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貸”撈金350萬元,18人涉惡集團開庭

日前,南潯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惡案件,18名被告人涉嫌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

被南潯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南潯區檢察院起訴稱:自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被查獲,該惡勢力犯罪集團詐騙多名被害人共計240餘萬元,以拖車方式敲詐勒索多名被害人共計110餘萬元

被告人袁某、周某共同出資,分別於2017年、2018設立浙江中浙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又名晴天助公司)德清網點與浙江佰達商務信息諮詢有限公司及德清分公司(簡稱佰達公司),假借民間借貸之名,以車輛二抵、快速放貸為誘餌,誘使被害人簽訂“借貸”合同,通過收取“砍頭息”、“GPS管理費”、“車輛評估費”、“平臺履約保證金”、“風險金”、“違章押金”、“家訪費”等費用,虛增貸款金額的方式設置“套路”,並在被害人被認定違約後,擅自將被害人車輛拖走,並以此脅迫被害人支付包括“拖車費”、“違約金”在內的高額費用。

被告人郎某任佰達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該公司及晴天助公司德清網點的日常運營;被告人王某以晴天助總公司代表身份對網點進行業務指導,後至佰達公司任風控總監,並對貸款模式進行一定變更,以掩蓋非法目的。

此外,被告人戚某作為員工負責對被害人進行“家訪”;被告人鄒某作為客服負責籤合同、催款等;被告人姚某作為網點業務員介紹被害人至網點進行貸款;被告人許某(非員工)負責拖車;被告人葉某、趙某、楊某、錢某、沈某、邱某以向網點介紹被害人的方式獲取介紹費,其中被告人葉某還與唐某、張某、朱某負責查看被害人車輛GPS運行情況及參與部分拖車行為;被告人曹某通過參與具體拖車的方式獲取好處費。

庭審從上午9:30開始持續到下午18:30,歷時9小時,因案件涉及被告人人數多,案情複雜,本案將定期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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