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小夥為逃避天價彩禮把女朋友搞懷孕了,這樣做就能逼迫丈母孃減免彩禮嗎?

農村老俗話


這主要還是看丈母孃是怎樣的人吧!如果丈母孃是性格比較溫和的那種人,那可能會給你減免彩禮,但是如果是丈母孃性格比較強勢的那種,那就不好說了。

如今社會奉子成婚的不在少數,特別是90後這一代特別多,我哥也是奉子成婚的,他當時也是因為他女朋友家裡不同意他們在一起,然後他就帶著女朋友出去外地工作,後來去了不到半年他女朋友就懷孕了,當時他們不想要的,是我爸媽知道後就堅決不准他們把孩子打掉,就說叫他們回來把婚結了。

後來他們回家我爸媽跟他們去見對方父母,開始的時候沒把懷孕的事告訴我嫂子父母,她媽就不同意他們結婚,後來知道懷孕了以後,要了6萬左右彩禮吧!其實6萬彩禮也不多也就答應了。

主要的是辦婚禮那天,我們這邊接親的車過去了之後,她媽就不讓他們結婚了,當時還叫了很多人把我們這邊的人圍起來,走也不準走,接也不讓接,電話也不讓打,我哥還被他丈母孃打了,就是說是我哥故意讓我嫂子懷孕,讓他們家難做的什麼的。

當時我父母他們還在家等接親回來,等到進親(一個習俗)的時間的過了的還沒來,電話也沒人接,當時把我媽都急哭了,又請人開車去女方那邊看看,可由於路程太遠了,開車要五個小時左右,所以晚上了才知道情況。

後來大晚上的我們家有自己花錢請了兩個警車,還有法院的人過去,我父母也是氣憤了要跟他們家打官司,還好最後他們家妥協了,事情才沒鬧得太大,但是婚禮也變得有點搞笑了,很多人的知道這事,現在他們家和我哥關係的還在沒好。


承諾抵不過陪伴


有些鍋不要讓彩禮背,這樣做不一定能逼迫丈母孃減免彩禮,只能說這樣的男人不太可靠。

在討論這個問題之前,我先分享一個真實例子。

女孩小紅家境不錯,父親經商,母親是當地某中學的老師,在小紅20歲時認識了一個社會青年小王,兩人發展很快,可是到了談婚論嫁這一步,小紅的父母堅決不同意。因為小王沒有正當職業,也沒什麼文化,而且流裡流氣抽菸喝酒賭博樣樣精通,奈何陷入愛情中的小紅非小王不嫁,甚至要和父母脫離關係。萬般無奈之下,小紅的父母提出讓小王拿8萬元彩禮,這在當年也算是天價彩禮。小王拿不出來,於是和小紅商量著先把生米做成熟飯。眼看著小紅的肚子一天天大了,小紅的父母做出了妥協,最終同意了這門婚事。

令人遺憾的是,小王不是那種負責的人,結婚後仍是什麼事情都不做,老丈人曾想帶他做生意,結果他不但懶而且謊話連篇,最終不了了之。給他找了一份工作,只幹了兩個月,說是受不了約束,辭職了。一有空就找狐朋狗友喝酒打牌,沒錢就到處賒欠。小紅後悔了,可是當初是她選的,找小王的父母也沒用,小王的父母說了,自己的兒子一直是這樣,管不了啊。後來小紅和小王離婚了,自己帶著孩子租了一個房子過日子,雖然父母想讓她回家,可她說她沒臉回孃家,想要靠自己生存。

這個事例就是典型的涉世未深的女孩遇到了渣男,最終吃虧的還是女孩自己。

回到問題,無論是站在哪個立場上,這樣的做法都不可取。

站在女方的立場上,如果一個男人真心愛你,絕不會讓你丟面子讓你去犧牲親情,能這樣做的男人多半是靠不住的,就算現在甜言蜜語海誓山盟,結婚後多半會露出原形。到時候,自己即得罪了父母還丟了面子,而且也讓婆家看不起。婚姻幸福還好,一俊遮百醜,如果不幸,那苦水只能自己咽。

