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工年满50岁但社保未满15年,单位劝退,可以领失业金吗?

___Mary


如果女工年满50周岁但社保未交满15年,单位劝退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只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可以领取的。

第一,女工年满50岁,养老保险未交满15年的,劳动合同不能终止。

有很多人说,由于女职工的退休年龄为50岁,只要达到了50岁,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其实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劳动合同法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条款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其中第二款是这样表述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这句话实际上包含了三层意思。一是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二是养老保险缴费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三是依法领取了基本养老金。所以说,劳动者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是养老保险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并不能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是不能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即使是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达到了15年,在用人单位没有协助劳动者办完退休手续时,也是不能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只有劳动者领取了基本养老金,才能终止劳动合同,才是对劳动合同法条款的全面理解。

第二,年满50岁的女职工,养老保险未交满15年,因单位原因离职,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的,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

年满50岁的女职工,养老保险未交满15年,因为无法办理退休手续,用人单位为了让女职工离开单位,采取劝离劝退等手段逼迫员工离开,属于违背员工本人意愿的情形,所以需要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并且注明并非员工主观意愿而离职,只要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那就可以去企业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同时还可以要求企业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为在企业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工资。

第三,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直到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为止。

有了失业保险金和用人单位的离职补偿金,这部分钱除了个人或家庭的日常开支之外,要留出一部分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由失业保险基金来支付。但是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只能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如果本人户籍和单位缴费属于同一个统筹区,只需提交离职证明和身份证,就可去当时社保部门办理缴费主体变更手续,由单位缴费变更为个人缴费,只要在单位缴费达到10年以上,缴费满15年还是可以按照单位职工来办理退休;如果户籍所在地不在单位所在地的,只有在老家开设养老保险临时账户,待养老保险缴费达到15年时,将临时账户养老保险转移归集到缴费满10年以上的地方办理退休。

综上所述,对于年满50岁,社保缴费未满15年的女工,在劳动合同是否终止这个问题上,目前还有很大的分歧,如果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范围,那么单位劝退,不属于自己意愿的表现,只要缴纳了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都可以领取基本失业保险金。


帮兄爱唱歌


在回答这项问题前,先来看看这三个问题。

一、年满50周岁,社保未满15年,单位能否劝退?

按照目前的退休政策,除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还应满足社保缴纳满十五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社保未满15年,意味着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单位劝退,即意味着劳动合同终止。

在《劳动合同法》中,劳动合同终止有一条件是: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法条例》第二十一条则明确说明: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这一问题的分歧也在于此。但不管怎么说,单位劝退合法。现实情况下,也多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

二、失业金的领取条件

题主所说,不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根据相关法律,失业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除了满足这三项条件,还有一限定是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条例》中,失业人员只限定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就业转失业人员。

女工年满五十岁,已经到达退休年龄,应实行退休制度,不属于失业人员。

三、失业保险与社保的关系

其实,失业金与社保有没有交足15年关系并不大,只要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即可。不能混为一谈。

总之,题主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可以通过延长社保缴费年限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方法如下:

如果社保缴纳期间,有过中断,可补缴中断时间,以满足缴纳15年的条件,继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生活。

如果未曾中断,或补缴后仍不足,可延长缴费年限。即以灵活参保人员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或者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则可一次性缴纳不足部分。

当能领取养老金后,也能一定程度上缓解生活困顿。

四、50岁,有50岁的生活方式

虽然不能领取失业金,但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让生活更上一层楼。比如做些简单的临时工,或者自己开一小店铺,认真经营等,也能让自己获得不错的收入。

50岁有50岁的生活方式,题主可以好好考虑之后的人生规划,不管是工作还是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都是不错的选择。古人言:五十而知天命。学会利用这个年纪的优势。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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焱公子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这个是可以的,交满15年是指你享受退休福利要交的时间。

在职场中,有很多人对失业保险有个误解,以为只要交了社保,以后辞职就可以领失业金了,或者以为要交满15年才能领失业金。

那么怎样才可以领取失业金呢?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怎么领取呢?下面我给大家稍微一下,仅供大家参考,具体还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准。

1、企业失业人员同时具备(注意是“同时具备”哦!)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相关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即,要在公司参与社保,这一条对于那些不交社保的人来说,一定要请公司交社保)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是非因本人意愿,就是说主动辞职不在这个规定之内)

(3)失业后,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点是很多人忘记的,还有找到工作后就不可以领了哦!)

