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相愛十年有一男孩,女方年年回孃家過年導致分手,這樣的問題是男方錯還是女方錯?

只想為別人打抱不平


夫妻因為女方年年回孃家過年而分手,雙方都沒錯,但是會分手也不僅僅是因為這一件事情。

表面上看,他們是因為過年回家這件事不和。但實際上,女方年年回孃家過年導致夫妻分手,這就說明男方對女方因為過年這件事情是不滿的,他一定也是想女方能和自己或者說和自己的父母一起過年。但女方年年回爸媽家過年,一次都不願跟著丈夫回婆家過年,這也就是說她不願退讓,不願做出讓步和犧牲,或許也是有原因的吧。也就是說,這對夫妻在過年這件事情上,並沒有做好足夠的溝通交流以及互相理解,也許是“一個不問,一個不說”,也許是“我說了或者我問了,但雙方都不肯讓步”。兩個人在一起,理解和體諒是非常重要的。若是雙方都不肯退讓妥協,分手是早晚的事,過年回家只是一個導火索而已。

我的老家那邊比較傳統,嫁人了就必須留在婆家過年,還有一個深入人心的說法:如果要回女方家裡過年,就必須連著過上三個年才可以,否則會人財兩空。當然,這只是說法而已,有的人信,有的人不信。我嬸嬸是遠嫁到叔叔家裡的,她還有兩個弟弟。嫁過來以後,她非常不習慣,結婚十多年來,她多次表達想回家過個年的想法,最後還是和叔叔這邊的家人一起過年。去年的時候,她弟弟在年二十八的時候結婚,回去參加婚禮,就順便留在那裡過年。嬸嬸的媽媽當時強烈邀請叔叔帶著孩子也在那裡過年,但是叔叔知道奶奶不喜歡,就執意回家過年。這樣過年,大家都很愉快。

我一個好朋友的爸爸是獨生子,媽媽唯一的哥哥因病去世多年。他們家就商量好,今年在男方家裡過年,明年就在女方家裡過年,輪著來。後來,他們家換了一套有四個房間的大房子,就直接把兩家父母都接過來一起過年。

我舅媽家和二表姐的婆家離得很近,車程一個小時。大年三十的時候,姐姐姐夫在舅媽家吃午飯,晚上就回姐夫家過年,一直待到年初二。然後年初二到年初四就在舅媽家裡住。年初五他們就一起回去東莞工作。

以上是我身邊的人對過年回家的看法,遠嫁的姑娘若是覺得各回各家過年更好,其實這些都是可以的,夫妻、家庭之間商量好就行。

我認為,無論是去誰家過年,都不要忘了過年的意義——一家人團圓、和睦地在一起。若是夫妻為了如何過年這件事情,吵翻天,傷感情甚至離婚,家都不和睦,過年的意義也就不存在了。





夏溪的心雨


你好!我是點點小日常,很高興能回答你的問題。首先我認為夫妻之間沒有真正的對錯,兩個人之間是相互的給予溫暖和愛。女方十年都在孃家過年肯定是有原因的,這個時候就需要丈夫理解妻子,傾聽妻子回孃家的原因 和給出解決方法 我想十年沒離中間那幾年裡丈夫也一定付出了很多 這個時候就需要妻子來換位思考 如果總是不溝通久而久之矛盾激化 最後的結果就只有離婚一條路可走了。去年爸爸去世過年我在孃家陪媽媽 老公和公婆都很理解我 我很感謝老公對我的愛 我也會理解老公 希望大家都珍惜眼前人




點點小日常


說明兩口子還是不夠愛,都沒有替對方著想。我是獨生子女,剛結婚第一年的時候,在婆家過的年,心裡很心酸,總是覺得自己是個外人,融入不到他們家庭,還有心疼自己的父母,別人都在團聚的時候,只有他們兩人孤單的過春節。老公也想到了這個問題,等第二年的時候,老公主動提出在過春節去我們家過,免得老人孤單,所以以後我們就婆家一年,孃家一年,我真的很感激老公,所以就會對她的父母加倍好,來報答老公,不管他父母做的好不好,我都會不計較。所以老公就會對我加倍我,對我的父母比我有時候還上心。

所以你們兩個不夠相愛,如果相愛,是都會願意為對方犧牲的。



雲淡風輕78199


感情沒有對錯。

一前同事,最近離婚了!

一聽,覺得很突然。

兩孩子,大的高中都畢業了,小的,小學。感到突然,是因為都奔五的人了,二十多年,要離不是該早離了嗎?而且男的對女的一直很好,超級好!