站在父母的立場上,他們最希望自己的子女過得好,正常情況下不會非得堅持什麼高額彩禮,除非有一點看不上男方,或者對這樁婚事不看好。當然,也不排除有的父母就是財迷,就是想借嫁女兒發財,但那畢竟是少數。如果把女兒交給一個什麼都承擔不起的男人,我想做父母的內心一定是拒絕的,刨去彩禮不說,沒有擔當的男人該怎樣給女兒幸福呢?

站在男方的立場上,如果真心愛一個女孩,絕不能讓女孩承擔太多苦難,如果讓女孩承擔太多,只能說你還是太自私了。辦法總會有,就算拿不出高額的彩禮,但總能拿出拼搏上進的精神吧?很多時候,女方父母需要看到的是一個男人的擔當和責任,這樣他們才敢把女兒託付給你。

綜上所述,這樣做有可能會讓丈母孃妥協,但也有可能會直接把事情鬧崩,不管是那種結果,最受傷害的其實是懷孕的女方,如果男方有擔當真愛女方,絕不會這樣做的。


夜雨如書


說說我自己的情況吧!

前任女朋友,我是在深圳打工認識的,我在富士康上班,她跟我在一個部門,兩個人就這麼認識了,平時工作上有一定的交集,慢慢的互相有點了解,我對她有些好感,於是就我主動追的她,至於追求的過程就不細說了吧!反正也不容易,她成了我女朋友,兩個人相處的也特別好,我對她特別珍惜,一心奔著結婚去的,兩人在一起兩年之後,有一天查出來她懷孕了。所以打算各自帶著看看對方的父母,我先把她帶到我家,我父母對她比較滿意,想著如果她爸媽同意的話,就把親事定了,我跟著她去她家(我們兩都是湖南人),我把實際情況跟她父母說了,讓我沒想到是,她爸媽開口說彩禮需要20萬,在湖南十年前20萬的彩禮絕對是天價,我一打工仔,哪裡能有20萬?女朋友她這個時候像是變了個人似的,她跟著她父母一起說一定要20萬的彩禮,沒有20萬,就把小孩打掉,我們就此分手,我看連她態度都這麼堅決,她父母肯定也沒看上我這個窮小子,女朋友懷孕了又怎麼樣,她們一家寧願把孩子打掉,所以我也就放棄了,我是真拿不出20萬。

後來我回到家,對於我來說,兩年的感情就這樣分了,還有肚子裡的小孩,還是對我打擊比較大,過了大概半年,我小姨給我介紹認識了我現在的老婆,我和我老婆認識一年後也是奉子成婚的,我老婆跟我講,我看上的就是你的人,如果我爸媽問你要太多的彩禮錢(超過五萬),你就說沒有,我是死心塌地跟著你,還好我的岳父岳母都很通情達理,我爸給彩禮6萬6千塊,我岳父岳母還回來五萬塊錢給我和我老婆,說你們孩子都要出生了,正要用錢,這錢留著給你們自己。

對於這一點,我很感激我的岳父岳母,更要珍惜我的老婆,現在結婚已經九年,孩子10歲,老婆有時跟我發個脾氣,我一般都讓著她,經濟大權也是她在掌握,老婆很持家,現在我們房子農村修了兩層樓,縣城買了一套,車有一輛吉利帝豪,還是很滿足了。


筆尖上的影


我說個真事,安陽湯陰縣的事。女孩子與鄰村的男青年好上了,男青年去女孩子家提親,媽媽要8-10萬的禮錢。她倆偷偷摸摸住到一起了,後來女孩子懷孕了,是男青年的。

女孩子的媽媽去男青年家要禮錢準備讓他們倆結婚,男青年說沒有錢,你女兒也壞孕了……你領回家吧!

