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12月18日,记者从西宁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西宁市已基本完成了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试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农业农村部组织的第三方评估。目前,已完成全市931个村(农村社区)的清产核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和930个村(农村社区)的股权设置,917个村全部实现村集体经济“破零”,“破零”率达到100%。

据了解,西宁市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切实摸清农村资产家底,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制,理顺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激活农村集体资源,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有效防止了集体资产流失,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西宁市成功赋予了农村集体产权完整权能,以土地入市、入股分红、资产盘活、资源开发、资金入股等多种方式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优化了农村资源要素配置,推动小农户连接大市场,维护群众权益的同时,助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全市330个贫困村实现了稳定收益。

同时,西宁市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予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主体地位,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了监督机制,从制度上对资产资金进行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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