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小城
第一种:赠送面积
现在还有人去看房不问销售:“有赠送面积吗”,有人能对“一个七十多平方的房子却赠送十几平”的说辞不心动吗?
看楼盘时我经常能听到这样的话:我们的亮点就是赠送面积大,然后就是送的百分比比公摊的百分比还多。或者说:我们户型本来是大两居,但是送完能整个个小三居出来。
其实,这真的就是一种营销手段。
羊毛出在羊身上,看似得到的东西,其实都是花自己的钱去买单。赠送面积最主要的是看它的真实可用性,就像送卧室送客厅这种还是挺好。
现在去看房,每每都能听到说阳台送、飘窗送,说真的这些真谈不上优势。
一个楼盘房子的总价,更多的体现该楼盘瞄准的是怎样的消费人群;一个项目房子的单价,更多体现的是楼盘的品质。
最好别用使用面积单价或者房子总价来进行楼盘对比。
第二种:车库和车位不是一回事
有的开发商搞促销对自己有点狠,比如买房送车位!但你要注意了,车位和车库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车位可以是地上也可以在地下。不过如果是人防车位一般不计入项目的容积率,换言之就是不可办产权证。车库一般都是在地上,且计入项目容积率,可办产权。
一个楼盘并不是所有车位都可以用来卖或用来租。如规划方案中一些地面上自带的公共车位,那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是不能用来卖和租。还有道路上划分出来的临时车位,也是属业主的,是可免费使用的。但现在很多开发商或物业都会把这部分车位拿来租,收的钱全部进自己荷包。就像小区内的广告牌,电梯里的广告等,那部分收入都归业主所有,但是业主们真的收到过这部分钱吗?
第三种:楼盘广告单中的小字
楼盘宣传时,在没有实际东西的情况下,只能依靠楼书、模型、样板间来作辅助工具。但看到和拿到的多少有点不一样。
.楼书无外乎2种形式,要么跟本豪华杂志样,要么是精美折页。楼书材质好、里头写的话好、那都不能完全代表楼盘的样子,快醒来吧!
很多楼书中的户型图都是不标明尺寸的,且开发商还会在不标尺寸的情况下,人为缩小床、柜子、椅子或桌子的比例,即使标明了尺寸,有些户型图也是整过容的。一般是会把进深改短,把面宽拉长。这还不算,现在户型图上都会做成装修后的模样,缺点基本上都被隐藏了!
但他们都会在最不起眼角落的位置都会弱弱的写下行最小的字:仅供参考,所载内容为形象宣传,如有不符以实物为准或以买卖合同为准等,沙盘同样也是如此。
第四种:日光盘
很多人是为多一点优惠去排号,当然也不排除一些人真心看起那套房子。但很多时候第一次开盘抛出的房源并不是最好的那批,甚至有一些还是稍次的一批。
不过!在排队购房时,是会有些房托混在其中的。但他们是不会真和你抢房子的,慢慢选,确实没选到特别喜欢的,千万别冲动下单,等一轮也可以。
每个楼盘在开盘前,都会有一个蓄客期,时长大概3~6个月左右。当蓄客满楼盘所供房源的3倍左右甚至更高时,就可订时间来排队购房。开盘时开100套找300个人来排就好,还怕卖不完吗?有时候排号选取的房子并非是楼盘的最好房源,但却默默的就被一抢而空了。
小息的日常生活
陷阱一:定金和订金要区分一旦购房者表现出购房意向,销售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几套了,如果不交付定金可能就卖完了,要求客户马上交付定金。购房者要搞清楚自己的需求,如果确需购买,可以交一部分定金,此时请仔细查看定金协议中的条款。
如果考虑更多自身实际需求或者去其他楼盘比较,就不要盲目交定金。
陷阱二:通过赠送面积来降低公摊率吸引购房者大家都清楚,赠送面积成为时下部分楼盘重要的营销手段。现如今高层房屋公摊都在20%—25%左右,但置业顾问在计算公摊率的时候会把赠送面积加进去,最后从他们那里得知的公摊率可能低于20%。
我们建议购房者就某套房子问具体的公摊率,哪些属于赠送面积,哪些属于产权面积,他们的“公摊率”有没有把赠送面积算进去。
陷阱三:周边配套无中生有置业顾问都有业绩压力,一些销售员就瞎承诺或者夸大项目周边配套,现在大部分项目的销售都是代理商承担的。
买完房后才发现配套的问题,维权十分费劲。因此,对于售楼员的承诺,一定要多留心核实。
陷阱四:样板间被悄悄放大和缩小一些开发商为了使空间看上去更加通透、视觉舒适,往往使用高亮度照明,并打通一些墙体,做成开放型厨房或透明式卫生间,并且不安装室内门。
在放大室内空间的同时,他们还缩小家具的尺寸,这样一来内部空间就显得十分宽敞。
生活微记
1、在拿到预售证之前搞内部认购
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其实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2、大力营造现场道具和售楼气氛
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一旦购房者看中某种户型、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售楼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一套了,如果不交付订金别人就会买走,要求客户马上交付订金。
如果客户说没有带够订金,售楼人员就会要求客户先交五百到一千元的“小订”,并且签订认购协议书,然后要求客户次日交齐“大订”。而一旦客户把“大订”也交了,售楼人员也就完成了把客户套住的任务。
(三)“五证”陷阱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但在实践中,有些开发商(售楼人员)为了掩盖虚假情况,经常找借口不出示这些文件的原件,要么说正拿着相关文件在报批某项手续,要么就说文本放在离售楼处很远的公司本部,这时购房者就要注意了。
(四)合同陷阱
几经斟酌后,购房者终于决定要购房了,因此得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中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奇闻怪侠
在当前的商品房交易中,常常出现以下三类陷阱:将已经抵押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再次出售;将已经出售的房屋再次出售;采取售后包租、返租或给予固定回报方式高价分零销售商铺。破解这些骗局的四种有效方法。
一“看”,即是要仔细阅读《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查”,即是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管理部门查询房屋的具体状态,看看所购买的房屋是否有抵押、查封或已被出售等限制情况。在签订合同后,购房者要马上进行。
第三步―――“登记”。为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购房者应要求开发企业立即打印联机备案单。不要购买所谓的“高回报、高返租”商铺,对市场变化、所投资项目的收益能力及投资面临的潜在风险应保持客观理性的判断,这就是―――“不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