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既不離婚,又不盡夫妻義務,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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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種現象,非常的普遍,這也是現在很多人的做法。

毫不誇張的說,我上一個公司的女老闆,她的老公在外面有情人,而且自己也知道,關鍵自己在外面也有情人。

兩個人回到家還在一起睡覺看式是沒有任何的問題。

兩個人從來沒有提到過離婚,說明活著都很明白。

夫妻之間的義務,當有人需要的時候才是義務。

意思就是說,如果說男女有一方需要對方來完成婚姻當中的一些法律上認可的事情,那麼另一方就必須完成,因為婚姻法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如果說沒有一方提出來,應該完成什麼樣的任務,應該有什麼樣的生活,那就說明彼此都不需要。

也可以看出兩個人都不想破壞這樣的生活,然而這樣的夫妻真正的做到了,魚和熊掌皆得。

夫妻之間沒有相互支持,沒有相互埋怨,沒有相互揭穿,大概這就是屬於他們對待婚姻的看法。

這樣的關係,只會維持一段時間,到最後和平分手

我們可以想一下當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在外面同時擁有人的情人的話,兩個人在婚姻關係中都不佔有優勢。

兩個人既不離婚,也不盡夫妻之間的義務,主要原因是因為彼此在外面可能都有其他的需求,還可以源源不斷的去供應去選擇。

婚姻以外的關係發展到一定境界的時候,婚姻關係會自動破裂,當然這種破裂不會有任何的爭吵,不會有任何的糾紛,和平離婚,各自過好屬於自己的生活。

有句話叫做當戰爭爆發的時候,會有一段特別安靜的時候,當兩個人快要離婚的時候,彼此都會特別的冷靜,看不出有任何的徵兆,這就是離婚的最高境界。

除此之外你可以仔細觀察一下那些每天打打鬧鬧嘴裡喊著要離婚的,其實到最後沒有幾個真正可以離得了的。

反而那些平時看的夫妻關係很好,可能一眨眼的功夫,兩個人就離了離婚證,這也是表面功夫和心裡功夫的鬥爭。


滴溫情感


不離婚又不盡夫妻義務,結果只有一個:偷吃

家裡吃不到,那隻能到外面找吃的。沒有夫妻生活雖然不會餓死,但是會憋死。

性在夫妻關係中不止關係到繁衍,更是一種溝通。身體和心靈的對話。

任何一方面對相愛的人沒有性的需求,不是身體出了問題就是心不在你的身上。

那麼,不離婚又不盡夫妻義務怎麼辦呢?

有病治病,沒病醫心

人在很多時候會出現性冷淡的情況,例如:

女性哺乳期

被生活壓的喘不過氣來的時候

慢性疾病纏身

這些時候,對方需要更多的理解和單純的陪伴。在對方對性生活沒有什麼興趣的時候,你強要的話,只會讓對方越來越厭惡身體的接觸。

如果感情已經走到了盡頭,何必強求對方做個床伴呢

當夫妻關係已經鬧到了離婚的地步,有幾個人可以放下心中的芥蒂,跟你來一場暢快淋漓的性愛呢?

尤其是女人,如果她的心已不在你的身上,首先排斥你的就是她的身體。

主動溝通,懂得取捨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做一世夫妻不容易,不管怎樣,主動溝通很重要。找到問題的根本,才能對症下藥。

如果對方不願對你敞開心扉,那麼,你就要懂得取捨。是繼續這樣有名無實,還是一刀了斷。

性是婚姻生活的調味品,如果缺席,生活便如一杯白開水,苦澀無味。


蜜禪


這樣的婚姻,可以說是悲哀的,但是在我們的身邊,卻越來越多的婚姻都朝著這種狀態發展,也許,這就是80後離婚率高的原因之一吧!

我,80後兩寶寶媽。自從有了孩子之後,我和老公就幾乎沒什麼夫妻義務之說了。

我家老大出生之後,曾經有過一個晚上醒來八次的記錄,這是我老公給記著的。我這個做媽的,有點馬大哈,壓根就不記孩子的哭鬧之類的。孩子哭了,我只知道趕緊抱著哄,把尿、換尿片之類的,那還記得孩子一晚醒來多少次之類的啊。

孩子爸爸被吵得不行了,便提出他自己單獨睡,我帶孩子睡。殊不知,我第二天也得上班啊!

