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縣公安局使用警犬技術偵破一起交通肇事疑難案件,這在吉林省尚屬首次。
2019年5月5日9時許,靖宇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被害人李某某駕駛兩輪摩托車與一輛農用貨車發生碰撞,肇事人駕駛肇事車輛逃離事故現場;事故致使李某某受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後,靖宇縣交警隊出警,交警在事故現場並未發現可疑痕跡及有關證據,以交通肇事逃逸案立案展開偵查。辦案民警對周邊地區進行調查走訪,查看事故路段監控視頻,發現王某駕駛的農用貨車疑似事故車輛,遂對王某進行訊問,但王某拒不承認交通肇事逃逸。
辦案民警對其車輛進行車檢,因事發多日,嫌疑人已經對車輛進行過全面清理,車檢時並未發現車輛上有肇事痕跡及有關證據,案件偵破陷入僵局。對此,受害人家屬認為此案事實清楚、案情簡單,懷疑未能及時破案系其他原因導致案件偵破受阻,對案件進展表示強烈不滿。
為了偵破這起案件,靖宇縣公安局多次召開專題會議,成立專案組,採取各種偵查手段,使用多種偵查技術,案件偵破依然沒有進展,最後決定使用警犬技術對案件進行偵破。
接到縣公安局指令後,靖宇縣警犬隊十分重視此案,立刻挑選精幹警力攜帶搜索犬趕赴現場。
由於案發時間久,現場遭到破壞,肇事車輛已經被人為清理或洗刷,已失去用犬條件,針對這些問題,警犬訓導員指揮警犬對車輛整體進行搜索,在車輛左後側欄門鉤處做出示警反應,經法醫對提取物質進行實驗檢測,呈陽性。經DNA檢測對比認定與被害人的DNA完全吻合,以此確定該車輛為肇事逃逸車輛,從而一舉破獲了這起交通肇事疑難案件。
吉林日報社出品
策劃:姜忠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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