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動力、阻力與實現路徑

□綦好東 郭駿超 朱煒

一、主要內容

1.賦予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中國含義”。首先,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不會改變,且會放大其影響力,這與國外的“私有化”有著本質不同;其次,股權混合既有非公有資本參股國有企業,又有國有資本投資非國有企業,這又與以單向收購國有股份為特徵的“民營化”有所區別;再次,我國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目標是明晰的:通過改善不同所有制資本的配置狀況,提高資本利用效率;最後,此次改革的關鍵是通過股權結構的改革,推進那些阻礙國有資產經營效率提升的公司治理、國資運營監管及利益分配等體制機制的變革與重塑。

2.系統分析了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動力。首先,國有企業改革的首要動機是提高資本效率,因此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也必須以提升國有資本效率為第一動力;其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另一個重要動力是改善國有企業的公司治理;最後,重塑國有企業與政府形象、提升公共服務質量,以促進社會穩定與可持續發展亦是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動力。

3.深度剖析了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阻力。首先,在當前改革進入深水區、經濟結構調整步入陣痛期的階段,來自既得利益者的阻力仍然較為明顯;其次,阻礙改革的因素不僅有直接的經濟利益衝突,還有諸多制度因素,主要體現在國有資產經營的激勵機制落後於經濟市場化改革的步伐;最後,相比利益衝突與機制落後,意識形態的固化會更廣泛地影響改革參與者和公眾對改革的態度。

4.明晰了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實現路徑。首先,因企施策,多方式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包括以公開上市為主的資本市場操作、“內引外投”雙向投資、成立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或國企改革基金、員工持股等。其次,完善制度設計,改革國有資產經營激勵機制,一是構建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體制;二是建立企業經營者的市場化選聘與激勵機制。最後,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在法律的框架下實現各類產權的平等保護與公眾利益(包括企業員工利益)的維護對於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成功推進不可或缺。

二、成果價值

1.為明晰混合所有制改革內涵提供理論依據。研究從“混合所有制改革”與“私有化”(及“民營化”)的比較切入,輔以混合所有制經濟形態的歷史演進梳理,為合理界定何為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其科學內涵提供了理論依據。一方面,體現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論創新之處;另一方面,體現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中國特色”。

2.為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做了有益的理論拓展。研究圍繞經濟效率比較與利益分配、激勵機制與非直接經濟動機等方面對“混改”的主要動力和阻力構成因素進行了合理歸納。雖難以涵蓋所有因素,但在此過程中明確了改革動力與阻力的主要焦點在於資源與利益的配置,微觀基礎在於激勵機制的設計與運行,而改革必須平衡經濟發展要求與非經濟訴求之間的關係。同時,有助於進一步完善分析、解決改革所涉問題的理論路徑與框架。

3.為有效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可資選擇的實現路徑。該文提出了有助於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實現路徑。一是認為應“因企施策”,把握各方式的介入時機,在原則性框架內採取更有助於釋放發展動力、激發創新活力且阻力較小的方式推動企業股權結構改革。二是改革包括國有資產監管體制與國有企業經營者市場化選聘在內的國有資產經營激勵機制體系。完善現行法律制度以同等保護各類產權,並以切實而具體的措施、制度保護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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