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建德一男子醉駕衝進派出所……

“警察,我要報警!我被人欺負了,你們幫幫我!”1月9日晚23時19分建德市大洋派出所裡衝進一個報案的男子,民警沒聽他說完,就把他當場控制了……

杭州建德一男子醉駕衝進派出所……

“當時他是開車到派出所的,對著大門停著,車燈也不管,剛進報案大廳,我就聞到一身的酒氣,怕他再次酒駕,我當場就把他控制了,不讓他離開派出所,並聯繫了交警。”接警的徐磊警官說,看他那醉醺醺的樣子,想到他是開車來的,不禁是捏把汗。

經初步呼吸檢測,該男子顯示呼氣酒精含量已經高達135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駕駛!


杭州建德一男子醉駕衝進派出所……

經核查,周某安徽籍人士,32歲, 目前暫住建德麻車,在麻車經營一家鋁合金門窗店。周某稱當日下午16時許,獨自走進麻車一家餐館準備吃晚飯,剛入座就發現了鄰桌坐著兩位朋友,三人一拍即合拼成了一桌,聊著天,喝著酒,不亦說乎的聊著天南地北,不知不覺中周某喝了近一斤白酒。酒足飯飽之後兩位朋友先行離開,周某也就回到了自己的店裡休息。誰知當晚21時許,周某在店裡與素不相識的客人發生糾紛,本是一點小事,酒後的周某立即撥打了110。報警之後周某並未等待民警的到來,而是手機隨手一丟就出門了,出警民警到達報案地點時不見報案人蹤影也聯繫不上週某隻能先返回。在外閒逛一圈的周某回到店裡並沒有看見民警,以為民警未到現場,想要拿出手機再次報警時卻發現自己的手機不見了,便獨自駕駛一輛閒置已久的皮卡車到大洋派出所報案,想著快點把手機找回來。

經檢測,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69.1毫克/100毫升,屬於醉酒駕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周某機動車駕駛證將被吊銷,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其醉酒駕駛的違法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還將面臨1至6個月拘役的刑事處罰。

經交警進一步核查發現,周某醉駕竟還不是第一次,早在2018年8月12日周某在血檢結果為206毫克/100毫升的情況下醉酒駕駛機動車在金華蘭溪發生事故已被金華交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周某開來派出所報案的皮卡車不僅沒有上保險還屬於逾期未檢。

“我當時太著急了,想著到派出所報案,又不是交警隊,沒想到你們是一家的!本來借個電話就可以解決的事,現在要在看守所裡過春節了。”周某為自己的行為後悔不已。

目前,周某已被刑事拘留。

交警提醒:春節將近,親朋好友聚會增多,飲酒助興後,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維護良好的交通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少一分僥倖,多一份平安!


通訊員:胡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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