自從之後,我就幾乎都是和我老公分床睡的。原本兩個人就是過著兩地分居的生活,他每三個月回來休假一個月,回來的時候,他想我了,就會抱著他的枕頭過來找我一下。不想了,他就自己睡自己的去了。

這種現狀,一直持續到現在。這樣的婚姻生活,那還談什麼盡不盡夫妻義務呢?

而我,因為一個人照顧兩個孩子,還得上班之類的,早已經身心疲憊了,那還有時間和心思去想那些啊。他不來找我,我還可以好好睡個安穩覺,多好啊!

這是跟感情之類的無關的,我覺得,夫妻有了孩子之後,夫妻之間的事兒,真的比較少了。問過很多同齡的朋友,她們也都是過著和我目前差不多一樣的生活。還有的朋友,為了孩子,夫妻兩地分居,幾個月才見一次面的。

所以,我覺得,如果只是單純的夫妻之間生理的問題,完全還沒到離婚的地步,只要兩個人心裡都有這個家,就ok了!

我是幸福魚兒,80後兩寶寶媽,情感領域創作者,願與大家分享和交流婚姻情感故事!歡迎關注我,留言諮詢或討論。

幸福魚兒


不知道這個問題問的夫妻不盡義務是指哪種?《婚姻法》中規定,夫妻的義務有很多種。其中最主要的一種就是夫妻有相互扶助的義務。

兩個人既然結婚了,成為夫妻就應當承擔夫妻的責任和義務,對對方不離不棄。夫妻之間不離婚是一個好事,不離婚說明感情尚在,夫妻組合成為家庭仍是最好的方式。



在現實生活中,有些人有了第三者,但是卻不願意離婚,對自己的配偶整天不冷不熱的,甚至於拒絕承擔夫妻相互扶助的義務,置對方的死活於不顧。

對於這種情況,如果對方不想離婚,又想拋棄另一方的。當另一方生病或者沒有生活能力的時候,就可以起訴對方遺棄或者承擔扶助義務。至少應該付必要的扶助費,這是少不了的。

所以說當發現對方不想離婚,又不盡夫妻義務的時候,可以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依法維權。


法重情深


夫妻之間既不離婚,又不盡其義務,那就等於沒有了所謂的“夫妻”名分,實質上已經名存實亡了,該如何解決,除了離婚實在沒有別的好辦法。

首先我們要清楚一點,夫妻,是兩個相愛的人,他們之間肯定會有愛存在,不然,找的不是丈夫或者妻子,應該叫朋友,只有愛沒有性的夫妻缺少激情,而只有性沒有愛的夫妻,缺少的是長久。

按問題說講的那樣,兩口子沒有選擇離婚,說明至少其中一方不願意做出此項選擇,但又不盡夫妻的義務,說明兩人對於“夫妻”的名分早已持否認態度,這種時候顯得很矛盾,但又很現實,舉個例子你就可以理解。

之前有個朋友,從小家裡人溺愛,上面三個姐姐,千傾地一根苗,傳宗接代就靠他,所以沒受過氣,沒吃過虧,可謂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結了婚也是無所事事,遊手好閒,他老婆卻看到了現實,想到了以後,多次勸說沒有結果,那時他們的孩子已經三四歲了,看著自己的老公整日混沌,不知上進,就索性回了孃家,既沒有離婚,也沒有再和他以夫妻相稱,就這樣維持了五年,最終還是離婚了。

長大成人,結婚成家,為人父母,代表著一個人真正長大,如果兩個人依然不把自己當做大人看待,依然我行我素,沒有絲毫責任感的話,那和兩個陌生人無異,更別說盡義務了。

因此,夫妻不離婚,不盡義務,是沒有道德的行為,既然否定了這段感情,那就結束它,何必牽在手裡不放,浪費這名份呢?


