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以前很多地方可以一次性購買社保,現在卻不能了?

財富公元


對於很多人來說,只要年滿六十週歲就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保險,就能享受退休社保待遇,每月領取一定的養老金。但是現在全國不少地方都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如何進行補繳作出了進一步規範。換句話說,那就是越往後補繳就越難,有些城市乾脆就不給你補繳的機會了。

總的來說就是,如今的養老保險補繳具有很強的政策性,還在不斷的收緊。

為什麼現在不能一次性購買社保呢?

1、允許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是對正常繳費人員的不公平

我們社保繳費由企業人員繳費,也有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對於想補繳的人來說,基本上都是想通過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的方式增加社保繳費年限。可是,靈活人員早些年的時候繳納社保,是需要將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拿出來,這些收入獲取的收益會受到損失。而且這些人還要冒著去世的風險,也就是虧本的風險來繳納社保。過去我們的社會平均工資增長速度高達8%~15%,後期大家的收入也增長了很多,允許一次性補繳將會避免很大風險,也會減輕很大壓力。但相對來講,是對以前繳費人員的不公平。

2、允許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會明顯加大養老保險基金的壓力

際上如果我們真的能補繳養老保險,每年繳費也就只有萬兒八千,15年也就10萬左右。可是退休後每年也能領取1萬多元的養老金待遇,而且待遇年年增漲,繳納的錢10年8年就能拿回本。2018年全國人均預期壽命是77歲,養老基金的投資收益不會有那麼高的。實際上,我們養老保險待遇並不是只有養老金這一種待遇,養老待遇還有退休各種補貼、喪葬費、撫卹金、個人賬戶餘額等等各種待遇。只要繳納養老保險,能夠正式辦理退休,幾乎是不會虧本的。如果允許補繳,這樣養老保險基金的壓力就會越來越大。

3、允許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會助長社會不繳保險的風氣

很多人可能並不瞭解我們的養老保險基金,它實際上是現收現付制度。也就是說拿年輕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來供養退休的老年人,雖然說我們2018年養老保險累計結餘餘額接近5.1萬億人民幣,但是如果沒有每年數萬億社保的繳費以及國家財政補貼,養老保險基金是無法持續運營下去的。如果大家都知道可以補繳養老保險了,肯定大家繳費的意願會越來越低。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也會持續惡化,導致收不抵支,最終只會降低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由於養老金水平降低,人們參保的意願就更會降低,這是一個不斷惡性循環的過程。


綜上所述,如題目所說的情況只能夠按照退休的有關規定,延遲退休繼續繳費至15年辦理退休,或者轉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到60歲可以一次性補齊辦理退休。另外,如果以前有企業沒有給我們繳納社保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實際上也是可以投訴維權。勞動者一定要維護好自己的權益,這樣企業的違法行為才會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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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裡是2006年第一批推行社保一次性補繳政策的,但有幾個限制條件:必須是現行單位的配偶,有城市戶口,需年滿50週歲以上。第一批一次性補款32000元,一次性認定工齡15年。繳款後女的需滿55歲男的需滿60歲才可以享受退休待遇,同時享受每年的退休金調整待遇。如果以後身故則一次性退還當初所繳的款項作為喪葬費補助金等。2007年要交37000元,2008年要交45000元,中間停了幾年,直到2017年最後一次就要一次性繳款78000元,但現在已經完全停止這個政策了。第一批繳款的人現在每月可拿退休金2000元左右,我的母親是第一批繳款的,當月繳款下個月就拿退休金了,因為母親當時已66歲了,第一個月就拿了1300多元,現在每月有2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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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首先是國家為了保障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

一直以來,國家都不允許採取一次性交費方式將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等不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

不過由於前些年國家急於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一些地方推出了一些可以允許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方式。比如北京允許將在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和人才服務中心以個人名義存檔的人員,從1992年起補繳養老保險。各地都有類似的相應政策。



可是大家也該清楚,企業為職工繳納社保是法定的義務,個人繳納社保是可以選擇的。尤其是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由於一開始交保險負擔重,而且還有意外等,不確定性因素在裡面。大家繳納社保的積極性不高,可是當大家看到退休後能領幾百上千元的退休待遇的時候,大家就都羨慕了。如果能一次性在退休前補交社保,這樣是最合算的行為。畢竟按照人均壽命76.4歲計算,女同志退休後可以領取26.4年,男同志可以領取16.4年。

