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的辦公配置標準:詳細到價格上限和使用年限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中央行政單位的辦公設備及辦公傢俱配置早已執行新的標準。中央對單位辦公設備和傢俱的數量、價格、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等都做出了明確要求,標準更嚴更細!

最新的中央行政單位辦公設備及辦公傢俱配置新標準,地方也要參照執行。今後,採購或者配置辦公設備可要注意了,千萬別超標。

公職人員的辦公配置標準:詳細到價格上限和使用年限

(1)計算機、打印機、掃描儀等辦公室設備:電腦最少要用6年,臺式的價格上限5000元

通知要求,臺式計算機(含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件)價格上限為5000元,最低使用年限為6年;便攜式計算機(含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件)價格上限為7000元,最低使用年限為6年。

通知還對打印機、複印機、傳真機等的配置做了規定。明確,編制內實有人數在100人以內的單位,每20人可以配置1臺複印機;編制內實有人數在100人以上的單位,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臺複印機。複印機的價格上限為35,000元,並且規定最低使用年限為6年或複印30萬張紙。

(2)辦公桌椅、沙發、茶几等辦公傢俱:不得配置豪華傢俱,不得使用名貴木材

中央行政單位能不能配置好點的辦公傢俱,標準是什麼,什麼該配什麼不該配,這次的規定都很明確。

司局級的辦公桌價格不能超過4500元,辦公椅不能超過1500元,書櫃1人2組不能超過2000元,最低使用年限均為15年。

處級及以下人員的辦公桌價格不能超過3000元,辦公椅不能超過800元,書櫃1人1組不能超過1200元,最低使用年限均為15年。

另外,文件還明確提出,中央行政單位配置辦公傢俱應當充分考慮辦公佈局,符合簡樸實用要求,不得配置豪華傢俱,不得使用名貴木材。

(3)達到“最低使用年限”後是不是就可以馬上更換了?

最低使用年限是怎麼確定的?通知明確,最低使用年限根據辦公設備、傢俱的使用頻率和耐用程度等確定,是通用辦公設備、傢俱使用的低限標準。

未達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壞了怎麼辦?通知要求,除損毀且無法修復外,原則上不得更新。

達到使用年限就可以馬上更換了?通知說,已達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應當繼續使用。

同時,通知指出,這個標準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

公職人員的辦公配置標準:詳細到價格上限和使用年限

辦公配置標準

根據文件要求,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直屬事業單位、辦事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派中央本級,有關人民團體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統行政單位。配置通用辦公設備、傢俱適用本標準。

另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執行行政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其他中央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配置通用辦公設備、傢俱的,依照本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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