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他过了29年,没有一天不打我。”她们的炼狱人生让人不忍直视

“跟他过了29年,没有一天不打我。”她们的炼狱人生让人不忍直视

为何当下仍有大量女性遭受家庭暴力?反抗和摆脱家暴到底有多难?

杨焕莹被丈夫五花大绑地绑在床上,嘴里被臭袜子塞住,丈夫不停地挥鞭,皮带一鞭又一鞭地落在她身上。

我为什么会遇到这样的男人?杨焕莹不停地反问自己。

在家人和邻居的眼中,杨焕莹是一个性格好、非常能干的好女人。然而杨焕莹的丈夫却因为做生意失败,把堆积的怨气,全部用拳头和皮鞭,发泄在杨焕莹身上。

“跟他过了29年,没有一天不打我。”她们的炼狱人生让人不忍直视

杨焕莹 图/纪录片《中国反家暴纪事》

杨焕莹的沉默和忍耐,并没有换来丈夫的改变,他甚至在冬天用冷水,一盆一盆地浇她。婚姻于她而言,就是一场噩梦。

“跟他过了29年,没有一天不打我。”

“基本上每天都要打,有时候用锄头,有时候用扁担,抓到哪样就是哪样。”

在纪录片《中国反家暴纪事》中,多年承受着家庭暴力的妇女,面对镜头讲述自己遭遇的隐匿在黑暗中的伤痛。近期,因网红仿妆博主宇芽遭前男友家暴、蒋劲夫外籍女友曝光其家暴行为、“疯狂英语”李阳妻子Kim原谅丈夫家暴等新闻,使得“家庭暴力”成为热词,再次走向舆论热议的焦点。

为何当下仍有大量女性遭受家庭暴力?反抗和摆脱家暴到底有多难?

家暴不是家务事,必须零容忍

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被普遍认为是家庭暴力的四种形式。身体暴力的直接伤害,占据各种家暴形式的首位。

当暴力发生在家庭的私人空间内,在世人眼中就变成了“家务事”,古语有云,清官难断家务事,法不入家门。但是自2016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反对家庭暴力从此有法可依。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

“跟他过了29年,没有一天不打我。”她们的炼狱人生让人不忍直视

图/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很多网友指责家暴的受害者,为什么在第一次挨打后没有选择离开施暴者?事实上受害人离开施暴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暴力伤害的程度、夫妻感情、婚龄长短、孩子的年龄和人数以及传统观念、文化因素,甚至就业、住房、经济来源等,都是摆在她们面前、需要反复权衡的因素。

中华女子学院教授李洪涛谈道:“父权文化对我们的婚姻中的当事人,对我们家庭中的当事人,还有整个社会,有很深的影响,所以家庭暴力其实是父权文化发展到极致的一种表现。就是男性拥有权力来控制女性。

长期忍受家暴的妇女卫岚,也曾想过离开她的丈夫,但是不忍心让孩子在单亲家庭成长,在外人看来,她的丈夫是有知识、有修养的脑外科医生,但是回到家之后却换了一个人,疯狂殴打卫岚,每次挨打之后,卫岚觉得丢脸,她出门尽量掩饰丈夫对自己的暴行,挨打之后还把家整理收拾干净,并幻想着自己的容忍能够让丈夫改变,但是她等来的却是丈夫一次比一次凶狠的暴力。

卫岚终于受不了,她报了警,但警察来了之后丈夫立刻换了一副嘴脸,穿得非常文雅妥帖,卫岚感到非常绝望。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责任。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孝权对中国慈善家表示,“必须树立起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意识,家暴只有0次和n次之分,家暴的行为决不会因为受害人的宽容而就此消失,反而会导致施暴人的暴力行为变本加厉,因此家庭暴力第一次发生以后,受害者就应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伤情重的该报警的报警,该验伤的验伤,该要求依法处理的一定要要求依法处理,绝不能因为对方道歉、悔过,就轻易地选择原谅他;伤情比较轻的,一定要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得施暴人意识到,你对这个行为的绝对不能容忍,此事绝对不允许再发生第二次,可以告诉父母,向妇联、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向法院、公安机关提出控诉也是可以的,一定要让施暴者意识到自己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受害人的绝对不能容忍性。”

《反家庭暴力法》中存在着举证责任分配不当的问题

家庭暴力案件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案件,具有隐私性、隐蔽性、长期性、周期性、复杂性的特点,受害人取证非常困难,很多时候没有固定证据,也没有办法固定证据,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也没有目击证人和证词。

刘婉玲同样忍受了丈夫6年的暴行,刚开始两年丈夫用拳头在她的身上、脸上打,后来就是用脚踏,丈夫一脚把她踹到地上,用脚在她的头上、身上踩踏,踏完了还拉起来往脸上吐唾沫。

刘婉玲感到非常屈辱,她前后三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都以失败告终,丈夫用她的娘家人和小孩威胁她,如果离婚就杀她全家,她非常害怕,离婚实在是太难。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代敏表示,“受害人要注意保留证据,家暴通常具有隐蔽性,举证较为困难,受害人遭受家暴后,要第一时间报警求助,请求公安机关出具报警回执,做笔录、验伤。此外,要注意预防分手暴力与暴力升级,当受害者想要以离婚或分手摆脱控制时,往往会激怒施暴人,引发更严重的暴力。因此,受害人要提前做好安全计划,向亲人、朋友、妇联求助,找到安全的庇护场所,然后受害人可以同时申请保护令并起诉离婚,或者先申请保护令后起诉离婚。”

吕孝权认为,当前《反家庭暴力法》中存在着举证责任分配不当的问题。“现行的大多数家暴案件要么是治安案件,要么是民事侵权案件,而不是刑事案件,它的取证责任就会遵循传统意义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这就要求受害人拿出证据来证明。但是由于家庭暴力具有隐私性、隐蔽性、长期性、周期性、复杂性等特点,在社会系统支持资源缺乏的前提下,再加上被害妇女的证据和法律意识不强,举证会更加困难,必然导致家庭暴力认定难的问题。因此,我认为,家暴案件应该采取推定原则与优势证据相结合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首先由被害人举证证明受侵害事实和伤害后果(尽管反家暴法并不要求家庭暴力行为要以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为前提,但基本上所有的家庭暴力行为都会被被害人造成身心方面的伤害后果),并指认系被告所为,此时举证责任转移给被告,如果被告只是否认系其所为,但举不出反证的,就推定被告是施暴者。当双方都有举证的情况下,应当根据优势证据规则来判定家暴行为是否成立,如此才更符合家暴案件具有区别于一般案件的突出特性。”

此外,在“2019点亮橙色16日行动启动仪式——平等的一代:反对性别暴力”的公益活动中,联合国妇女署中国办公室国别主任安思齐女士表示,“

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根植于一系列复杂的传统、信仰和刻板印象。它损害幸存者的健康、尊严、安全、自治、平等就业等权利。在全球范围内,三分之一的妇女遭受过至少一种性别暴力行为。在中国,9.4%的农村和5%的城市年老妇女遭受家庭暴力。

“跟他过了29年,没有一天不打我。”她们的炼狱人生让人不忍直视

联合国妇女署中国办公室国别主任安思齐女士致欢迎辞

她认为:“消除性别暴力不只是16天可以完成的行动。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每一天,在每一个地方都助力实现消除性别暴力这一目标。而‘每一个人’不仅包括妇女和女孩,还包括男人、男孩、性少数群体等所有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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