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约法三章是假的吗?

猪猪大师


约法三章只是宣传,甚至是事后史书的宣传。

刘邦进入关中,与秦民约法三章(条):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除去秦苛法,但紧接说,秦人大喜,争着送牛羊酒食犒劳刘邦的军队,灭秦三年,各地起事,战争不断,人口锐减,严重破坏生产,老百姓还有“牛、羊、酒、食”?酒是粮食酿造的,难道还有馀粮?刘邦还不肯受,说粮多。当时章邯被项羽打败就是缺粮,项羽接受章邯的投降也是缺粮。只有刘邦不缺粮,哪来的?

普通百姓能吃口野菜、吃口糠都是上天恩赐了,一般在战乱时,野草树皮都啃光了。汉二年(前205)关中就发生了大饥荒,米一斛万钱,导致人相食。如果秦灭时老百姓还有牛羊酒,是不是刘邦统治关中以后就把老百姓压榨干了?

《史记·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沛公又让不受,曰:仓粟多,非乏,不欲费人。」

《汉书·高帝纪上》「二年……兴关中卒乘边塞。关中大饥,米斛万钱,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汉。」

三条法律,内容太过简单,不但不能稳定社会,会更加乱。如果有人强奸,算不算伤人?如果有人出轨,乱搞男女关系呢?破坏公家和他人财物算罪吗?诈骗,诱拐算罪吗?非法囚禁他人但没伤人算不算罪?如果不喜欢刘邦,喜欢秦朝,喜欢项羽,大肆张扬,逢人便说,治罪吗?如果只是制造大量兵器、收战马,治罪吗?企图谋反而没有伤人和杀人治罪吗?商人囤积紧俏物资,卖天价,怎么办?

史书直言不讳:汉初虽有约法三章,但死罪有夷灭三族的法令。法令说:“被诛灭三族者,先黥面,割鼻子,砍掉左右脚,杖毙,割下头挂起来,骨肉剁成酱,在街市以示众。其中诽谤咒骂者,还要先割掉舌头。”所以称为五刑具备。彭越、韩信就受了此种酷刑。直到吕后元年,才废除三族罪、妖言令(谣言)。对待诽谤特别残酷。

《汉书·刑法志》「兴之初,虽有约法三章,网漏吞舟之鱼,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至高后元年,乃除三族罪、祅言令。」

梁玉绳说:“汉兴,约法三章,(法)网漏吞舟之鱼,然其大辟(死罪)尚有夷(灭)三族之令,又考惠帝四年始除挟书律(私藏非法图书),吕后元年始除三族罪妖言令,文帝元年始除收孥(收妻子、子女为奴)、相坐律令。二年始除诽谤律。十三年除肉刑,然则秦法未尝悉除,三章徒为虚语。”


猪猪大师


公元前206年10月刘邦的军队偷袭武关,然后最先到达霸上。秦王子婴在枳道旁投降了刘邦。刘邦宽厚待人,没有杀掉已经投降的秦王子婴,刘邦向西进入咸阳,想在秦宫休息樊哙、张良劝阻,然后退回来驻守霸上。沛公乃召来各县的父老和有才德的人,对他们说:父老们苦于秦朝的苛刻法令已经很久了,批评朝政得失的要灭族,相聚谈话的要处以死刑,我和诸侯们约定,谁首先进入关中就在这里做王,所以我应当当关中王。现在我和父老们约定,法律只有三条:杀人者处死刑,伤人者和抢劫者依法治罪。其余凡是秦朝的法律全部废除。所有官吏和百姓都象往常一样,安居乐业。总之,我到这里来就是为父老们除害,不会对你们有任何侵害,请不要害怕。秦地的百姓非常喜悦,争着送来牛羊酒食,慰劳士兵。沛公推让不肯接受,人们更加高兴,唯恐沛公不在关中做秦王。你看,这就是刘邦的能耐,安民告示,取信于民。

再看霸气非凡的项羽,巨鹿之战完胜后,率领大军西进霸上,在鸿门制服刘邦,然后进入咸阳,一路屠杀,焚烧咸阳宫殿,杀掉秦王子婴,所到之处没有不毁灭的,秦人对项羽非常失望,但又害怕,不敢不服从他。项羽者一味的武力行之,政治上极其见短视。

