证实产权后,才正式定册。希望业主多问一个为什么?避免不必要的口舌与麻烦上门。


1516000FCDH


只不过想盗用房产信息而已,有什么资格看房产证?把这些吸血鬼赶走吧!


3397977


首先肯定,物业没有这个权利,要是强行,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可以诉逐法律。


律师同城


物业是业主找的保姆,啥时候变成业主的爹啦?不让业主进车库的物业就应该直接扫地出门。


用户9100495757973


当你身在其中过,你会对物业公司的未来发展感到恐怖,如果物业公司不能及时取消,未来哭都没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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