而且根據過去的經驗,養老保險年年增長,拿回來的錢會越來越多。所以,是非常划算的行為,萬一自己年年繳社保,在退休前就去世,這樣可就虧大本了。

當時一些地區的政策是不收滯納金的,或者按照當年的基數情況進行交費。我們大家的收入水平,近些年來年年增加10%左右。所以,當年一次性補交養老保險非常划算。

按照現在的水平計算,5000元的繳費基數,20%的繳費比例,一個月就需要繳納1000元。即使按照最低檔次60%檔次繳費每月也有600元,一年7200元,15年十萬零八千元。

但實際上,一個老人的各種退休待遇遠遠高於這個水平。不僅每月可以領養老金,而且還有一些補助補貼可領,另外去世後還有養老金個人賬戶餘額和喪葬費,一次性撫卹金等待遇。

如果按照綜合待遇計算,一般只要退休後活3~5年,就不可能虧損本金。而實際上更多的人能夠拿到兩倍甚至三倍倍以上的退休待遇。

錢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都是在職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每月繳納的。國家也會進行補貼,2016年國家就補貼了職工養老保險8004億,近幾年會更多。

隨著我們國家生活更加穩定,人均壽命不斷增長,老齡化社會加劇,退休人員日趨增多,養老金的供養比2016年就達到了2.8:1。



養老金雖然目前累計餘額超過5萬億,可支付月數超過17個月。但是經不住這種一次性補繳,接著就辦退休的養老金待遇榨取。

目前我們國家共有職工養老保險退休人員一億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退休人員1.56億人。將1.56億納入職工養老保險的話,養老保險基金勢必承受不住。



所以,要公平起見,為了養老保險基金能夠持續穩健發展,國家會在養老保險精算的基礎上,嚴格控制養老保險的補交政策的。


暖心人社


樓主您好,我們國家確實以前曾經出現過這種一次性補交養老保險的一個政策,當然這個政策只是在那樣指定的幾年當中才出現的,所以說如果在那幾年的時間段,你沒有享受這個養老金的補交待遇,那麼今後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進行補交了。

因為我們都知道職工養老保險,都是需要逐年交費,直到累計交費年限達到15週年才可以正常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如果說你的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話,那麼你是需要延遲退休逐年交費的,所以說這是現行條件規定下,一個目前來講養老保險的一個繳納政策。

不能夠一次性補交的原因其實有很多,那麼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們國家的這個養老保險基金從三年前開始出現入不敷出這樣一個態勢,那麼試想,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在退休之前一次性補交這個養老金的待遇,然後就要領取養老金的待遇,那麼很明顯,養老基金是不能夠承受這樣的一個支付壓力的,所以說很多地區都取消了一次性補交費用的這樣一個說法,那麼如果你想參加我們的基本養老保險,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逐年交費,累計交費年限達到15週年,才能夠正常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懂社保


一次性購買社保都有很多條件限制的,比如原來在企業就業,但一直沒有買社保的;原來經商的個體工商戶;現在出臺的退伍軍人參保等等情況,才允許一次性補繳就業、經商、參軍期間的社保。在從源頭上擴大參保面後,這些一次性補繳政策在一定時候很可能會停止。不是什麼人都可以隨隨便便補繳的。

國家這樣做是為了保障社保基金持續、穩定。試想一下,人生幾十年,誰都不能確定未來還會怎樣,有的人長壽,有的人命薄,如果達到退休年齡可以一次性補繳社保,然後享受退休待遇,有些人就會考慮在工作時不買,退休補,所以如果有部分人在工作的三四十年裡,都不買社保,國家的社保基金就可能面臨難以為繼的情況


