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战线工作35年 曾任反贪局副局长 她因收受巨额财物被查

央视网消息:12月17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已退休5年的湖北省检察院原副巡视员张青被开除党籍。

在司法战线工作35年 曾任反贪局副局长 她因收受巨额财物被查

据公开简历,张青,现年69岁,15岁参加工作,22岁加入中国共产党,其35年的工作经历一直没有离开司法岗位。在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11年,先后担任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湖北省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湖北省检察院正处级检察员,湖北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湖北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检察院副巡视员、反贪局副局长,2005年3月任湖北省检察院副巡视员。2014年8月退休。

通告中称,张青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本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却“为官不廉、知法犯法”,背离初心使命,党性原则缺失。

经查,张青违反政治纪律,与行贿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张青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青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司法腐败是最可怕的“社会毒瘤”,更是依法治国的“毒瘤”。

2018年7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旭受贿一案。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陈旭利用其担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中共上海市委副秘书长、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公务员招录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23万余元。

2018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广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沙受贿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定:判处吴沙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5年间,吴沙利用其担任广州市番禺区委常委、番禺区公安分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接、项目合作、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57万余元。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司法部门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干的是“打铁”的活儿,自身必须过硬,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也必须做到“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防止“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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