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要求我們補交所欠物業費及相應的違約金,否則法庭見,該怎麼辦?

高儀明


1.物業公司入駐你小區主體資格是否合法(業委會的招聘合同且合同合法)2.物業費收取標準是否合法(收費標準是否按當地政府規定且在房管局有無備案。有無私自漲收費標準)

如上述都合法,建議主動交清物業費。減少違約金的支出。


川雲鵬


可以法庭見,讓他起訴,應訴就是。我12年不交物業任何費用。因為物業不作為,小區經常停水停電,不文明停車導致業主停車困難,公共區域環境無人管理等等。最後法院判決下來,我只需補交近三年物業費的60%.我連律師都沒請。省下一大筆錢!哈哈哈!


古樓老僧


我們小區去年有個物業公司拉個橫幅木木物業公司,也不見合同,說是街道安排來的物業,小區內公共區域、道路被業主改成私人車位,一樓住戶圈佔公共綠化沒人管現象嚴重,他們僅僅管了衛生和看門,物業向我要物業費,我讓他拿合同出來,他拿不出,就對他說,第一,要把小區車位管理有個辦法,不能私人霸佔;第二,如果沒有合同,誰安排你來就找誰要錢。我沒交錢,他說要告我,我該怎麼辦?


用戶3519828924087


我們單位和一家物業公司簽了合同,就迫不及待的來到我們小區,開始很積極,看沒有人交物業費,也就天天催繳物業費,沒有合同的居民怎麼可能會白白送錢給你,你自己要來,和單位籤合同,就和單位要錢唄,單位一分錢不給他,和我們第三方討錢,真是豈有此理!誰叫你來就跟誰要。


登高望遠行


我住的地方十多年來過四,五個物業,來了就換原來設備,搞創新,門卡,門鎖,衛生箱,監控設備,砍果樹,翻規化地,,現在,出來了幾個人,搞業委會,來收取名叫服務錢,比以前的價還高,我不交了,我不用你們服務。


用戶3425139953009


物業費這個問題,其實並不建議跟物業公司打官司。從法院裁判的案例來看,這類官司基本都是一邊倒,物業公司最後基本都能勝訴。一旦法院判決繳納物業費而拒不履行,作為業主將被強制執行。同時還有可能被法院採取執行懲戒措施,包括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

業主在物業費官敗訴的原因主要是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據,或者不繳納物業費的理由站不住腳。例如以未入住未享受物業服務、未籤物業合同、對物業服務不滿意、對物業公司利用公用面積經營不滿等等為由拒不繳納物業服務費,這些都不是拒絕繳納物業費的理由。

實踐中,大多數業主認為物業公司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不達標的情況算是最為常見的抗辯理由。但是,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很多業主基本是沒有證據能夠證明,或者只能夠提供小部分照片等證據。

對此法院也認為這僅僅是在服務的某些環節、個別區域做得不夠好,存在一般瑕疵,那麼因不構成根本性違約而較難成為業主拒交物業費的合法理由,還是支持物業公司的訴請。

所以,建議跟物業公司協商,將物業費補繳一下,看看能否避免訴訟。


葉律師


我們小區物業每年物業費300萬左右,保安加清潔工不到15人,錢都到哪裡去了?所以,如果物業費有人監督,這是最重要的!沒有經濟監督,物業就成了搖錢樹。業人和物業就搞不好,物業就是黑社會,錢非給不可,說收就收,收多少就得給多少,沒有商量,你是魚肉,我是刀錚。


鄧123242287


作為小區業主,拖欠物管費的不少,原因多樣。有房屋質量問題的、有業主被偷盜的、有被電梯關卡受到驚嚇的、有對清潔衛生不滿意的等等各種各樣。本來這些問題物業與業主座下來,心平氣和麵對面的溝通交流,都是能夠解決的。不至於弄成業主一氣之下就拖欠物管一年兩年。物業收不到錢就起訴業主,雙方對薄公堂。一般來說法院在收到起訴狀後,會先通知雙方進行訴前調解,雙方如果達成協議,形成庭前和解。就到此為止了,業主該補交就䃼交,物業就某些服務中的瑖疵對業主進行䃼償。但是如果雙方談不攏,法院調解無效,案子會進入庭審,經過法庭調查,最後進行判決。一般來說業主無論什麼原因拖欠物管費,法院都會支持物管公司勝訴。一方面是因為有巜物業法》的支撐,另一方面是物管公司的舉證都是有證有據,事實清楚。而大多數業主在庭審過程中,由於平時未注意收集證據,比如錄音錄像照片文字等信息證據,因而不能有效的為自己辯護並獲得法官認可。況且業主們提出的不交費理由,往往從法律上講是另外一個法律關係。例如業主被盜,業主認為物業公司對此應負責任。就應該收集案發時間的保安值班情況記錄、監控錄像。有證據表明物業保安未履責,工作脫崗、睡覺、對進出人員不盤問不登記,對巡邏位置不按時簽到等等。有了這些證據資料,業主可以直接起訴物業,並要求對其損失進行賠償。這就是所謂的另一個法律關係。另外所謂違約金、滯納金業主大可不必擔心。這些所謂違約金滯納金往往都是物業公司單方面的主張,而且帶著霸王條款的做法,法院一般都不會支持。總之如果收到物業起訴傳票,不要慌張,心平氣和麵對。儘量收集到相關的證據,以便庭審時舉證。謝謝閱讀。


普道之子


沒有交物業費,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看物業到底是沒有履行應盡的職責,業主拒絕交物業費,還是業主沒有正當理由就是不願意交物業費。

在常見的案例中,經常是業主認為物業沒有盡到一些職責,所以拒絕交物業費。單從這個理由來說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一些業主如果在小區裡丟了東西,或者認為物件沒有盡到公共維修職責,而拒絕交物業費,打官司經常會敗訴。法院會認為交物業費和物業的職責問題是不同的概念,業主不能夠直接用拒繳物業費來對抗。


只有那些物業確實做得非常差勁,例如小區裡頻繁發生被盜案件,業主必須有足夠的證據在法院才會得到支持,這時候法院往往會酌情判物業費打9折或者8折繳納,同時不允許物業計收滯納金。所以到底是什麼情況需要業主自己進行判斷。

下面單獨說說滯納金的問題,其實物業主張的滯納金業主不需要緊張,原來的物業合同中約定的滯納金一般都是2‰或者3‰,這個在法律上看起來明顯過高,真的打起官司來,法院會把這個滯納金調整到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更何況在很多情況下,如果物業自己也有問題,或者業主並沒有與物業簽訂明確的滯納金條款,法院也不允許物業加收滯納金


律師獨角獸


《物業管理條例》沒有哪一句話是讓業主將物業費直接交給物業公司。

物業公司是有法人資格的實體。單個業主沒有法律資格。業主委員會是有法人資格的實體。

物業公司法律上對應的是業主委員會。

業主的物業費要交也要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轉交給物業公司。

物業公司因單個業主拒交物業費而起訴業主是找錯人了,它應該起訴業主委員會。

舉個例子。小區設施遭到破壞,物業公司不起訴破壞者。單個業主起訴物業公司不作為。——法院不受理。!?

法院說了:單個業主訴訟物業公司訴訟主體不夠格。拒絕受理。

為什麼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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