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查車不慌張 被測有酒一臉懵


路遇查車不慌張  被測有酒一臉懵


2019年12月7日上午9時許,黃河堤防公路大隊巡邏二中隊民警在黃河堤防公路63公里處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期間一輛由西向東行駛的輕型普通貨車進入臨時檢查點的行列,民警挨個對車輛駕駛人通過酒精快速檢測儀對其進行酒精檢測,輕型普通貨車駕駛人很是配合,不慌不忙的將駕駛證,行駛證遞交給執勤交警,執勤交警也沒有察覺駕駛人的酒氣,在走向下一位駕駛人準備進行檢查時,發現儀器報警,提示有酒駕嫌疑,隨後民警警覺,當即要求輕型普通貨車駕駛人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測。民警問及駕駛人是否飲酒,駕駛人很坦然昨天夜裡喝酒,因為晚上喝了酒就沒有開車,等到一早起來,估計自己已經酒醒,就駕車從磴口縣往臨河走。


路遇查車不慌張  被測有酒一臉懵


最終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當事人體內酒精含量為43mg/100ml,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將面臨罰款15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當事人承認自己一早起來還有些許頭昏,但並沒有意識到自己還算是酒駕,對此駕駛人追悔莫及,稱此次教訓深刻,今後不會再飲酒後,沒有充分休息就駕駛車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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