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柳州採取聯合行動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現象
其中一些車輛的違停記錄
令交警和城管蜀黍歎為觀止
柳州驚現“違章停車王”
11月28日,執法人員在革新路人行道上,發現一輛眼熟的藍色大眾小轎車,一查車牌桂G333XX,果然是“慣犯”!
之前這輛車因為違章停放,被執法人員貼過23張違章停車通知單。但車主不到執法部門接受處理,仍然“任性”隨意停。
由於車輛駕駛員不在現場,執法人員依法對車輛採取拖移措施。
車輛被拖走的第三天,男子謝某先後三次到柳南區城管執法局辦案大廳,找執法人員“協商”。
謝某稱車子是借來,用車期間自己只違停一次,其他的違章均不是自己所為,希望接受一次處罰……執法人員拒絕了他的請求。
駕駛員竟投訴執法不合理
“協商”無果後,謝某竟投訴到柳州市城市管理熱線,質疑執法人員的執法合理性和合法性。
執法人員表示,根據有關規定,違章、罰款有各自的主體,違章是記錄到車輛的檔案資料上,如是多名駕駛人造成違章的,應當一同到執法部門進行處理,不能因為有22次不是本人的違章行為,就能夠“一筆勾銷”。
12月6日下午,謝某為車輛的23次違章停放行為“埋單”,每次150元,繳納了3450元罰款。
執法人員問謝某,為什麼被貼了那麼多的單子仍我行我素隨便亂停。
謝某說,他是來賓人,在來賓沒有見過這樣的單子,以為這些單子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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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成年人了,
得為自己的違法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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