2、下面针对,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进行整理说明: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有些人说,想个法子让公司炒了不就行了吗?建议不要这样做,对你职业发展不好!)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在一些非正规公司较为常见)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今年这样的公司估计不少)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这个……别想了)

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①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②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③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④重新就业后,再次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没有等待期,但是有最长给付期。你重新就业后就不可以领取了哦。而且,领取失业金后,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是重新计算的,不累积的哦!

4、领取流程:(敲黑板:这是重点!)

1)失业人员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结束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记得离职后,找人资要离职证明!很多小伙伴不在意这个!)和身份证明,到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回去等通知!

2)十天之内,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会对失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告知本人。 所以耐心等待吧!

3)如果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去领取失业保险金凭证,到各省市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可以上当地社保网上查看。


区阅


这个问题,我看了几个条友的回答,几乎都是各说各有理,让不少读者朋友也只能是云里雾里,摸不着南北。在此可以明确的告诉读者朋友,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

为此,我将结合实际情况,把此问题向各位朋友详细的说说。

一、退休是以法定年龄为标准,这是国家相关办法条例明确规定。

由于在有关工人退休年龄的法定规定上,是于1978年便已做出来了“女工55岁,特殊岗位45岁”,这是不容更改的,这也是我国一直在沿用。

而由此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并衍生出了一系列的依据。

例如我们的社保只要到了法定年龄之后,即使没有缴满最低的15年年限,单位也就不能再继续缴纳了。

如果按1978年的退休规定,女工人到达50岁就应该退休了,只因为后来的社保问题,员工无法办理退休。

但是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的这个法定事实,是已经存在的。那么这个新决条件,我们后面的相关法律法规都是建立在它的前提和基础之上。

所以那些没有交满15年最低社保的女工人,就只能以灵活人员交满15年后才能办理退休。这叫延迟退休。

事实上在现在的很多司法实践之中,都是在遵循这个退休的年龄为前提条件再来践行。

二、由于女工人已经年满50岁,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其劳动合同也就自然终结。所以不存在劝退的说法。

题主说女工人满了50岁,由于社保没有缴纳到达最低年限15年,并被公司劝退了。

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够准确的。只要我们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我们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就自然终结。这种法理上的说已经不再存在劳动关系了,因此说劝退是不准确的。

至于劳动合同法第44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就是劳动者在领取养老金。这只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形,但他并没有规定那些年龄到达退休却没有领取养老金的人,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很多时候都没有依据它来执行,而是按照退休的年龄在来实施。这就是按照法律颁布的先后顺序,只要没有废除,那么先颁布的法律,它依然有着效力,也是必须应当遵循的原则。尽管理论上是新法效力优于旧法,但在有关退休问题的处理上,很多时侯都是在按照旧规解决。

三、由于女职工达到了法定退休的年龄50岁,劳动合同也就自然的终结,不存在公司辞退一说,自然也就无法领取失业金。

由于女工人年满50岁,已经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已经该退休了。由此并引申出劳动合同的自然终结,劳动合同的终结就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结束。

因此女职工在年满50岁,此时已经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关系了,自然也就不存在,公司劝退一说。

而失业金的领取必须是劳动者,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还存在着劳动合同,从而被用人单位辞退。

那么这是领取失业金的前提条件,然后就是看用人单位是否为题主缴纳了失业保险,当然题主必须在辞退问题不能有任何的过错行为,只有满足以上这几点才可能申请到失业金。

因此题主现在的问题只能是考虑以灵活人员的身份来继续缴纳社保,直到缴满15年之后再办理退休。其他的一些想法,已经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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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如满50周岁,单位劝退,这种情况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三项都是必备条件,缺任何一项都是不能领取的。

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可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领取失业金和缴纳养老保险费是否满15年没有丝毫关系,但女职工满50周岁已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是不能进行失业登记的,办不了失业登记就无法领取失业金。

