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警方偵破“坑媽”騙局,犯罪嫌疑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00多萬元被逮捕


近段時間,玉林北流市人民檢察院對北流市盧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作出了批准逮捕決定。


2018年10月,北流市民李女士看到平日裡特別活躍的老媽近段時間安靜得有點反常:平日裡每天都會和老姐妹們相約去市裡某商場領幾個雞蛋或者聊聊天的,這陣子也不外出了,還時常一個人坐著唉聲嘆氣。等李女士忙完有空和老媽嘮嘮的時侯,發現已經晚了!李女士的老媽告訴她她上當受騙了,而且被騙了2萬多塊錢。聽聞此事李女士當即打電話報了警!


北流警方偵破“坑媽”騙局,犯罪嫌疑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00多萬元被逮捕


報警的電話打通後,接警的民警告訴李女士:已經有很多人報警了,讓她耐心等待警察破案。


原來,2018年10月30日起,陸續有中老年人到北流市公安局報警,稱2017年起自己預存錢到某集團公司北流某媽樂服務中心辦理消費卡,但現在北流“某媽樂”服務中心卻多日大門緊閉,且平時負責與老人們聯繫的盧某也聯繫不上了。

據報警的老人稱,剛開始“某媽樂”服務中心只是邀請他們去聽健身講座,說到現場聽講座者每人發放一份禮品,禮品有時侯是一斤雞蛋,有時侯是購物用的環保袋。後來店裡的講師和老人們說只要他們在“某媽樂”商城交費辦理消費卡成為“某媽樂”商城會員,就可以根據會員等級享受不同的消費返現金、免費旅遊、免費領取保健品和生活用品等福利待遇,並且交的錢越多,享受的“免費”福利待遇越多。很多老人經不住遊說,紛紛交錢辦卡,一些老人甚至養老錢都掏出來了。


北流警方偵破“坑媽”騙局,犯罪嫌疑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00多萬元被逮捕

當時,接警民警感覺到事態嚴重,馬上將情況向局領導彙報。2019年初,北流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對該案展開調查。


民警經調查取證查明:2016年12月開始,某集團商貿有限公司北流“某媽樂”服務中心店長盧某、講師陸某、門衛吳某向社會公眾發放該集團的宣傳資料,以到店有1元現金、雞蛋、麵條等禮品發放吸引中老年人到北流市“某媽樂”服務中心經營店面聽課,乘機向中老年人宣傳購物返利的業務。


承諾任何在“某媽樂”商城(電商)一次性消費1280元的並同意“某媽樂”會員章程的自然人均可申請成為該商城(電商)的會員,會員按一次性消費金額分成5個等級,分別為:1280元為銀卡會員,最高累計可獲購物券2000元;6400元為金卡會員,最高累計可獲購物券15120元;12800元為鑽石會員,最高累計可獲購物券31520元;19200元為白金會員,最高累計可獲購物券47920元;25600元為翡翠會員,最高累計可獲購物券64300元。會員根據級別可以獲得購物券和到不同地方免費旅遊的福利,而且某商城還承諾,如果不願再註冊成為新會員的,會員可以憑購物券到北流“某媽樂”服務中心以1:1的兌換比例申請換回現金。


北流警方偵破“坑媽”騙局,犯罪嫌疑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00多萬元被逮捕


但現金需先打入店長盧某個人帳號再經其他員工發回給會員。成為會員後,會員在“某媽樂”商城(電商)下單購買商品,實際到北流“某媽樂”服務中心領取商品。雖然老人們每次領到的商品質次價高,但大多數老人對買了東西后還能得到5--120元不等的返券樂此不疲。“雞生蛋蛋生雞”的套路漸漸讓老人們失去了警惕性。


●據警方初步統計,截至案發後,到北流市公安機關報案的約有100名左右的中老年人,被騙金額達300多萬元。


●2019年11月26日,犯罪嫌疑人盧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北流市公安局依法行事拘留。


●2019年12月25日北流市人民檢察院對盧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作出了批准逮捕決定。


記者:雷俊

通訊員:馮春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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