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劳动法规定最多赔偿十二年。请问我干了十六年应怎样赔偿?

-二小姐-


劳动法规定最多赔偿十二年,请问我干了十六年应怎样赔偿?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实际能不能得到经济补偿还需认真进行分析。劳动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或是经济补偿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或是标准,但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非常清楚的,建议你认真学习一下劳动合同法,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一,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对于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这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是有具体规定的,我归纳了一下,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一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要给予经济补偿。第三十八条包含了6个方面的具体内容,最主要就是没有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如果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规定六类原因中的任何一种原因而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必须给予经济补偿。

二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劳动者已经依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外,其他情形都需要向劳动者依法进行经济补偿。除了经济补偿以外就是经济赔偿,经济赔偿和补偿是不一样的,经济赔偿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而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赔偿损失。经济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经济赔偿是指用人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履行,或是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算履行的情形,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赔偿。支付了经济赔偿不再享有经济补偿,享有经济补偿的不再享有经济赔偿。

第二,经济补偿或是经济赔偿,都没有最高12个月的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个月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标准工资,这个标准工资是劳动者自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满一年算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算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算半个月。你在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六年,按照规定应给予十六个月的经济补偿,而不是最高的十二个月。如果你的工资水平高于你所在城市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三倍,那就是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三倍来进行补偿,这种情况下,补偿标准最高才是十二个月。比如你在用人为辞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每月8千元,那么补偿十六个月,总计就是128000元,而不是十二个月的96000元;但是如果你是拿年薪制的,假如你们当地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每月6000元,但是你的月薪是2万元,就按照每月18000元来补偿,最高补偿十二个月就是216000元,而这时就不能按照十六个月来补偿。

第三,如果你不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而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

如果你是个人原因辞职,而并不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主动辞职,也不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不是因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而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辞职或是离职的都不会给予经济补偿,至于属于哪种情况辞职或是离职,由于没有具体的描述,所以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

综上所述,你在单位工作了十六年,如果是你主动辞职,而且主动辞职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无法享受经济补偿,如果属于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只要不属于已经依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都能得到十六个月的经济补偿,而不是最高的十二个月,只有你本人的平均月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情形,才能享受最高十二个月的经济补偿。


帮兄爱唱歌


楼主您好,劳动法规定最多赔偿12年,请问我干了16年应该怎样赔偿?如果说你工作16年,而且是由于企业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个人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确实是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那么经济赔偿的最高期限,那么就是12个月,也就是所谓的按着12年来进行赔偿,所以说你工作了16年,但是依然是按照12年来给予认定的。

这个赔偿的标准是根据你们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来给予认定,比方说你所在的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每个月是6000块钱,那么你就可以获得6000块钱,乘以12也就是72,000元的赔偿待遇,除此之外你还可以获得失业金的待遇,那么失业金的待遇是根据你失业保险的参保年限来决定的。

很明显,如果说你工作了16年那么你的失业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就是在10周年以上,所以说你最终就可以享受到大概24个月失业金待遇的领取。所以对于我们来说,失业金待遇实际上也是可以获得几万块钱的收入,而且在享受失业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到职工医保的待遇,所以除了这个经济补偿之外,失业金这一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


社保小达人


劳动法的确是有最多赔偿十二年的规定。

但是,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两者冲突的地方以《劳动合同法》为准。而《劳动合同法》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期限,是这样规定的:

  •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只有“劳动者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标准是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补偿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换句话说,最多赔偿十二年这个规定,跟咱们一般人压根儿没啥关系!

下面由晶说社保为您深度解析“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的规定”和“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001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的规定:

一、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用大白话说就是,无论你干了多少年,10年20年,经济补偿金都是每干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没有封顶。

二、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三、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金额按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期限不超过十二年。

1.以青岛市2019年社会平均工资5733元为例,高于三倍的,就是月工资高于17199元。

实际上,我们很多的企业员工,工资能达到社会平均工资就不错了。

2. 只有对于工资高于17199元的,经济补偿金的金额以三倍计算,且最高支付不超过十二年, 即最多支付:17199*12=206388元。

20万的经济补偿金,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偿了员工,也不至于让企业承担不起。

3. 这个立法的本意应该是考虑到很多企业高管,月薪几万几十万那种,如果不限定支付金额和 年限,恐怕解除一名高管的经济补偿金,就会拖垮一个企业,由此导致企业丧失解除劳动合 同的权利,对于劳资双方,都不公平。

002 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下列情况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 用人单位存在不缴纳社保,不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劳动者以此为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由用人单位提出,并跟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劳动者因病或其他情况不适应工作岗位,经培训或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比如企业搬迁。

5. 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方面提出不续签合同的。

6. 企业按照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员的。

7.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8.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关闭撤销或解散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存在以上情形的,用人单位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 赔偿金的规定。

上面九种情况,都是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还有一种情形是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比如:

  • 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

  • 辞退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
  • 辞退医疗期员工
  • 辞退三期女员工
  • 辞退“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老员工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情形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需要支付的不是经济补偿金,而是“赔偿金”!