女孩子媽媽:領回家-打胎-說媒-別人同意彩禮……

後來那女孩子跳安陽河死了…女孩子卒年23歲.打撈時我就在河邊,一直找不到屍體,安陽定國寺僧人掏錢現買的儀器,幫了大忙……

老二(女孩子排行老二,家裡四個,全是女孩子)你死的真不值,男青年你缺了大德了,你這一輩子讓良心煎熬你……

安陽縣結婚普遍:老家一套房,安陽市一套房,汽車,彩禮10萬。


六月的鮮花


農村小夥為逃避天價彩禮把女朋友搞懷孕了,這樣做就能逼迫丈母孃減免彩禮嗎?

首先要承認,在農村有這種情況的發生。但這種手段並非是一種值得提倡的辦法,只能算是下策。

我表哥家的閨女就是這種情況。表嫂嫁給表哥的時候,帶著一個8歲的女兒,後來十幾年後,女兒長大成人,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了,她看上了在我們當地打工的一個東北小夥子。表嫂明確表示,這門婚事她不同意。於是,她將女兒的身份證和家裡的戶口本都藏了起來,以防女兒偷偷拿去登記。並且,表嫂開出了要想結婚,小夥子必須在縣城買樓的條件。可女兒卻認定了這個小夥兒,於是帶上女孩去了一趟東北老家。

這邊表嫂家急的像熱鍋上的螞蟻,等幾個月倆人再回來的時候,女兒已經懷孕了。看到女兒挺著個大肚子,這下表嫂傻眼了。也不再提及到城裡買樓了,就這樣匆忙之下,給女兒辦理了婚事,連親戚朋友基本上都沒有招呼。事後問及此事,表嫂嘆了口氣,說了句“沒臉張羅,丟人啊”。

都是彩禮惹的禍

如今的年輕人,可不像過去,他們敢作敢為。既然女方家長不願意,而倆人又情投意合,在無奈之下,只好將不該辦的事情,提前給辦了,造成生米煮成熟飯的既定事實。如此一來,丈母孃家裡會覺得顏面盡失。未婚先孕,在農村來說,還是怕別人指指點點的,為了壓下此事,很多人家就會趕緊“奉子成婚”。

未婚先孕不可取

我們鄰村也有個這種情況的,一戶人家經濟條件不咋樣,但兒子出落得一表人才。在外打工期間,認識了一個女孩。後來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女方的父母要求男方拿出10萬元的彩禮錢。其實,男方的條件女方家裡不是不知道,這女孩的父母無非就是想借要彩禮為藉口,拆散這樁婚事。

就在這拌拌磕磕的過程中,這男孩子也是為了逃避彩禮錢,先搞大了女孩的肚子。誰成想,人家女孩的家長即使這樣,也不“買賬”,將女孩強行帶走到醫院將“孩子”處理了,最終還是沒有“要挾”成功。

如今,只要是男女雙方同意,遇到女方家長以高額彩禮為由阻撓倆人的婚事的時候,我覺得雙方還是應該坐下來共同協商。畢竟人是有感情的,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畢竟當家長的也都是為了孩子能有個好的未來吧,只要男方挺起腰板,有責任、有擔當,不愁以後的日子過不好。那種以懷孕為藉口,要挾丈母孃的做法不可取。

對於這種為逃避天價彩禮把女朋友搞懷孕,逼迫丈母孃減免彩禮的做法,你怎麼看?歡迎朋友們留言一起討論。


建行漸遠


不可否認,確實存在著這樣的現象。筆者來說說村子裡的一件真實發生的事情:



筆者村子裡有一戶姓王的人家,家庭比較窮小夥子學習也不好,高中出來就輟學打工去了。前面春節回家的時候帶著不遠鄉鎮的女朋友回來了,這可把他爸和爺爺高興壞了,就請媒人去女孩家提親。女孩母親擔心女孩以後的生活,提出了10萬的彩禮錢(當地彩禮一般在5萬元以下),意在逼著男方知難退。可小夥子跟姑娘感情好,不願因為彩禮高就分開。於是,去年年初五的時候就商量著“私奔”了,沒有了音信。直到去年八月份,才回了老家,女孩已經懷孕3個多月了。女孩母親一看,這不結婚也不行啊,一個還未結婚的女孩天天挺著個大肚子算咋回事呢?也就同意了這門婚事,小兩口如意到了一起。至於彩禮是多少,沒有人知道。



