銳銳CC
不吃,20到30人生中最好的年華,感情最豐富,酸甜苦辣人生百態嚐遍,最不想忘記的。
龐海永
不吃,
因為二十到三十歲正是人生積累階段,各種變化適應,比如生活中結婚生子,工作中努力工作的辛苦,雖然有痛有苦,可這都是人生寶貴的財富,我特別喜歡普希金的《當生活欺騙了你》原文記不太清,大致意思就是
假如生活欺騙了,你不要悲傷,不要猶豫
相信快樂的時光終會來臨,而那過去了的,都將成為甜蜜的回憶
真的,現在覺得痛苦不堪,過後都會風輕雲淡,甚至都付笑談中,甚至若干年後,還會有點懷念,當年怎樣怎樣,哎呀,當時啊什麼什麼,記憶都是寶貴的,能留在腦海的更寶貴,珍惜!
但是有些傷害性的記憶,就選擇淡忘吧,讓它隨風去,時間可以撫平一切,也許很深的傷口會留疤,那就讓它作為一個不完美的小瑕疵存在吧,如果心裡實在過不去,那就安防心裡,不去碰觸,因為,一味揭開,受傷的只是自己。希望大家都可以幸福康樂!
臨淵羨羨魚
如果你吃到第四個饅頭,感覺飽了,不要忽視前三個饅頭的存在;同樣,人不經歷二十到三十的痛苦,就不會享受成功後的榮光!
漁哥唱晚2
吃,一定吃,最好是十歲到三十歲, 十二歲我父親去世了,我不開心了整個青春期,二十到三十歲,都是一個人奮鬥,太累了,我只是想過的輕鬆點
老胡玉器私人訂製
如果是我、我不會吃的!不管發生多大的痛苦,也是自己命裡註定的、即使經歷了生死離別也是每個人畢經之路、我們要勇敢的面對生活、面對現實、不逃避、不氣餒、如果吃了藥能把20-30歲的痛苦忘掉、那不保證你往後餘生還會不會經歷更痛苦的事、有了這次經歷、會讓你成熟起來、有擔當!
大陽陽姐
肯定不會吃。痛苦其實也只是相對而言,因為你今天的痛苦,往往會成為未來,最無法磨滅的珍貴記憶。更何況,痛苦和幸福,都是人生的經歷,缺了一種,另一種也就沒有了意義,不是嗎?
我們常常因為痛苦而珍惜幸福,正如同我們會因為幸福而體會到痛苦。區別在於,幸福比較抽象,大家對幸福的理解大同小異;而痛苦卻非常具體,而且原因各異。既然幸福和痛苦都是一種人生的體驗,那麼無論痛苦還是幸福,我們都不妨欣然接受。
江湖夜雨思歸人
忘記了 苦就白吃了
還想再吃一遍嘛
阿杜Ad
不吃。
無論是好的不好的,你想銘記的或是你要忘記的,都成就了現在的你。
這是無法割離的。
如果忘記了,我也就不在是我了。
哪一個時期我都不喜歡痛苦不乞求痛苦,但,永遠感謝曾經經歷的一切。
想忘記的人,大概是還沒有走出當年的苦痛。
直面它,接受它,跨越它,然後它便融進你的血肉成為你的一部分,你所看到的世界都將改變。
福兮禍兮,人生的路還很長遠。
周靈威
沒有二十歲到三十歲的痛苦,那能體會到四十歲到七十歲的幸福!
煙臺無花果239
不吃,因為這段人生更多的是快樂和幸福大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