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漢代要分封和郡縣並存的制度?

薛佩萁



秦朝的崩潰就意味著郡縣制的失敗,在陳勝吳廣起義之後,六國貴族就已經紛紛復國了,而且基本上都是很快就控制了自己原來的地盤。到陳勝吳廣死後,就更加如此了,連首先舉起反秦大旗的楚國也恢復了原來貴族為王的狀態,原來一些陳勝所立的諸侯王也很快紛紛被殺,大體上就回到了秦滅六國之前的狀態。

到劉邦和項羽奉命北上救援趙國的時候,就已經完全是六國之前的格局了,章邯在擊敗楚軍,擊殺項梁以後,大體上就是沿著之前秦滅六國的路線,繼續向東進攻,只要擊敗當時相對實力比較強的趙國,關東各國抗秦就沒有主力了,只是在鉅鹿之戰中項羽破釜沉舟,擊敗了秦軍,又迫使章邯的二十萬人投降,情況才逆轉了。

之後按照楚懷王的約定,先入關者為王,項羽率軍與章邯的秦軍對峙,劉邦則率兵直接進攻秦國關中故地,最終成功突破秦軍的防線,進入關中,秦王子嬰出降,秦國滅亡。按照之前楚懷王的約定,那麼就應該劉邦為秦王。項羽卻表示不服,率兵擊敗了劉邦派到函谷關的守軍,並且拆毀了函谷關,進入關中,大肆焚掠,之後又大會諸侯,調整了各國封地。


因為項羽調整各國封地的主要目的是削弱其它各國,所以原來各國都被拆分了,而他留給自己的是楚國比較核心的地盤,他自己為西楚霸王,所以導致他剛一回到都城彭城,其它各個諸侯國就開始相互攻擊,天下再次大亂,而項羽則先率兵北上進攻齊國,劉邦乘機從漢中返回關中,消滅三秦,派韓信率兵進攻趙國和齊國故地,他本人則率兵直奔彭城。

在楚漢相爭的過程中,各國諸侯也在項羽和劉邦之間選邊站隊,劉邦一邊拉攏那些反對項羽的諸侯,一邊消滅仍然站在項羽一邊的諸侯,最終連項羽自己分封的九江王英布等諸侯都背叛了項羽,眾叛親離的項羽最終在垓下之戰中被韓信擊敗,他本人在逃到烏江邊後自殺。楚漢相爭最後以劉邦的勝利告終,而這時候仍然保留了大量之前的諸侯,以及他自己冊封的齊王韓信等諸侯。


所以,在擊敗項羽之後,劉邦接著就開始進攻異姓王,最終消滅了韓信,英布和彭越為代表的異姓王,而將他自己的子侄派到各地作為諸侯王鎮守,並約定非劉氏不得王,否則就天下共擊之。這時候劉邦分封的諸侯王,越往東南,地盤越大,而大多數諸侯王的地盤都是隻有之前項羽分封之後的地盤大小。

劉邦定都關中之後,能夠直接控制的關中地區和中原大地上的一些地區,主要是韓國和魏國的一些地方,能夠直接控制的基本上都採取了中央直轄的管理方式,也就是郡縣制,而其它那些中央當時還鞭長莫及的地方,則保留了分封制,但是諸侯王都是劉氏子侄,以保持全國的穩定。也就是說,漢初分封制和郡縣制並存的局面並不是劉邦設計的,而是歷史遺留問題。


蕭武


為何漢朝要實行郡縣制與分封制並存的制度?這樣的制度,自然是劉邦在權衡利弊之後做出的決定,相對而言,郡縣制與分封制並存的這種制度,在某種程度上還是漢朝的立身之本。

從歷史的發展規律來看,郡縣制明顯是先進於分封制的制度,秦朝的時候,秦始皇就已經確立了以郡縣制為國之根本制度,郡縣制下,諸侯沒有爵位也沒有領土,或者說,壓根就沒有諸侯,而在楚霸王滅秦以後,分封制成為了項羽統治時期實行的制度,項羽認為,郡縣制是導致秦國滅亡的重要原因,因此,項羽算是開了歷史的倒車,退回到了分封制。