筆者覺得,其實沒有必要。人心都是肉長的,相信通過各方的共同努力,小兩口結婚這樣的喜事,會有更好的解決辦法的。



丈母孃應該多為女兒考慮

之所以要高價彩禮,無非有兩種原因,一是當地的風氣不好,彩禮少了,丈母孃沒面子;二是對女婿條件不滿意,拿高價彩禮來嚇退男方。其實,作為丈母孃的應該想想,婚後女兒幸福生活比什麼都重要!就算在結婚的時候通過貸款、借款等各種方式滿足了你的要求,可過後,自己女兒的日子不是更苦了嗎?天天打工掙錢還債,難道,做父母的就忍心麼?

小夥子應該多為未婚妻考慮



作為小夥子,在這件事情中充當著重要的角色。應該多為未婚妻考慮,或許,要這麼多的彩禮是因為自己還有地方沒做到位;或許,丈母孃僅僅是為了在其他人面前不丟面子。所以,要從自身找問題,不管丈母孃要多少彩禮,都要孝順他們,善待妻子。畢竟,心愛的兩個人在一起,比什麼都重要。而且,只要自己夫妻感情好,肯努力,日子會一天天好起來的;更何況,大多數丈母孃不願意自己的女兒受苦受累,說不定有一天就將當初的彩禮錢歸還了。

既然都決定結婚了,那麼,作為一個男人,就要多點責任、多點擔當,要為另一半考慮,不能讓她受委屈。所以,筆者覺得這種辦法不可取。

您又是怎樣看待這類現象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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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策分析


這樣的事例不勝枚舉。最終都是以女方父母的失敗而告終。

只要男女真心熱戀,父母的反對並不能阻止他們在一起,真的拿不起彩禮,不是結婚的障礙。懷孕了,當然得結婚。

八十年代,我兩個高中同學戀愛,女方父母都是鄉鎮機關幹部,嫌棄男方是農村人,家裡太貧窮,百般阻撓,堅決不同意他們結婚。最終男同學帶著女同學私奔三個月,再回來時女同學已經懷孕了。在當時那個年代,女孩子與人私奔,未婚先孕,是很丟人的事。女方父母無奈,再也顧不得考慮男方家裡貧窮了,只得趕快把女兒嫁給男同學了。

我九十年代工作的單位,也有過這樣的例子。一對青年男女教師相愛,女方父母也是堅決不同意。女教師家境好,人又長的很漂亮,父親是市裡某局局長,其母也是區教育局科級幹部,感覺男教師配不上他們女兒。為了拆散他們,其父母就要求教育局把男教師調動到遠離市區的另外一個學校。可分開人容易,分開心難,在暑假期間,兩人住在了一起,女方懷孕了,其父母只得催促兩人領取結婚證,趕快結婚。

前些日子,聽一個朋友說,現在農村男女比例嚴重失調,男青年找對象很難。談對象,女方要求很高,要求在縣城買一套房子作為婚房,給女方買一輛小車,還要彩禮大約20萬元左右。有一個女孩,在打工時同一個小夥子戀愛了,但小夥子家裡不富裕,不能滿足女方父母提出的買房、買車、拿彩禮要求,女方父母就拒絕了男方家庭三番五次提出的訂婚請求。誰知剛過了幾個月,女方父母就慌了,反過來請求男方家庭訂婚結婚,原來是女孩懷孕六七個月了,結果男方沒有買房、買車,僅象徵性拿了幾萬元彩禮,就把婚事辦了。

作為明智的父母,在女兒戀愛及婚事上,只會提出意見和建議,供女兒參考。如果女兒真深愛上了一個男孩,就不要因彩禮多少的事兒粗暴干涉,兩個大活人,總不能鎖在家裡關禁閉,或安排專人寸步不離的監視著吧?