一芳菲



夫妻既不離婚,又不盡夫妻義務,而我所理解的夫妻義務最重要指的是夫妻性生活,至於其他的方面,比如做家務等等,那些應該是責任和家庭的擔當。


那問題來了,既然又不離婚。又不願盡夫妻義務,這就有點折磨人的意思了,不願離婚,那就盡義務,不願盡義務那就離婚,沒有中間地帶。

因為夫妻性生活是夫妻關係的潤滑劑,和諧的性生活對雙方的心裡調節都是有很好的促進作用。尤其是對女性而言,充足的夫妻義務性生活可以讓女性皮膚光澤靚麗,從內而外散發女性的質感,這比任何昂貴的化妝品都管用,對於女性情緒的穩定性,會有很好的幫助。



反之,長期得不到性生活的女性,皮膚會暗淡,甚至起斑,情緒會極不穩定,喜歡發脾氣,喜怒無常,更會導致更年期提前。

因此,不願意離婚的一方,那就盡到夫妻義務,如果做不到,那就離婚,別耽誤人家。


情感公寓


我是嘉書,情感諮詢師。前幾天來找我諮詢的一個男士正面臨著這樣一個問題,所以看到這個提問感觸很大。這個朋友他娶了心儀的姑娘,但是長達七年,女方不願意和他同房。在最初的幾年,他還年輕,總有奢望,想著我只要日日對你好,總能把你的心焐熱,女方越是倔,他越是體貼入微,可是七年卻依然沒有焐熱自己妻子的心。一年前,他的父親病重,男士在病床前聽到父親遺憾地說,“我怕是沒有機會看你們抱娃了”。男士倔了7年的心突然酸楚的不行,他終於承認自己捂不熱自己的妻子,決定放棄。但是他找妻子離婚的時候,妻子卻死活不願意,堅持認為7年都過了,為什麼不能繼續。男士反覆勸他妻子,“既然不愛,又不同房,為什麼不離婚。”但每次一提,女方就哭的不行,還有自殺的行為。男士又不敢讓她真的死,愛了那麼多年,哪怕知道對方是假的,也不忍心強逼,離了一年都沒有成功,徹底絕望。

我給他的建議是:

1 先找到女方不願意離婚的原因

你必須先弄清楚,對方如果離婚,可能失去什麼。一切人都是趨利避害的,所有,對方堅持的,一定是對他有利的情況,你要先明白對他有利的情況到底是什麼,才有可能對症下藥。這個涉及到溝通的技巧,需要具體的學習,當時我詳細的教了他一套話術,在不激其對方警惕情緒的情況下,讓女方說出了自己不願離婚的原因。

2 找到不盡夫妻義務的原因

不盡義務,在這個男士這裡,是不同房,由於你說的不詳細,所以我不能準確地判斷,是不願意照顧伴侶/不願意為家裡付出/不願意照顧孩子……還是什麼。所以需要題主把不盡義務說清楚。如果是和性有關,那一定要注意營造一個安全的環境,不評判、不讓他恐懼,營造一個好的聊天環境,去詢問她原因。不要用指責性的話,溫柔一定要有,所有的情感問題,到最後通常是溝通問題。

所以,在我看來,最先做的,是重新溝通,一定要清楚,是什麼讓對方不願意,讓他不離婚的背後,他是否可以從中受益,受益的又是什麼,這個是重中之重。只有明白對方真正的問題,你才能對症下藥。不然就只是緣木求魚,南轅北轍的努力。你摸不到他的痛點,就驅動不了他離開。


最後的最後,說說這個男性吧。他的妻子很愛他,可是,溝通之後,他才知道,妻子早年被人強暴,對於性充滿強烈的恐懼,也對自己不是處女有強烈的自卑。男生越愛她,她也越愛對方,這樣也就越痛苦,怕同房會破壞自己在丈夫心中的形象。七年中,她的所有後退,既是怕丈夫知道自己的非處,也是因為忘不掉強暴她的那個人起身後說的一句話,“長得很漂亮,嚐起來也就那樣。早知道就不衝動了,害得我還可能被警察抓……”




