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警方連續查處多起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的違法行為

為了進一步強化流動人口管理,規範我市出租屋備案。連日來,邵武市公安局通泰派出所按照上級要求,結合平安“三率”活動,組織大量警力開展流動人口清查。


11月7日,民警在邵武市張三丰大道五洲廣場開展入戶走訪發現一男子王某與屋主信息不符,民警當即核實其身份,經瞭解,該男子系外地務工人員,為了上班方便就租賃在此處,大半月過去了,房東熊某也沒有登記其身份信息。民警得知此事後,立即聯繫房東熊某,經查,熊某為了圖方便,確未登記承租人王某的身份信息,也未到公安機關進行出租屋備案。


無獨有偶,民警在三仙段、三里亭安置房等地進行清查時,也陸續發現房屋業主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


現邵武市公安局通泰派出所已對涉事的3名違法行為人處以罰款,並責令其立即登記承租人信息和進行出租屋備案。


警方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各位房屋出租人一定要依法管理租賃房屋,切實履行出租人的義務,及時做好承租人的信息登記和出租屋備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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