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封君(微信ID:shidaifengmian)获悉,近日,涞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犯罪嫌疑人武某某、刘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介绍卖淫罪一案。
经审理,武某某、刘某某二人(均为90后)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纠集他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以“仙人跳”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并通过微信等聊天软件介绍卖淫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法院当庭宣判,武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25000元,刘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罚金20000元。
时封君注意到,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保定市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涉恶集团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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