社保早知道


社會保險,就算有國家兜㡳,資金總需有出處。臨時起意,想交就交,坐等受益幾十年,對個人確實很劃箅,但對社保管理部門和國家財政,實在虧損嚴重,也不利於統籌安排。

下面分別來說一說。

社會保險,含養老和醫療險,其它三險一金暫不提。

先說養老保險,說簡單一點,就是先讓大家集資,然後集中將集資款進行各種投資,獲得收益,將一部分收益連同本金,從約定時間開始,分期返還給投資人。

當養老保險收支不平衡時,國家一般會上調交費比例,讓投保者增加交費金額。

養老保險支出,受投保人壽命長短影響較大,大家以短壽補長壽,支付時超出資金需有來源,已收資金也需跑贏通脹,所以社保金要尋求保值增值。為了資金安全,社保金應該會做長期穩健的投資。

如果大家都到退休前才一次性補交,社保部門無法統計收款,無法投資獲得收益,更無法拔款進行社保支出。

而醫療保險,是當月交,次月有效使用。退休前才一次交費,退休前的所有時間將沒有醫保護身。

#金牌講師計劃第一期#




冰心翠美人


一次性購買社保不屬於國家法律規定的,而是屬於地方性政策規定。

由於現在退休老年人多,而工作的繳納社保的人繳費不足,很多少沒有繳納社保,才對應該繳但實際沒有繳納社保的人給予的一項優惠,補足未繳部分。

對於地方政府來說,增加了社保收入,可以給退休人員開資,對於未繳社保的人,也相當於補了費,相當於少交了錢。

長久來說,對社保不利,因為社保總體上減少了,所以這項優惠政策只在地方政府實施一段時間,不是長期法律或規定。


多動症商業獵人


強烈要求可一次性補繳職I社保!!!沒單位的人,以前沒機會或是資金受限沒參加社保,現在條件基本上允許了,應允許沒參保且60歲以下的人一次性補繳,收繳滯納金是應該的。這樣合情合理!!


碧血劍991


路人蟻的世界:聊社保,侃商保,專業答疑

結論:社保的保障屬於社會基礎福利保障制度,需要公平和穩定,而不是成為部分人一次性投機的工具。

一次性購買社保是投機

在社保改革之前,的確存在讓一些沒有買社保或者社保規劃太晚的人,給與一次性購買的機會,目的是為了更好的普及 社會保障,讓每個人都能得到社會的基礎福利保障,一方面是為了儘快普及社會的醫療保障制度和養老制度,一方面是為了提高群眾的保障意識。這原本是一項福利和好事情,只是這種方式隨著社會保障初級階段過渡完成,到了如今城市化基本完成,醫療和養老保障升級完善階段的情況下,存在很多投機分子,平時啥保障都不買,等到了生病要報銷了才想起來需要醫保,等到老了需要退休金了,才想著得買個養老金保險,然後就出現了很多不符合規定或者各種方式進行一次性購買社保的人群。把社會保障制度這一全名福利,變成一個投機工具,這是不被應許的,所以現在才回逐步收緊一次性繳納社保的政策,對於一次性繳納或者補繳設定了嚴格條件

社保遵循多繳多得,少交少得的公平原則

社保制度本質上是收入再轉移,也是一次社會財富的再分配,這塊蛋糕是社會福利,需要公平客觀,而一次性購買保險就等於損害了長期積累繳納社保人群的利益,憑什麼別人從上班到退休幾十年積累養老金,你就搞特殊,啥都不積累,到了發錢了,你來個一次性補繳,怎麼都有點佔便宜的味道。而且社保基金的運作管理就是一個時間換空間的長期規劃,運營投資,也需要參保人員能夠按時定期繳費,形成一個穩定的循環,支撐多繳,並且給與鼓勵補貼,而不是讓投機性繳納,影響社保基金的穩定運行。社保也是需要細水長流,長遠規劃的,遵循的是多繳多得,少交少得額基本公平原則

綜上:社保不讓一次性購買,是為了保持社保基金穩定運行,長期持續,而且也是為了公平,保障正常參保人群的權益。這樣才能體現社會保障的價值,避免投機行為


路人蟻


國家應該允許補繳,因為以前是可補的,這會對那些沒有補繳的人很不公平。但應按當年退休補繳費交15年。如當年繳費是一萬就補15萬。如果是九幹就補十三萬五。如八千就補12萬。有繳費年限不夠的,差幾年就允許補幾年退休,這就不存在利息和滯納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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