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2019年河长制工作纪实十——禁渔篇」多点“布网”全面禁渔


为做好2019年度河长制工作,根据《湘潭市2019年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潭河委〔2019〕3号)和《2019年度湘潭市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潭河委〔2019〕4号)文件和2019年全市第二次河长办主任会议精神,

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湘潭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一2030),目前省级规划尚未制定。结合湘潭市农业农村局实际,下发了《湘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交办湘潭市河长制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各相关科室、单位严格对照责任分工,统筹协调,紧密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我市全面规范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的养殖行为,禁止天然水域投肥养殖,大力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 全年全市未发现天然水域投肥养殖现象。

「湘潭市2019年河长制工作纪实十——禁渔篇」多点“布网”全面禁渔

▲ 湘潭县

根据《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湘农联〔2019〕86 号)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对标对表按时间节点完成全市禁捕退捕工作。 以县区为主,市级统筹协调,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退捕任务,按全省工作安排部署,从2020年元月1日起,湘潭市湘江段的湘潭县、雨湖区、岳塘区(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在禁养区严禁投饵投肥养殖、限养区严禁投饵。 科学制定了湘潭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一2030)。 2018年全市已整改到位,目前未发现禁养区严禁投饵投肥养殖、限养区严禁投饵的现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组织开展水域资源和渔业资源调查,委托具备评估能力的科研院所

开展养殖容量评估,修订完善已编制好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先后发文公布,合理界定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科学布局水产养殖生产。

2、湘江湘潭段野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湘江干流春季禁渔工作的通知》和湘潭市人民市政府文件精神,湘江湘江段69公里于每年4月1至6月30日实施春季禁渔。

「湘潭市2019年河长制工作纪实十——禁渔篇」多点“布网”全面禁渔

一是广泛宣传 。发放禁渔通告,以渔村、码头、水产品市场等场所为重点,广泛张贴《湖南省人民政府春季禁渔通告》,并发放《湘江干流春季禁渔宣传资料》。利用湘潭日报、红网、电台、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禁渔工作顺利完成。

二是加强执法 。禁渔期间,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每天对湘江湘潭段进行巡察,基本实现“江中无渔船、岸边无渔网、市场无江鱼”的禁渔工作目标。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作业行动 。为了保护湘江水生生物资源,执法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在重点水域、交界水域和违规高发水域,采取日常巡查和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严厉打击,遏制了电力捕鱼这一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湘江湘潭段天然水域的渔业资源,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是认真做好禁捕退捕工作 。我市涉及禁捕退捕工作的主要是湘潭市湘江段的湘潭县、雨湖区、岳塘区及湘江支流

涟水水域的湘乡市,韶山市无任务。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节点: 湘潭县、雨湖区、岳塘区及3个园区2019年年底之前完成,湘乡市2020年年底完成任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