太陽昇Sun


把女朋友搞懷孕就想免去彩禮?這實屬下下策,你算計丈母孃,難道丈母孃就傻嗎?別以為自己付出一顆精子就能免費娶到一個老婆,沒票上車後還得補票呢,想逃票門都沒有!

下面以一個故事來解說通過懷孕免彩禮帶來的後果:

一:“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

阿亮喜歡跟他同一生產線上工作的小美,小美長得很水靈,廠裡很多男生都在追她,她選擇了老實本分的阿亮,很快他們進入了熱戀中。


他們相處了一年,彼此都認定了對方,到了過年的時候,阿亮帶小美回家見父母。姑娘很機靈,嘴巴也甜,阿亮的父母也很喜歡,為了早點看到兒子成家立業,他們跟隨小美去女方家提親。

小美的父母被這突然造訪的“未來親家”驚到了,上下打量了這個女婿許久,臉色不是很好,作為一家之主的爸爸表態了“想娶我女兒可以,但得拿出50萬彩禮”,

話音剛落,阿亮父母笑盈盈的臉立刻拉下來了“50萬彩禮?你們這是在賣女兒嗎?”


“我辛辛苦苦養大的女兒就白送給你們嗎?” “不是這個意思,能不能少點”

“還討價還價是吧,如果沒有,免談” 阿亮的父母還想爭取的被阿亮攔住了,“爸、媽,咱們走,這個婚咱不結了,丟不起這人”,然後拉著父母走了。

小美追出去,她拉著阿亮的手“難道你就這樣放棄了?”阿亮掙脫了雙手,非常絕望“對不起,我這輩子也娶不起你”,“你就不會想點辦法嗎?”


四個月後,小美懷孕了而且已有時日,她的父母氣急敗壞“你怎麼這麼傻啊”,而另一邊,阿亮的父母卻暗自偷笑“真是一箭雙鵰,彩禮免了,孫子有了”,戀愛是他倆談的,而婚姻卻是兩家父母的角逐,在阿亮的父母以為奸計得逞沾沾自喜時,小美家傳來了一個噩耗:孩子打掉了,小美失血過多離世了。

事情怎麼會發展到這個地步呢?在農村,未婚先孕是件很丟人的事,小美漸漸凸起的肚子成了村民茶餘飯後的談資,人們開始對他家指指點點,小美想去找阿亮完婚,但她的父母又執意要50萬彩禮,而阿亮這邊又打算分文不給,小美的父親拍板了“打掉,世界上又不是他一個男人”。由於懷孕也有3個多了,再加上鎮上醫務室醫療設備、醫生技術有限,很遺憾,小美沒能走下手術檯,年輕的生命隕落了。

二:結語

一樁好好的婚姻卻釀成悲劇,這要怪誰呢?阿亮?雙方的父母?好像每個人都是罪魁禍首。小美的父母不該索要高額彩禮,阿亮的父母也不該以懷孕為由拒絕給彩禮。錯的是他們,偏偏要單純的小美付出生命。


斯人如是


說一個真人真事。

我認識一對情侶,他們從高中就開始談情說愛了,好不容易熬到大學畢業,眼看就可以修成正果了。於是,男方父母帶著男孩去女方家裡提親,沒想到,女方一家開口就要30萬元彩禮,這遠遠超出了男方家庭的承受能力。於是,第一次見面雙方家庭不歡而散。

儘管雙方父母都心存芥蒂,但這對情侶畢竟有了那麼多年感情,誰也不願意就此放手。於是,他們還是一如既往地花前月下、舉案齊眉。也不知是他們故意還是天意,在這期間女孩竟然懷孕了。男孩想著既然現在木已成舟,女方父母怎麼著也得答應了吧,於是就讓父母再次上門提親。

讓他們猝不及防的是,儘管女孩已經懷孕了,她的父母仍然堅決要30萬彩禮,甚至揚言道:“少一分錢就休想結婚,大不了把孩子給打了。”毋庸置疑,這次會面雙方父母仍舊是不歡而散。更讓人始料未及的是,女孩父母還真就硬逼著她去做了人流,真可謂是“說到做到”啊!