嘉之書


從題目中,可以感覺到,樓主對於現在這樣兩難狀態的糾結:兩個人沒有盡到任何的夫妻義務,其實早就是貌合神離的婚姻,但是在法律效應上,兩個人還是必須要綁在一起算是夫妻。

當陷入到這種狀態的時候,每個人都會感覺非常難熬。但是,我們往往能夠在這樣的情況裡看見,這些人雖然感覺這樣的狀態很難熬,但是不會去採取任何行動去主動停止這樣的生活。為什麼會這樣?因為這群人懶得去行動,一想到要結婚冗長的婚姻關係,就需要談房子,談孩子,談資產,有太多要分、要談的東西了。運氣好點,你可能和對方一說,籤個協議就能結束關係了,但運氣差點,就可能光在離婚這件事上,又相互罵街,又要相互請律師,還得上法庭,還可能會因為其他原因,程序走個一年半年的。

這些人會覺得,反正現在的生活影響不到自己什麼,反正兩個人都已經各過各的,所以是否繼續一起生活早就沒有所謂。

當然如果覺得無所謂的話,是件好事。但如果,頻繁的因為這件事感覺痛苦,我建立,不管程序多複雜,要不挽回,要不離婚,做一個自己感覺舒坦的決定。


柏燕誼心理諮詢師


這種人按照我的理解,就是內心陰暗性格變態,使用冷暴力,一個字拖,你不讓我好過,我也一定不會讓你好過,一直拖到雙方同歸於盡為止,遇上這種夫妻關係的人,太悲催了,人的一生,食色性也,三大要件,活生生的被減掉一件,痛苦死了,夫妻生活中,性,是生理的正常需求,眼前擺著一個活生生的人,生理上的需求,還要靠兩個手指頭去解決,這也太讓人難為情了。

不過埋怨歸埋怨,真正遇上這種不幸的事情,還是要認真的去找到問題的症狀所在,對症下藥,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第一點,雙方的心裡都不要帶著怒氣去想象問題,一定要心平氣和的,心裡面想著退一步海闊天空,夫妻關係,又不是殺父仇人,夫妻之間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一方出軌了,對不對?那你就可以反過來想一想,都要離婚了,離婚以後你就不是我的老婆或者老公了,你就再多出幾次軌吧,那都是別人的事情了,和我又有什麼關係?你都看不上對方了,都忍受不了對方了,把對方想象成人渣了,和這種人渣綁在一起,消耗一輩子,你值嗎?有什麼意義呢?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等到共枕眠。能夠遇上的,還能結成短晢夫妻關係的,都是不淺的緣份,對待自己有緣份的人,一定要心滋手軟一點,這是做人的一種美德,能夠做到和好如初的,當然最好,實在不行的,那就放對萬一條生路,也等於放自己一條生路,何樂而不為呢?

如果你什麼都不想,什麼都不理解,什麼都想不通,那你這個人就是真正的心裡陰暗,變態,人渣。無套可解。


老俞177829369



“夫妻既不離婚,又不盡夫妻義務",此話重點是強調“夫妻義務",如果不盡“夫妻義務”,那就離婚好了,我可以這樣理解嗎?

如果我沒理解錯誤的話,題主目前是無性婚姻狀況。



據說,在我國有差不多三分之一的夫妻可以歸屬於無性婚姻。夫妻之間的性生活本來是婚姻當中最重要最有存在意義的部分。

不管怎麼樣,無性婚姻的確存在現實生活中,俗話說得好,存在就有它合理的地方。

夫妻之間:沒有了性還有情,沒有了情還有義,沒有了義還有共同的財產(如小孩,房子),甚至於沒有了財產還有一張拉不下來的“面子”。這也許就是無性婚姻存在的理由吧!



還有一種情況,男女雙方或其中一方為同性戀者,想通過正常的婚姻來掩護自己“同性戀者"的行為,避免成為光棍或剩女,引來親戚朋友的異樣眼光。

本人認為,如果他/她不盡夫妻義務,相信也不阻止你尋求自己需要,完全可以大膽地提出,看看對方有什麼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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