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医保,而是交250元的合医合法吗?

永恒的心59432684


题主谈到公司只缴纳了250元的合医,我的理解是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那用人单位这样的行为是完全不符合《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已经有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为此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纳费用为劳动者办理社保购买。题主提到公司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医保,而事实上用人单位不可能只买养老保险不买医疗保险,为此可以判断出用人单位根本就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相应的保险。

鉴于这样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针对公司这样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

01.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公司按规定购买社保。

题主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事先的沟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自己购买社保。因为社保不但涉及医疗保险,还涉及养老保险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与失业保险,这些都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险。

劳动者万一以后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失业与生育需求时,才能有相对应的保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02.如果单位经沟通无果或者不愿意购买社保时,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这样做的目的无外乎就是节省成本费用,打社保的擦边球,但是用工单位不能为员工购买新合农保险,而应该是社保。为此题主可以向进行投诉举报其违法行为。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03.劳动者可以为此提出离职,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离职,并依据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向单位提出经济赔偿。

其培训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12个月的赔偿标准。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保险,而是通过购买新农合医保以保障员工的行为明显违法了《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管理规定,为此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公司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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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在职场


现在企业制度还是较为凌乱的。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和医疗保险,但是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有关规定,为了降低企业成本,并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有的仅仅是缴纳综合险,有的只是给管理层少数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楼主说的只是缴纳合医大概率就是居民医保或者 是农村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16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楼主的问题是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可以向社保局举报,社保局在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

但是目前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很多用人单位之所以不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在,在于发现职工举报,就会对职工进行报复打压,一把就是辞退或者直接开除,职工往往面对利益受损,不敢吭声,实际上这需要有关单位监管加强。

社会养老保险事关职工老来保障,可是总有一些用人单位置他人利益于不顾,把法律规定当儿戏,在于处罚很轻,不足以让用人单位有敬畏法律的心。

也在于某些单位工会名存实亡,面对职工利益不敢出声,唯单位领导马首是瞻,单位领导说了,工会也就不顾职工利益了。


杜坤维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用人单位的三种基本类型

在社会保险范围内,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之间的实质关系是集体与个人关系。用人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种类型的企业三种基本类型。参保人当然就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种类型企业的职工,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城镇职工。正常来说,前两类人员是人们常说的体制内工作人员

体制内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的比例交纳,一般来说是不会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用人单位交纳的部分都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支付,用人单位只需如实申报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准确计算每一位工作人员的保险金即可。

在企业职工这一人员类别,情况就极为复杂,各种各样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层出不穷。根本原因是企业做为用人单位,给职工按时足额交纳的社会保险由企业自行承担,最终进入企业经营成本。因此,一些小企业、私营企业、甚至是国有企业,会想方设法少缴职工的社会保险。

与城镇职工相对的另一类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是城乡居民。他们无工作岗位,无稳定收入。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只有两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保,都属于自愿参保,没有强制性。2020年城乡居民所交纳的医疗保险的参保金最低标准是250元/人.年。

二、《社会保险法》的基本规定

按照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所有城镇职工都应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企业职工还要同时另外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更为重要的是: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是强制参保,捆绑在一起,每月按规定比例由企业代扣代缴,政策上不允许选择性参保,不允许分开分别参保。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必须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获得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格;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三、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医保,而是交250的合医合法吗

毫无疑问: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或者只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没有同时缴纳城镇职工医保以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肯定是违法行为,当然不合法了,这是肯定的。

尤其应该指出的是:用人单位逃避法定责任,将应该缴纳的城镇职工医保,私自变更为城乡居民医保,即混淆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区别,又减轻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相当于偷税漏税。之所以出现这类情况,即有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因素,也有医疗保障部门、税务部门工作严重不到位的原因,最终严重地损害了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做为单位职工,在此情况下,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向地级市、省级医疗保障部门、税务部门举报,要求坚决查处,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水波不兴3291


大家好,我是一名基层的社保工作者,感谢大家对我的关注,希望我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我国的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个人菜干为入职30天内单位应每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这里我们所说的社保险是指的五险,并不是一个人身份就可以缴纳的居民保险。

