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酒駕司機 三名男子涉嫌敲詐勒索被刑拘 “碰瓷”酒駕司機 三名男子涉嫌敲詐勒索被刑拘

12月14日,記者從通許縣公安局獲悉,日前,該局打掉一個“碰瓷”酒駕司機作案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

羅某在通許縣城開一個夜市攤,王某是員工,張某是羅某的朋友,三人經常在羅某的夜市攤上小聚。11月30日晚上,三人又聚到一起,張某提議找個酒駕司機“碰瓷”弄點錢花,三人一拍即合。當晚11時30分許,他們在通許縣城富民路南段幾家飯店門口尋找作案目標,發現兩名男子在一飯店喝過酒後駕駛一輛白色越野車離開,隨即駕乘一輛黑色本田轎車尾隨,伺機制造事故。10分鐘後,酒駕司機駕車行駛至商業路西段某超市附近時,由於喝酒太多竟然把車停在了大路中間,趴在方向盤上睡著了。張某三人駕車在酒駕者的越野車附近繞了幾圈,見越野車一動不動,就故意從越野車的右邊超車,直接追尾撞上了越野車的右後部。

發生“事故”後,他們說駕駛員王某某是酒駕,讓其掏3萬元私了。王某某堅決拒絕對方的要求,張某等見敲詐不成便報警。接警後,通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科民警及時到達現場,連夜開展現場勘查和調查工作,並對王某某進行抽血送檢。12月1日一大早,“事故”雙方當事人到事故科聲稱已達成調解協議,王某某賠償對方1.2萬元。事故科民警感到極其反常,經過調取視頻監控和深入調查,確定該起交通事故為張某等人為敲詐酒駕者專門製造的,遂將此案移交給刑警大隊立案偵查。12月9日、10日,刑警大隊二中隊中隊長羅冠軍帶領民警先後在通許縣城將張某、羅某和王某抓獲。經審訊,3名犯罪嫌疑人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張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詐勒索已被通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王某某雖然是被害方,但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47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也將面臨刑事處罰。

民警提醒: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作為車輛駕駛員,必須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在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和向保險公司報案。遇到有“碰瓷”嫌疑的,要第一時間選擇報警,並注意保存現場證據,等待民警前來處理。路遇酒駕人員,應及時向交警部門(122)或110報警舉報,絕不可動邪念,實施“黑吃黑”的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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