得知此事以後,男孩父母也堅決表示,不管男孩有多喜歡女孩,他們絕對不會再支持這門婚事,就算他要堅持和女孩在一起,以後也不準把她帶進家門。於是,這份感情就這麼徹底破滅了。

這個事件告訴我們,如果丈母孃堅持要把女兒當做發財的工具,堅持索要天價彩禮,懷個把孩子是無法阻止的。畢竟在他們看來,女孩的婚姻幸福不重要,能賺到錢才是最重要的。


冰焰


農村小夥為逃避天價彩禮把女朋友搞懷孕了,這樣做就能逼迫丈母孃減免彩禮嗎?

哈哈,看到這個題目,我便想起了一個段子,三個小夥同時看好一個女的,女孩的媽媽要在三個小夥中選擇一個,小夥甲說:“我有一千萬”,女孩媽媽點點頭,面露笑容;小夥乙說:“我有一棟房子外加三千萬”,女孩媽媽露出亮光,表示很滿意,然後把頭轉向小夥丙,小夥丙說:“我什麼都沒有,但是我有一個孩子”。女孩媽媽皺了下眉頭,疑惑地看著他,小夥丙慢悠悠地說“就在您女兒的肚子裡!”

女孩媽媽傻眼了。最後,女孩當然嫁給了小夥丙,成就了一對有情人。不過,這個故事是個理想的故事,就是說女孩的媽媽還不是純物質的人,是尊重女兒的感情的。現在,奉子成婚的現象太多了,大多數男女青年在談對象時就已經同居了。往往女孩的父母這反對那反對,而一旦女孩懷了孕,就不得不尊重現實,也不管男孩家裡窮不窮,有個差不多就將就成婚了。

所以,從這個現象可以看出,青年男女談對象,只要感情確實好,確實互相中意,該出手時且出手,畢竟男孩子要主動些,“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壞壞的男孩,敢於出手的男孩,往往更能獲得成功。而現實中,大部分女孩的父母,在給女孩找對象時,都會看重男方的家庭條件,但是,家庭條件只是一個參考,大多數女孩父母還是尊重女孩感情的。從這一點講,未婚先孕,可能是求婚的一個砝碼,可以逼迫一些尊重女兒的丈母孃同意女兒的婚事。但是,真正尊重女兒的,又未必非要採取這樣的手段,只要女孩認準了,在婚姻自由的今天,女孩的父母多數不會因為彩禮問題逼迫女孩的男方拉倒重找的。

而現實當中,還是有那麼一部分所謂"丈母孃",就是認錢不認人的,在這樣純粹拜金的丈母孃面前,你雖然有本事搞大她女孩的肚子,卻無法催毀她用金錢鑄就的堅硬的心。這樣的丈母孃,寧願逼迫女孩打掉肚子裡的孩子,也不會少要了彩禮。而這樣母親調教出來的女孩,也不會在意打掉孩子。現在有多少女孩,婚前已經多次流產啊。有人開玩笑說,現在結婚要找處女,只能到幼兒園去找。這話雖然有點過,但也反映了一定的社會現實。現在的人,已經不太重視貞操觀念了。而對於拜金主義的丈母孃,搞大她姑娘肚子,也無法逼迫她就範的。

綜上,對於戀愛中的男女,情到濃處,發生關係無可厚非,由於不確定的因素太多,這種未婚同居,可以當做試婚,但是女孩已經學會保護自己,儘量不要未婚先孕。而男孩,如果真愛女孩,也應該主動採取措施,搞大女孩的肚子不是本事,獲取她的芳心才是最大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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