細想,又覺得必然。

前同事老婆是湖南的,他們結婚後,基本每年春節都是回丈母孃家。供小舅子讀書,給岳父岳母蓋房子,在老婆娘家買房,逢年過節給岳父岳母大紅包……平日裡,自己在廣東工作,老婆在孃家。

回自已老家屈指可數。

總覺得,前同事對老婆的好,沒底線,沒原則,甚至沒尊嚴。

反正離了,原因是外人不得而知的。對與錯都不是重點,傷人傷己才是最難受的。


熟了的螃蟹


夫妻因為過年回誰家,會鬧彆扭,會吵架,離婚的還是第一次聽說。你說你們相愛十年,並且有一個男孩,我覺得沒那麼相愛吧!造成了離婚,我覺得你們都應該有錯誤!應該是溝通的問題和觀念上的問題。

我和老公還有我身邊的很多朋友,過年都要面臨回誰家的問題。

我和老公的家都不是本地的,過年沒有一次在自己家過!放假了馬上回孃家,然後回婆家過年。如果時間允許,過了年回我爸那裡。因為這三家離得都比較遠。



有人問為什麼你不回孃家,或者讓父母公婆到一起過年?不可行的原因是:

一、公公那裡有老傳統,媳婦要在自己家過,關鍵父親也支持我在婆家過,不讓我為難。而且過年的時候,弟弟一家回去陪父親過年。

二、不一起過是因為人多,事就多,處理的關係也多!老人在一起,可能某一句話就會鬧彆扭啦,出現問題了,不好!親家之間關係也挺微妙的!更何況現在都是一家三口,這麼多人來,做飯,睡覺,就是個問題。



我有的同事有的這樣過年,今年在你家過,明年在他家過。那也有問題,今天不在我家過了,我鬧心呀!父母也鬧心呀!還有的同事,兩個人分開過,各回各家。父母高興啦,但小夫妻或者跟孩子分開了!



沒有辦法,誰讓咱們工作在外地呢,過年就要面臨這個問題。不管是哪種回家方式,都是為了讓老人高興,為了團圓!你和你的妻子都鬧離婚了,如果相愛,是可以挽回的,好好商量唄!這是我的看法,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朋友們,你們上誰家過年去呀?可以在下面留言。


幽蘭笑一笑


真不明白,這種事情還能吵起來,這不是很簡單的事情麼?


我家,我是遠嫁,弟妹也是遠嫁。我們默認的規則是,她初一下午回孃家,因為她一年回家一次,回家十來天,所以走得早一點。


我一年最少要回三次家,春節回孃家也只是串門,不常住,就住一晚上。弟、妹回孃家了,我們再一走,只剩孩子爺爺一個人在家,所以,我們一家回孃家,一般待兩天,把孃家的親戚走一遍,就回來了。


一般是初三上午回孃家,初四下午回。這樣,孩子爺爺在家不落。


今年,父親去遠在福建的哥哥家過年,我和弟弟都沒有回去,我年前回家給母親上週年墳,順便看看父親,年下就不用去了。


其實,這些都不是事兒,根據各家的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具體操作,既合情又要合理,就可以了,沒有一定之規。


大原則是,過年兩家都要照顧到,不可只在一家過年,這是對另一方的不公。


再者,如果不是遠嫁,且兩家都是獨生子女,最好的辦法是,兩家一起在外面訂一桌年夜飯,大家一吃不就結了麼?


如果一方太過分,那就好好溝通,沒有說不清的話,只有不願意溝通的人,和脾氣如果能因為這點小事兒,就分手,那隻能說明,你們的問題不在事上,而在各自的脾氣秉性上。


事兒,不過是個導火索,心裡埋有地雷,凡事都可能引爆地雷,不是這件事,就是那件事,終究逃不掉。


還是兩個人合不來,無所謂對錯。自然也不是一邊倒的是非對錯,如果真是一邊倒的錯,你你們當初也不會選擇一個蠻不講理的人。


清官難斷家務事,理是冷的,情是熱的,情理交融,才有溫暖。若想分手,就較真吧,冰冷的理,也能成為殺人的利器,若想複合,就多想想愛,愛給到了,理自然就通了。


過分較真,過分計較對錯,這本身就是一種錯。


都這個時候了,你還計較對錯?就像小品上的話:都這個時候了,你還計較三米兩米的真,有意思麼?


這就是個理,你想明白了,也就成長了。


獨自成山不用


兩個字可以總結全部:自私!

