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史上喪權辱國《辛丑條約》的簽訂與廢止

八國聯軍攻佔北京後強迫清政府訂立的喪權辱國條約。1901年,此條約由清政府全權代表李鴻章與英、美、俄、德、日、奧、法、意、西、荷、比十一個國家的代表在北京簽訂,這一年是舊曆辛丑年,所以這個條約稱為《辛丑條約》。


被稱為史上喪權辱國《辛丑條約》的簽訂與廢止

1900年,李鴻章前去參加談判,之後簽署了《辛丑條約》。

1901年9月7日,由德、奧、匈、比、西、法、英、意、美、日、荷、俄等國公使組成的外交團,在團長葛絡幹主持下,於11時在西班牙使館與中國全權大臣奕匡和李鴻章舉行會談,簽署和談最後議定書,儀式於11時30分結束。

當日,《辛丑條約》正式簽訂,主要內容有:清政府賠償各國軍費4億5000萬兩白銀,其中沙俄得1億3000多萬兩,以海關和鹽稅作抵押;拆毀北京至大沽的所有沿海炮臺;各國留兵駐守北京至山海關鐵路沿線重要城鎮;在北京劃定使館界,允許各國派兵保護,不準中國人在界內居住;永遠禁止中國人成立或參加反帝組織和運動;將總理衙門改為外務部,班列六部之首。

條約的簽訂,使中國喪失了大量主權。在分贓中,沙俄分得的最多,沙俄外交大臣拉姆斯托夫說:「1900年的對華戰爭為歷史上少有的最夠本的戰爭」。


被稱為史上喪權辱國《辛丑條約》的簽訂與廢止


1901年9月7日上午,陽光正灼,暑熱未消。清廷全權代表奕劻和李鴻章,與德國、奧地利、比利時、英國、美國、法國、意大利、日本、俄國、荷蘭、西班牙等11國代表到齊會場。李鴻章扶病而來,力不能支。十二款條約是早已議定好的,無須再議,各代表依序在12個文本上簽字後,正式生效。條約十二款為:第一款 (一)大德國欽差男爵克林德大臣被殘害一事,欽派醇親王載灃為頭等專使大臣,赴大德國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國大皇帝暨國家惋惜之意。(二)大清國國家業已聲明,在遇害處所豎立銘志之碑,書以拉丁、德、漢各文。第二款 (一)懲辦傷害諸國國家及人民之首禍諸臣。(二)將諸國人民遇害被虐之城鎮,停止文武各等考試五年。第三款 因大日本國使館書記生杉山彬被害,降旨簡派戶部侍郎那桐為專使大臣,赴大日本國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國大皇帝及國家惋惜之意。第四款 大清國國家允定在於諸國被汙瀆及挖掘各墳塋,建立滌垢雪侮之碑,茲將建碑之墳塋,開列清單附後。第五款 大清國國家允定不準將軍火暨專為製造軍火各種器料運入中國境內。第六款 大清國大皇帝允定,付諸國償款海關銀四百五十兆兩。此四百五十兆系照海關銀兩市價易為金款。此四百五十兆按年息四釐,正本由中國分三十九年按後附之表各章清還。第七款 大清國國家允定各使館境界以為專與住用之處,並獨由使館管理,中國人民概不準在界內居住,亦可自行防守。第八款 大清國國家應允將大沽炮臺及有礙京師至海通道之各炮臺,一律削平,現已設法照辦。第九款 中國國家應允由諸國分應主辦會同酌定數處,留兵駐守,以保京師至海通道無斷絕之虞。第十款 大清國國家允定兩年之久,在各府廳州縣將以後所述之上諭頒行佈告:一、上諭以永禁或設或入與諸國讎敵之會,違者皆斬。二、上諭一道,犯罪之人如何懲辦之處,均一一載明。三、上諭以諸國人民遇害被虐各城鎮,停止文武各等考試。四、上諭以各省督撫文武大吏暨有司各官,於所屬境內均有保平安之責。第十一款 大清國國家允定將通商行船各條約內,諸國視為應行商改之處,及有關通商各他事宜,均行議商,以期妥善簡易。第十二款 將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按照諸國酌定改為外務部,班列六部之前,且變通諸國欽差大臣覲見禮節。大清國國家既如此,按以上所述,足適諸國之意妥辦,則中國願將一千九百年夏間變亂所生之局勢完結,諸國亦照允隨行。