赔偿金的规定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且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003 写在最后的话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形支付经济补偿金,年限一般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没有封顶;只有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支付年限才限定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希望所有劳动者多多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希望用人单位尊重劳动者,尊重劳动法,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要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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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说社保


从你的提问可以看出,你对这个相关法律看得非常模糊,而且是没有重点。下面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本人办理劳动案件10年的经验简要解答如下。

第一,你说的是12个月的工资,不是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且不是赔偿。是经济补偿。这个不超过12月的工资适用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使用,不超过12个月,这个标准。

第二,也并不是你离开单位,就一定能得到经济补偿或赔偿。要看你离开单位的原因是什么?是单位辞退你还是你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还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些原因都决定你是否能够得到经济补偿或赔偿。

第三,你在单位工作了16年,工作的时间也比较长了。如果是单位主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你还有权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继续回单位上班。

建议,你就争议的相关问题详细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得到专业明确的指导,你这样不懂法律,可能权利或者受到损害。




劳动争议工伤律师


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问题。我们看下该条款内容: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工作年限来计算,工作满一年则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所以,你若是工作满16年,经济补偿金原则上就是16个月。当然,若是经济赔偿金根据规定是双倍计算。

不超过12年的标准是针对月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以上才会适用。每个省份或所在市每年都会公布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即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自己可以根据自己的工资金额,结合当地的平均工资,看看是否适用该规定。一般来说,能够超过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都不少,即便不超过12年,获得的补偿金额也不少。


叶律师


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职工无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有错的情况下,比如没有缴纳保险,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劳动者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计算的,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

月工资标准,按照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均工资计算。

经济补偿金数量的上限,过去确实有规定,是最多12个月。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做出了新的规定。只有当劳动者的工资水平超过300%的社会平均工资时,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才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标准按照300%社平工资计算。

如果没有超过300%的月工资标准,那么是不设有上限的。不过,2008年1月1日才实施劳动合同法,之前的工作年限是有上限的。这就成了这样一种结果:

如果我们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工作时间超过12年,比如20年,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只能算12个月。实施以后,按照每工作一年增加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到2019年会增长到24个月。

所以,如果说2019年刚离职,工作16年可以领取1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是没有问题的。


暖心人社


这个应该是辞退员工补偿金吧!不是赔偿金。

就是你在我单位干了很久,但现在要辞退你,所以给你合适的补偿的意思。

所谓的劳动法规定最多赔偿12年,其实是《劳动合同法》上的一项规定,但是是有前提的。

具体描述应该是这样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也就是在你的工资,是你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情况下,那么补偿年限只有12年。

不在这种情况下,那么就是常规情况,常规情况补偿金是这样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在原单位工作了16年,那么给你的补偿就是16个月的工资。这个是没有折扣的。

另外再说一下,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波士财经


楼主您好,实际上严格上来讲,劳动法并没有这样的规定,劳动法的原话是针对于个人工资收入水平大于当地平均工资待遇标准300%以上的也就是三倍以上水平的个人,那么最长的赔偿期限是不能够超过12年。但是如果说你的个人工资待遇水平没有达到平均工资待遇的三倍以上,那么实际上完全是可以赔付12个月以上的工资水平。

所以这个主要是根据你个人的工资收入水平来决定的,如果说你的工资收入水平是一个,那么你工作了16年就可以获得相应16个月全额工资的补偿。也就是说你所在的工作单位如果要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他就依法要给予你相应的补偿,这个补偿是全部由工作单位来承担。

而且你在获得经济补偿待遇的同时,还可以获得失业金待遇的,领取失业金待遇的领取期限也是根据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来决定,你的失业保险缴费在10周年以上,那么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获得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金的待遇,并且在享受失业金待遇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到职工医保的待遇。


懂社保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简言之就是,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和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全部货币性收入。)

新的《劳动和同法》对高薪人士经济补偿金做出了相应限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员工,计算经济补偿金受到两项限制:

一: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平均工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而不是实际的个人月平均工资;

二: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及时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远远超过12年;


所以尽管题主的实际工作年限为十六年,题主最终获得经济补偿经的计算方式为:补偿年限12X 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3。《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的划分更细致,主要是为了是高薪员工和普通员工的差距不至于过大,使经济补偿金的赔付更加扁平化,更趋于公平。题主目前这种情况,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正确合法的,法律规定的内容我们要认可和尊重。但是可以做好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相关事宜,是损失降低到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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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新观察


【大凡田职场e洞察】观点:题主工作了16年,如果满足获取补偿金的条件的,到底能够获得多少年的补偿,要看题主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实际数字而定。

一、作为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笔者要严肃的指出错误,一般的说法不是赔偿金,而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二者是不同的,但同时也是有关系的,这个关系就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等于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同时获得,鱼和熊掌不能兼得,不可以叠加,最准确的理解是至多是赔偿金,不可以是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再通俗一点就是赔偿金封顶。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获得赔偿金。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劳动者,或者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

二、要明确,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

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4种情形:

  • 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的,将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 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也不享受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维持原有待遇标准,愿意同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愿意的,不享受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比如说劳动者营私舞弊严重损害用人单位利益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受到刑事处罚的等等,这些情况劳动者都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有3种情况:

  • 合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 劳动者无过错辞退的,即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

劳动者获得赔偿金的,只有1种情形,那就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强行解除试用期员工劳动关系的,比如58周岁的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的,等等。

三、如果达到了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那么工作了16年能够补偿多少年?

今年是2019年,工作了16年,2019-16=2003,说明是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有4年的工作年限,那么这4年遵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原有规定,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

从2008年开始有12年的工作年限,如果劳动者离职前12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金额按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期限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社平工资三倍的,按实际的工资水平支付一年一个月。

所以从上面可以看出题主的补偿年限分两段,2008年之前4年,2008年之后12年,只是两个阶段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如果说某一个劳动者都是在2008年以后的劳动合同,工作了16年,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的,就按社平工资三倍的标准补12年(一年一个月);如果说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社平工资三倍的,按按实际工作年限,每年补一个月,也就是说16年补偿1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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