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金塔縣法院“五個嚴格”審查行政非訴執行案件

 原標題:金塔縣法院“五個嚴格”審查行政非訴執行案件

  近年來,隨著行政非訴執行案件的大幅度上升,金塔縣人民法院高度重視行政非訴執行案件的審查工作,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依法受理並嚴格審查行政非訴執行案件,切實保護申請執行人及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今年以來,該院共受理行政非訴執行審查案件51件,裁定準予執行25件,因超過法定的申請執行時效裁定不予受理26件。做到既依法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又堅決依法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一是嚴格審查行政機關的主體資格。主要審查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否具備執法主體資格,是否存在無職權或超越職權的現象;二是嚴格審查證據資料的合法性。主要審查行政機關對被申請執行人違法事實是否查清,行政機關的詢問筆錄、現場筆錄等是否有行政執法人員及被詢問人的簽名蓋章;三是嚴格審查適用法律規範的合法性。主要審查行政主體在適用法律、法規上是否準確、規範,有無遺漏;四是嚴格審查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程序的合法性。主要審查具體行政行為是否違反法定程序,是否超過法定期限等;五是嚴格審查申請執行期限的時效性。主要審查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已經送達被申請執行人,審查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已經發生法律效力,是否超過法定的申請執行時效。

  行政非訴執行案件審查在整個非訴強制執行程序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它決定了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行政決定能否進入到強制執行程序,關乎到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行政執法的權威和行政執行效果的順利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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