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 醉駕被查 拒不下車

1月14日晚,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聯合浦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浦城城區開展夜查整治行動。

當晚7時20分許,林某某駕駛閩AJ72**車輛在經過該路口時,被路面執勤民警攔下,但林某某卻拒絕打開車窗接受酒精檢查,並將車門鎖閉,拒絕下車。為防止該車輛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執勤民警立即用車輛和反光錐將該車圍堵住,並進行警告。再三警告後,林某某才打開車門配合檢查。經酒精測試儀檢測,其血液酒精含量為110.9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林某某將面臨被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以及刑事處罰。 (王晨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