被稱為史上喪權辱國《辛丑條約》的簽訂與廢止


各種不平等條約

這個條約從政治、經濟、軍事各方面都擴大和加深了帝國主義對中國的統治,並表明清政府已完全成為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

1941年12月8日,日本偷襲珍珠港,向美國不宣而戰。太平洋戰爭爆發,也就是珍珠港事件的第二天,中國政府便向日德意三國宣戰,宣佈所有一切條約、協議、合同,有涉及中日、中德、中意之關係者,「一律廢止」。

這樣,中國與日本、意大利及其軸心國同盟的西班牙所簽署《辛丑條約》的相關條款至此廢止,而德國從《辛丑條約》中所獲得一切權益也早在一戰後就被中國收回。

不止如此,由於世界政治格局的迅速變化,中國與其他《辛丑條約》簽約國的廢約交涉也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契機。

1942年1月1日,中國、美國、英國、蘇聯等二十四個國家在華盛頓簽訂了《聯合國家宣言》,這一宣言標誌著世界反法西斯同盟的形成,從此,中國與英美正式成為反法西斯的盟國關係。從法理上,這些不平等條約依然將中國在盟國中置於不平等的地位,就成了不合時宜的東西。從現實需要講,中國戰場牽制著百萬日軍,提高中國的國際地位有利於鼓舞中國軍民的士氣。

於是,國民政府將全面廢除不平等條約提到了議事日程。1942年10月,蔣介石在接見美國總統羅斯福的代表維爾基時說:「中國今日尚未能取得國際上平等之地位,故深盼美國民眾能瞭解中國,欲其援助被壓迫民族爭取平等,應先使其本身獲得平等地位始。」


被稱為史上喪權辱國《辛丑條約》的簽訂與廢止


中國駐美大使魏道明和美國國務卿赫爾在華盛頓簽字的情景

1943年1月11日,駐美大使魏道明與美國國務卿赫爾在華盛頓簽訂《關於取消美國在華治外法權及處理有關問題之條約》。條約第二條,規定大致如下:美國認為1901年9月7日之議定書,應行取消。並同意該議定書及其附件所給予美國政府之一切權利應予終止,美國願協助中國與其他有關各國成立協議,將北平使館之行政與管理,連同使館界之官有資產及官有義務,移交中國。

同一天,外交部長宋子文與英駐華大使薛穆也在重慶簽訂《關於取消英國在華治外法權及其有關特權條約》。條約第三條內容與中美條約第二條規定大致相同。中國與英、美兩國之間的《辛丑條約》正式廢止。

中國與英美交涉的成功,對其他的國家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1943年10月20日,中比條約第二條,1945年5月29日,中荷條約第三條;1946年2月28日,中法條約第三條,均做出同樣規定,廢除《辛丑條約》。《辛丑條約》原簽字國,共十一國。除上述英美比荷法,五國外,其餘如德、奧、俄、日、意大利、西班牙六國,因宣戰或改定新約,也已取消。

至於瑞典、挪威、丹麥、葡萄牙、雖非辛丑條約簽字國,因有使館界等關係、於1945年4月5日、1943年11月10日、1946年5月20日、1947年4月1日,先後以條約或換文放棄。至此,《辛丑條約》強加於中國的約束基本得以清空,列強通過《辛丑條約》在中國獲得的權益只剩下使館界一些房屋的產權而已。

當時,在美國商洽軍援的外交部長宋子文也向美國提出了廢約的問題。10月9日,美國政府通知宋子文及中國駐美使節魏道明:美政府準備立即與中國政府就廢約問題進行談判。同日,英國政府亦發表類似聲明。雙十節後,中國與美、英就廢約問題正式展開談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