現在不管男方還是女方婚後都只稱自己父母的家為我家,都不會把自己兩人建立的家庭稱為家,男的三十多歲還以為自己是小學生,女的三十幾歲還以為自己是小姑娘!中國式的教育養出了一大幫智障兒女!毫無獨立能力可言!自私自利都是父母縱容造成的!

想當年我剛考上大學時,我老爹和老孃就明說了,學費他們負責,生活費他們按一天三餐給我算,要買衣服日用品等其他東西自己想辦法,我上大學時是2000年,學費2600一年,住宿費800一年,生活費一個月父母給250塊,他們算生活費的標準是早餐2塊午晚餐各3塊,一個月還有10塊多餘。因此我只能邊上學邊想辦法賺錢,週末去發傳單,去網吧當網管(當年的網管是負責修電腦的),去擺地攤賣小飾品,去當家教等,甚至去快餐店當學徒學炒快餐,在我大學畢業時竟然有了兩萬多的存款。我結婚前我跟老婆說,我們結婚就是建立自己的家庭了,我老婆也極度同意這觀點,每年過年過節都是雙方父母在我們這裡過,平時誰想跟我們住都行,因為這麼多年我們通過自己的努力買了一棟小樓!

我不能成為馬雲馬化騰之類的傑出人才,但我對自己的成就還算滿意,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生活我時刻在珍惜!我現在教育自己的孩子千萬不能自私自利,父母不能照顧你一輩子,所以還是要靠自己努力去爭取!

所以這個問題歸根到底就是自私造成的!而且幾十歲了都是媽寶!造成的後果就是活該!


大冬蟲小夏草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兩人不可能象題目所說的相愛十年,只能說是結婚十年。至於感情好不好,這裡先打個問號。

題目描述的是女方結婚後年年回孃家過年,沒說男的也去,這裡說的過年我理解為年三十晚。

試問有誰結婚後女方自己年年回孃家過年而不在婆家過,就算你想回去過也可以和老公商量今年婆家明年孃家嘛。

不知你有沒商量過,可從你第一年開始就回孃家過了,不是說在婆家過了幾年而老公不同意回你孃家過一年,所以你賭氣以後過年就回孃家了。

我想說的是,不知道你是一個什麼樣的女人,可就算你是個多牛X的女人,也沒有這樣做的吧。

你等於已經是連掀了十次桌子了,而你的父母居然也是心安理得的就沒反過,他們不知道這樣不好嗎,難道他們也是這樣過來的,不知道這樣的結果只有一個嗎。

可見這兩貨也不是啥好鳥,跟這樣的人家做親戚,乘早滾蛋。


東嘮西叨


我結婚差不多六年,前三年都是去男方家過年,後面商量好說一年去一邊過年三十跟初一,後面初二以後去對方家,老公就去了一年,回去他們家個個在那裡說又不是去上門,幹什麼去女方過年,所以去年我帶女兒回我家,他回他家,我現在不要求他去我家,他也不要來要求我幹嘛,我是跟他結婚,沒欠他們傢什麼,結婚沒有彩禮,我也是自己帶女兒,錢和情我都沒欠他們家的,所以別要求我必須去男方家過年,那個都有父母,所以以後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女兒願跟那個回都得,我對這種無所謂,反正我父母老了也是自己兒女照顧,還想等到女婿照顧呀


用戶9251558243833


你好,夫妻之間吵架都是很正常的,俗話說的好床頭吵,床尾和。我和我老婆是去年結的婚,按照道理過年她也要回孃家拜年的,但是那時候她已經懷有身孕坐車非常的不方便,我和她溝通說過年暫時不回去,人多不安全,等明年再回去,我老婆一聽就不高興了,後來慢慢的勸她,她也同意了,因為我們都是在為寶寶著相。夫妻之間要經常的溝通,千萬不能意氣用事,賭氣發火,不然感情是慢慢會變淡的。

回到題主所說的問題,你們結婚10年了,小孩估計也有9歲了,這時候正在讀小學,正應該是你們關心他成長及學習的時候,過年前你們應該先商量下去哪家過年或者每家輪一次,商量著來,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回孃家過年,要說明是什麼理由,為什麼不同意,如果是小孩捨不得媽媽,那我覺得女方可以不用回孃家,畢竟回去小孩沒人照顧,如果女方每年都執意要回孃家,都是導致男方的不滿,埋下導火線,沒有絕對的錯與對,只有夫妻之間是否相互包容,理解對方,才能一直幸福美滿的生活下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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