如女职工在单位工作年限超过15年,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的话,可依法向单位提出补缴未缴费工作期间养老保险费的主张;如女职工在单位工作年限不满15年,那就从离开单位后,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缴满15年,然后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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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50岁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单位根据劳动法是可以劝退和不缴纳社保的,失业金也是需要满足条件才可以,失业保险得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才算数。50岁退休年龄不具备失业金领取资格,需要考虑的是如何领取到养老金。

1 企业作为商业结构,在雇佣员工的适合,是需要按照劳动法规定,给员工缴纳基本的社保,只要在单位上班企业就需要承担这部分社保费用,由个人和企业共同缴费参保,一直到劳动合同的法定退休年龄,女50男60,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企业就么有缴纳社保的义务,可以合理合法的节约这部分人力成本。而由于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不算失业,而是退休了,自然也不具备失业金领取资格

2 虽然不能领取失业金,但是如果到了退休年龄,社保缴费还未满15年,可以领取养老金 的资格,那么根据社保法的规定是可以通过延长缴费和一次性补缴达到15年缴费标准,然后办理退休养老金领取手续 ,如果是2011年七月前参保,本地户籍参与的职工社保,那么可以申请延迟缴费5年,达到15年缴费标准领取养老金,如果不不够15年,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领取养老金,如果是外地户籍,缴费不满十年,就不能申请职工社保一次性补缴,无法在参保地实现养老退休,只能转换为当地户籍居民社保,继续缴费满15年累计,然后领取养老金。比起失业金领取,你的退休养老金更重要哦

你怎么看待养老金和失业金领取的问题,你觉得自己多少岁退休比较好,评论区交流


路人蚁


首先要领取失业金的三个条件:

1、劳动者累计缴满失业保险一年;
2、劳动者非个人意愿的情况离职;
3、劳动者有再次就业意愿。

既然还没有达到退休年纪,只要是被公司辞退,然后满足上面说的三个条件,就可以去申领失业金。


法猫猫


首先,失业金和交社保到没到十五年没有关系,只要在有效期内都可以领取!

其次,社保没交够十五年被辞退或者劝退都可以转成个人交至法定退休年龄,只需要带个人身份证、社保红皮证书(不是社保卡)还有辞退文件去社保办事大厅办理。如果已经到法定年龄可以一次性补交到十五年!

如果是劝退,可以要求单位把社保交够十五年!这个要看到退休年龄的时间长短,还有个人能力问题,可以尝试,但不能保证成功!

最后,最重要一点,失业金的领取,只能是被辞退,而不是个人主动辞职!这点一定要注意,领取失业金必须是单位的开除或辞退文件!重中之重一点要注意!




幸福如意心想事成


如果女工年满50岁但社保未满15年,单位劝退,可以领失业金吗?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的(二)项是享受失业金的关键条件,达到法定退休未退休终止合同是否属于这个规定呢?对于这个问题,其实因为法律规定不完善,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很大的争议。

国发78【104】号文件的规定,企业职工男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特殊工种男55岁,女45岁。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合同的表述有点不一致,一个以年龄为指标,一个以领取退休金为指标。在实际情况中,存在大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因为缴费年限不足无法办理退休的人员,这种情况究竟应该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合同呢还是法定终止呢?参考各地的处理方法,基本上认为,退休年龄是法定的,所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劳动合同终止属于法定终止,不在享受失业金的范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因为单位无法为其办理社保,发生工伤事故基本上也不能享受工伤社保待遇,用人单位存在较大的风险,根据以上涉及的法律终止合同和平常的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存在着本质的不同,但是,作为职工来说,没有达到缴费年限,他是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缴费直到满足退休条件的,就算是法定终止,其实职工也是无奈的。从这个层面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劳动合同终止不是劳动者本人意愿终止,应该纳入失业金享受的范围才是合理的。

当前就业形式不乐观,中央也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失业保险稳定就业方面的措施,有个别地方已经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作为特别情形,为职工办理失业待遇。


社保早知道


到了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解除,不可以领失业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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