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监高责任险走红背后,你不可不知的投资规则

最近监管层召开了年度工作会议,提出了2020年的六大工作计划,其中有一项是关于制定落实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的计划。

这本是一个很不起眼的计划,但却被提起并计划于2020年落实,就显得它有些与众不同。

记得2001年时,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了一个通知,简称《921通知》,全称是《关于涉及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暂不予受理的通知》,这个通知的意思就是炒股亏了钱自己全部承担,不管这个亏损是不是由于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所造成的,都不能到法院去起诉,最后的结果就是庄股层出不穷、股市违规行为大肆横行,散户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这种不够合理的政策很快就带来了民愤,于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02年1月15日又发布了《115通知》,全称是《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但这个通知无疑是缓兵之计,投资者的问题还是不能得到重视。

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史称《19规定》。这个规定就基本奠定了当前证券市场的诉讼制度,也就是目前通用的证券诉讼代理人制度和证券共同诉讼制度。

那什么是证券诉讼代理人制度和证券共同诉讼制度呢?打个比方就是某个班级的50名同学炒股,假设都买了同一只股票,而这个股票由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若该班级的50名同学想要挽回损失,状告该上市公司请求赔偿的话,按照证券诉讼代理人制度的话,谁想挽回损失谁就去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上市公司赔偿,若亏损的只是几千元钱,估计起诉要花的钱比亏的钱还多,根本不划算。

若按照证券共同诉讼制度的话,50名同学都要想起诉上市公司的话,就都得到法庭作为原告,人数比较多,法庭估计也坐不下,另外要求大家都在同一天到场,也有难度。另外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导致股民亏损,一般情况下股东不会只有50人,往往那个时期持有该股的股民都是上万人之多,如此一来,索赔根本没有办法进行下去。近几年大家熟知的跟明星赵薇有关的祥源文化案件,都是采用上述两种制度,过程复杂繁琐,大大的占用了司法资源。

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正好解决了上述遇到的难题,该制度源于美国,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讲,有两大优势。

第一个优势是节省诉讼成本,就算你亏了几千元,也一样可以起诉上市公司赔钱,还不用花很多钱,因为有了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就可以把大家做为一个整体,大家分摊这个诉讼费,之前大家作为整体法院是不会接受的,因为规定上不予许,现在有了这个制度,法院就可以接受并开庭审理了。

第二个优势是节省时间成本,之前要去起诉赔钱,你得到场至少你得请律师来回跑,准备资料等等,有了这个制度后,只要你是该违法违规上市公司的股东,只要你不明确退出不索赔,就会默认你要求索赔,投服中心就会为你跑这个事情,你就根本不用操心了,坐等官司结束就可以了。

投服中心全称是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起成立的一家公益性组织。该组织对两市3700多家上市公司都进行了1手的持股额,无论是哪家上市公司出现了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投资者造成了损失,投服中心都会是受损的投资者,都有权利作为证券诉讼代表人为广大投资者讨回损失。

这将意味着上市公司的违法成本将逐步变大了,投资者索赔的机制越来越完善了,证券市场的制度越来越健全了,中国股市的未来越来越明朗啦,投资者赚钱的机会越来越多了。

这也就说明了为何董监高职业险越来越火了,因为都怕自己一不小心违规了,还要承担巨额赔偿,于是干脆提前买个保险来防身;当然还有注册制的全面推进,惩罚力度的加大等各种原因的综合作用,这些也必然决定明年会是一个好的投资年,监管层必然会抓出个违法违规的典型来验证新的制度,进而提高司法在证券市场的权威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