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傳承中最閃耀的星——終身壽險

2019年,有一個公認的事實,那就是中國財富管理市場正面臨前所未有的變局。

世界範圍內,中國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後,外部環境變得越來越複雜。

高處不勝寒,中美貿易戰只是開始,未來中國與外部經濟衝突的不確定性始終存在,甚至會更加激烈

而在中國內部,近四十年經濟高速增長結束,低利率時代來臨,股票、基金、信託和固收類產品,統統啞火。有錢的人也不知道該投什麼,好像投什麼都是錯的。

財富傳承中最閃耀的星——終身壽險

2019年有個熱門現象就是許多省的“首富”因為現金流斷裂成為了“首負”,上了“失信執行人名單(俗稱老賴)”,限制高消費、出境等成為普通老百姓都熟知的詞彙。

此外,中國“老齡化”加重,有分析人士認為,2034年中國就可能進入超級老齡化社會,65歲以上人口將在3億以上。

根據統計局數據,2000年至2018年,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從1.26億人增加到2.49億人,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從10.2%上升至17.9%。

中國正式進入了財富更替的新世代,高淨值家庭無論主動還是被動,都必須要開始思考“財富傳承”的問題。

因此,中國家庭能否穿越這一財富新週期和大變局,決定了未來是持續富有、還是黯然落幕的關鍵。

財富傳承中最閃耀的星——終身壽險

筆者認為,未來中國家庭應轉變財富配置觀念,將財富安全放在首位,並學會利用終身壽險打造“傳承資本金”和“安全現金流”。

終身壽險在財富傳承中具有獨特的三大優勢:

第一,終身壽險的邏輯起點是傳承,終身壽險的高槓杆效應,可以做到以小博大,放大財富增量。完美解決了家庭人數眾多,傳承資金不夠或無法兼顧的問題。

第二,終身壽險具有法律強保護性,這是其他金融工具難以企及的。

在傳承過程中,稅務籌劃是貫穿始終的,終身壽險更是不可缺失的一環。《個人所得稅法》第4條明確告訴我們:終身壽險的身故保險金免個人所得稅,這是法律明確賦予終身壽險的優勢。

在債務隔離方面,以廣東省為例,2016年廣東高院執行局就“被執行人的人身保險產品具有現金價值,法院能否強制執行”有這樣的一段規定,簡直就是對終身壽險量身定製的表述:“雖然人身保險產品的現金價值是被執行人的,但關係人的生命價值,如果被執行人同意退保,法院可以執行保單的現金價值,如果不同意退保,法院不能強制被執行人退保”。

第三,終身壽險具有配置平衡性,可以和遺囑、家族信託進行無縫對接。

未來《民法典》生效後,廢除了公證遺囑效力優先的規定,中國家庭進行財富傳承時,可以把終身壽險的“投保人”傳承問題放到自書遺囑、打印遺囑當中,也可以放入家族信託當中,將保險和信託優勢進行強強組合,搭建傳承的系統性架構。

財富傳承中最閃耀的星——終身壽險

終身壽險的好處如此明顯,但對於很多銀行和保險公司的保險銷售人員來說,卻總覺得終身壽險展業困難。

實際上,這是由客觀和主觀兩方面原因造成的:

一方面,中國過往財富高增長時代,中國家庭更注重財富增長的快慢,理財產品收益的高低,唯“利率”是圖;另一方面,金融業為了獲取客戶和留存客戶,以收益導向為邏輯起點進行一切理財產品的銷售,包括終身壽險,這是一個極大的錯誤。

要知道,終身壽險和其他金融工具有一個極大的區別,那就是客戶如果作為被保險人,只有身故才能拿錢,即使“收益”再高,自己也拿不到。

邏輯起點錯了,結果自然也好不到哪裡去。

財富傳承中最閃耀的星——終身壽險

正如本文所說,中國財富管理市場已發生“前所未有之變局”,無論是高淨值人士本身,還是金融機構專業人士都到了必須“改變”的時候了。

那些拒絕改變的人會發現路越走越窄,而擁抱改變、提前佈局的人,才會持續富有。

始終記住,財富只有安全,才能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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