在这里我们是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但是今年随着机构改革的划分,然后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经划分到医保局,但是唯一不变的是这无线的名称依然没有什么变化。 只有在单位工作人才会缴纳五险,这也是证明个人有没有单位的一个重要依据,当然挂靠单位缴纳社保的除外。

个人在单位工作,单位依法依规为个人缴纳五险。但是这五险缴纳时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由个人承担,而另一部分是由单位承担,且单位承担比重较大。但是在实际中很多单位都不会为个人缴纳社保,因为个人缴纳社保就会增加其成本,降低企业的利益收入,所以很多单位尤其是小单位都不会为个人缴纳社保的,这也是非常常见,但是与此同时也是非常不符合规范的。

现在这个单位还算有点儿良心,虽然没有为单位的员工缴纳五险,但是为他们缴纳了每年200多元的居民医保。虽然单位这样做也是为了员工在生病住院时的保障,但毕竟是不是合理合规的,我们不能因为单位有这样的善心就对企业的这种行为放任自己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我们应该切实维护好合法权益与单位的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只能去相关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


华北小强


楼主你好,用工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而是缴纳了250元的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那么很明显,这样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作为一个工作单位来说,要严格的履行劳动合同法的约定,那么就是要为自己的员工正常的签订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的30之内,那么就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待遇。

当然这个社保待遇主要包括的是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所以说很明确,要为员工缴纳的是职工医疗保险,而并不是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一般情况下是个人来进行参保交费,在没有职工医保的前提下,那么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比较合适的,作为一个企业单位来说,如果去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那么就等同于没有缴纳社保。

所以说我们这个时候可以通过劳动监察的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劳动监察大队具有核查企业单位,有没有正常的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待遇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企业单位确实是没有给自己的员工正常的缴纳社保,那么劳动监察部门会开具相应的通知,按照限定的期限之内,要求企业单位正常的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待遇。


社保小达人


不合法,用人单位有为职工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的法定义务,注意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而不是居民养老、医保。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二十三条、三十三条、四十四条、五十三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社保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不履行相关义务,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和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要求单位购买社保。如果职工以未缴纳社保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社保早知道


单位不按照劳动法为职工缴纳五险的,职工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其违法行为,责令改正。以保护职工的根本利益。


夏日之冰1


楼主您好,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医保,而是交了250元的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合法吗?这样的做法很明显是不合法的,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不需要通过工作单位来缴纳的,而是需要自己去交纳,但是有工作单位的个人!

那么作为工作单位来讲,就需要依法给自己的员工正常的缴纳社保的待遇,那么这个社保不单单只是包括医疗保险,实际上除了医疗保险之外,还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4种保险,所以我们被统称为是社保,那么拥有了社保待遇,才是作为我们企业依法依规来给正常员工缴纳社保待遇的情形,也是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

所以作为工作单位来讲,没有给员工正常的去购买一份社保待遇,那么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所以说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当然作为员工来讲,我们可以通过劳动监察的方式来举报工作单位要求工作单位来正常的为我们补缴社保单位,这都是我们的合法权利。


懂社保


路人蚁:聊社保,侃商保,说财经,专业答疑,感谢关注

1 一般来说;我们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确定了雇佣关系,那么企业就有义务给员工缴纳社保。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参保,建立员工的社保保障。只有员工辞职和到了退休年龄了,企业才能合理合法的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其他情况都是耍流氓。我们可以协商和劳动仲裁解决

2 题主的情况是企业没有给自己买职工医保,而是买了250元的居民医保,居民医保应该是个人非职业群体和农村群体的参保方式。企业和个人的参保方式是职工社保。这种操作明显是想节约社保成本。因为职工社保的缴费成本和待遇都比居民社保好 。如果和企业存在正常的劳动雇佣关系,可以要求企业给自己缴纳社保,现在社保归入税务局,虽然现在对于企业的参保还处于过渡阶段,但是对于这种损害员工利益,节约成本,同时也影响社保基金统筹账户积累的企业,应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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