刘邦的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从史料文献记载来看是历史上真实的实事,没有虚假的可能,刘邦者,以智取胜,以信质与人,不虚尔。


杨柳青青春之声


刘邦进入关中后,先是大肆享乐了一翻,他本人就住进秦皇宫中体验了一下当皇帝的快乐;后来在樊哙、张良等人的建议下,开始约束军纪,争取民心。当时天下大乱,关中盗贼猖獗,秦法不被执行已经很多年了,刘邦急中生智想出了三条简略的法令,并立即颁布实施,稳定了咸阳的局势,争取了秦人的民心。

被史书大书特书的约法三章是真实存在的,尽管推行时间短,但是效果是十分明显的。约法三章的内容为:一、杀人者死;二、伤人者抵罪;三、盗窃者抵罪。这三条法令在具体实施中活动空间太大,不足以用来治国理民,但是在当时的战乱环境下起到了安定民心的作用。

刘邦的军队进入咸阳后也烧杀抢掠,张良认为这样做不利于争取秦人民心,于是怂恿樊哙去秦宫找到刘邦,要求约束军纪,发榜安民。刘邦反应快,外有强敌项羽,内有汹汹秦民,那他就会玩完,于是他及时下令军队出城驻扎,并发布了三条简单可行的命令来约束军队,安定民心。

正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秦二世、刘邦、项羽是秦民的三大害虫,相比之下刘邦的危害是最轻的,故秦人最终选择了追随刘邦!秦二世暴虐残民,不仅屠杀了秦国公室子弟、帝国功勋,还逼迫百姓修秦陵,秦国上下死于秦二世之手的人不可计数。项羽进入咸阳后,掠夺财物妇女、烧杀咸阳百姓、发掘秦国王陵,真是无恶不作丧尽天量!相比之下刘邦就要温和仁义得多了。

萧何进入咸阳后,他直奔秦国王室档案处,将秦国的藏书、档案全部搬走,这为以后汉朝治国留下了保贵的资料。秦法浩瀚繁多,号称“事无臣细,皆有法式”,上至军政大事,下至百姓作息都有详细的规定,可操作性极强,虽然严酷却也公正。

刘邦当汉王期间,全面恢复了秦法,作为战时法令,秦法的威力是不可想像的。刘邦多次败于项羽之手,但是总能东山再起,这跟他牢牢控制住了老秦国是密不可分的!萧何作为后方总管,当起了李斯的角色,这位大汉丞相将秦法运用得淋漓尽致,协助刘邦再次统一了天下。

汉朝建立后,刘邦跟萧何对秦法进行了修正,大体是全面继承了秦法,只是将一些酷刑作了损益,将战时秦法修正成了平时秦法。汉承秦制,是全方位的继承,所谓约法三章是无法用来治国的,仅仅起到了一个约束军队,安定民心的作用。


大秦铁鹰剑士


1

刘邦的约法三章是在他进入咸阳城时当众说的,说完之后人们欢呼雀跃,为啥?因为秦朝立国用的是商鞅法家思想,用严刑峻法统御百姓。

秦朝有多少种法律呢?睡虎地秦简1155枚秦简中记载了《秦律十八种》计有:《田律》、 《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工律》、《工人程》、《均工》、《徭律》、《司空》、《军爵律》、《置吏律》《效》、《传食律》、《行书》、《内史杂》、《尉杂》、《属邦》

这些严刑峻法有多严呢?

一句话叫: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

就是说你三个人聚到一块儿说秦朝不好,服徭役不给吃饱饭,这三个人的一家大小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儿子女儿都会被拉出去砍头。

如果有人走在街上听人在说始皇帝如何扫平六国,这人插一句:哦,始皇帝我见过,个子还没我高。这叫偶语,这人会被拉出去砍头示众。

这就是秦朝的法律,有很多今天听起来匪夷所思的法律条文,比如:以古非今罪,比如妄言罪,比如非所宜言罪,就是你说了不该说的话,也有罪,比如投书罪,写匿名信也有罪。

秦朝是禁止老百姓聚众说话的,秦禁民聚语。

在这种高压下的生活的久了的秦朝百姓,连大气都不敢多喘一口,所以才有天下苦秦久矣的情况。

注意是天下,而不只是咸阳城。

2

刘邦进咸阳城,当着城里的百姓,宣布废除秦朝的各种苛刻刑法,和百姓约法三章: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

