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區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轉自:津工E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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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嚴防“四風”問題反彈,持續推進幹部隊伍作風建設,現將近期我區查處的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予以通報。


1.津南區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辦公室主任胡斌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問題。2017年3月至2019年4月,胡斌辦公用房面積超出副處級幹部辦公用房規定標準。2019年9月,胡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津南區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辦公室原主任、區政府辦公室原調研員田嵐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問題。2016年4月至2018年1月,田嵐辦公用房面積超出正處級幹部辦公用房規定標準。2019年9月,田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原天津市南華房產開發管理所副所長寧培棟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問題。2016年初至2017年6月,寧培棟辦公用房面積超出副科級幹部辦公用房標準。2019年11月,寧培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津南區土地整理中心開發整理科科長柴慈傑超標準報銷問題。2014年12月,時任津南區規劃土地工程測繪隊副隊長柴慈傑在帶隊赴海口參加培訓期間,超標準報銷住宿費、餐費共計4560元。2019年10月,柴慈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報銷資金已被追繳,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5.津南區殘疾人聯合會維權科科長苑子水、辦公室負責人郭鴻忠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旅遊問題。苑子水、郭鴻忠在負責殘疾人康復中心建設期間,於2015年4月13日至18日,接受承攬該項目裝修工程企業邀請赴境外遊玩,相關旅遊費用由企業支付。此外,苑子水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10月,苑子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2019年10月郭鴻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被追繳。按照“一案雙查”有關要求,已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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