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曲立新列席农垦中院审判委员会

12月9日上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曲立新列席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19年第14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对农垦分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犯贪污罪、受贿罪、单位行贿罪一案发表了意见。农垦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国斌主持会议。


曲立新检察长表示,农垦分院指派分管刑检部门的副检察长与公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办案团队办理该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力求办精案、办铁案,追求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该案控辩双方对事实认定、犯罪性质等情况均无异议,农垦中院也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指控意见及量刑建议,合议庭适用法律准确,同意合议庭的判决意见。


曲立新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是最高检、最高法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平台,更是检察机关开展与法院良性互动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


通过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能够实现司法制衡和诉讼的双向监督,有利于检法合力解决关于案件焦点问题、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的认识分歧。充分运用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转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使公平正义在个案中体现得更为充分,并且通过列席法院审委会,可以及时准确了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办案经验,加强引导侦查取证,发挥好检察机关的审前过滤和审前指导作用,推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实现司法机关良性联动。


在今后工作中,检法要进一步加强联系配合,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充分履行上加强理解与支持,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加强配合与协助。以务实的态度共同把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这项制度贯彻好、落实好、坚持好,提升司法公信力,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检法关系,共同维护好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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