这应该是刘邦进咸阳前和手下谋臣们商量好的,要的就是一个爆炸性的结果,让天下的百姓知道跟着沛公刘邦会获得自由,不必像在秦朝一样过猪狗一样的生活。

而且这三章是刘邦在咸阳首先提出来的,这就给天下百姓心里种了一颗种子:跟着沛公混会有好日子过得,因为他不会用各种苛刻律法刁难我们。

让刘邦一下子获得了一个很好的名声,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

刘邦这时候虽然已经四十多了,但是在秦朝末年的大乱世中,他却很聪明的首先向天下人亮明了自己的施政纲领,而且简单明了,一个小孩子都能知道是啥意思。

今后不管是谁想邀买人心,都不会高过刘邦这三条基本原则,而且别人如果做得不好,人们还会心里思念宽仁的沛公。

所以刘邦进咸阳公开喊出来的这三条法律原则,是很厉害的。


3

他定了这三条,今后怎么办?难道靠着这三条粗鄙的律法来治理天下?

注意刘邦约法三章时是秦朝末年,天下大乱,当时诸侯军队中,刘邦是弱小的,他的首要任务是生存下去,而且要生活的好,那时候他大约没有想过要建立一个和大秦一样强盛的王朝。。

所以他会用约法三章来换天下人心。

至于以后建立大汉以后这三条律法根本不够用,要详细规定律法条文之类的那是以后的问题,进咸阳的沛公刘邦想的只是活下去。

而且一个像刘邦这样的创业之主,和人谈话说的,说的都是框架性的原则问题,具体细节他是不必要说的太详细的,自然有人会完善他话里的很多细节的。

进咸阳后刘邦忙着进秦始皇的宫殿,吃美食喝美酒和美女姐姐们谈心,萧何一头扎入相御史府把国家户籍、地形、法令等图书进行清查整理,登记造册后拉回霸上沛公的驻地,这些东西不但帮助刘邦取得最后的胜利,也帮助草创期的大汉王朝解决了很多制度难题。

刘邦的任务就是划定框架,规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约法三章就是这里面玩的最好的一个,让他宽仁的形象一下立住了,为他日后夺天下奠定了人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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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白袍


这是有史料记载,无论是《史记 高祖本纪》还《资治通鉴 汉纪一》都有明确的记载,刘邦的确是这么做了。

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刘邦这么做的实际效果究竟应该怎么去理解。

我们首先要明确一点,就是“约法三章”它是不是一条纯粹的行政替代令?从纯粹的行政学角度,取消管理条目详细,涉及到生活各方各面的秦法,仅用“约法三章”就能全部涵盖了吗?显然不能。打个比方,伤人及盗抵罪,怎么量刑?偷一只鸡和偷一头牛的量刑能一样吗?给人胳膊上划一个小口子,和砍断别人手臂,量刑也不一样。因此,约法三章不可能从执行上完全替代秦法。

然而我们并不能认为这就是刘邦在作秀,约法三章是有它的意义的,秦法固然详细,但是现在沿用并不合时宜,秦法管的太多,管的太细,罚的太重,天下苦秦久已,必须及时进行调整,这才能稳定关中局势。然而以目前刘邦的处境,他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时间进行调研,法律条款修正,执法人员培训,群众普法工作吗?没有!因此,刘邦采取了去繁化简,抓大放小的办法。

对于刚刚被攻占的关中,群众百姓必须得到安抚,约法三章主要是禁止了暴力犯罪:杀人、伤人,盗窃,这就抓住了现阶段需要解决的重点,局势得到了安定。其次,废除了秦法,收获了民心。最后,只有三条,利于传播和普法。

反秦大起义中的很多领导者是贵族,他们受制于阶级特性,无法深入理解苛刻的秦法带给百姓的伤害有多严重。刘邦是一个从平民走出来的起义领袖,他见过民间疾苦,他尝过秦法的伤害,他更了解百姓需要什么,痛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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