而劉邦在打敗項羽以後,認為無論是郡縣制,抑或是分封制,都不能算是完美調解社會矛盾的制度,因此,劉邦採用了郡縣制於分封制並存的制度。

如何並存?劉邦的並存,簡單來講就是在實行郡縣制的前提下,依舊分封諸侯,諸侯擁有封國。

在周朝時期,分封制的優勢是顯而易見的,周王室掌管全國最富庶的領地,諸侯國則負責拱衛王室,在拱衛王室的同時,諸侯國也能夠開疆拓土,開墾荒地,分封制在社會生產力極其低下的情況下卻是發揮過重要的作用。

而秦朝時期,分封制的作用已經越來越小,秦始皇正是在看到了分封制導致周朝最終分崩離析的結局下,才最終採納了李斯的建議,採用了郡縣制。

在劉邦的想法中,分封與郡縣並存,不僅能夠讓中央掌握實權,還能夠通過諸侯拱衛中央,特別是在劉邦剷除一系列異姓諸侯王以後,劉邦的目的就更加明顯,劉邦一開始的目的就是通過半分封的制度躲避異性諸侯王起兵作亂的可能性,同時還可以利用諸侯拱衛王室,維護劉姓王室的統治。但劉邦的想象很美好,現實卻是骨幹的,即使是同姓諸侯王,依舊不可能真正一心一意的拱衛王室,若非如此,也不會發生七國之亂這等禍事。

郡縣制,根本上來講也是加強中央集權的一種制度,郡縣制的優勢在於,地方掌管雖然擁有權力,但卻沒有封地,不會像諸侯那般起兵作亂,同時,中央也能夠調配地方政務,更有利於生產力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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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國之亂爆發以後,漢武帝時期,漢武帝又推行了推恩令,推恩令的發佈,直接導致諸侯國越來越弱,最終諸侯國淪落到了無法威脅中央的地步,這時候,雖然明顯上講漢朝依舊屬於分封與郡縣並存的王朝,但實際上分封失去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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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施行分封制,結果把自己給玩兒沒了;秦朝廢了分封制,結果最後沒人來救。漢太祖劉邦建立漢王朝之後想來想去,乾脆分封制跟郡縣制一起施行好了。

分封制的利弊

商朝開始,就出現了分封制,而周王朝建立之後,為了控制管理經營遼闊的疆域,根據宗法制的規制施行分封制,將周王室的同姓子弟還有部分的功臣、前朝後裔、先賢后裔,分封到天下各處建立從屬於周天子的諸侯國。最開始在分封制下,大量的諸侯分散到各地,服從天子號令,定期朝貢並且提供賦稅力役等,的確很好的拱衛了周朝的江山。

然而,諸侯們在各自的封國之中享有世襲王權,而且隨著時間推移,諸侯之間互相攻伐兼併,很多的大諸侯實力不斷增強。而周天子,土地越來越少,實力越來越弱,威望越來越低,到了西周後期周王室的王權受到嚴重削弱,分封制受到破壞。平王東遷之後,周天子基本已經淪為中看不中用的象徵性存在,諸侯們平日裡做事,壓根就不理會周天子。

郡縣制取代分封制

春秋時代的楚國誕生了歷史上的第一個縣,而秦穆公時代秦國出現了最早的郡,郡縣制開始萌芽產生。郡縣的產生與當時諸侯國的情勢發展密切相關,由於土地私有制與按田畝徵收稅賦的發展,分封制時期的采邑制、世卿世祿制已經不能再適應當時的需要。所以,當時的諸侯開始在新徵闢的土地上設立郡縣,由國君直接派人管理。

秦王朝建立之後,秦始皇深感當年的分封制弊端諸多,分封諸侯最終尾大不掉害了周王室自身,所以乾脆就廢除了分封制,將秦王朝土地分成若干的郡縣,由皇帝直接派遣官吏進行管轄。郡縣制之下,郡守與縣令由皇帝直接進行任免,同時也不得世襲,如此一來使得皇帝手中的皇權得到極大的強化,理論上有利於安定與發展。

漢朝郡國並行

漢朝不同於之前施行分封制的周朝,也不同於施行郡縣制的秦朝,而施行的是分封制與郡縣制並列的“郡國並行制”。漢朝在繼承秦王朝設立天下郡縣的基礎之上,又大量分封諸侯,將同姓的劉氏宗親分封到各地為諸侯。

本來在楚漢爭霸之時,當時的劉邦為了聚攏更多的力量,所以答應分封韓信等功臣為王,然而狡兔死走狗烹,漢朝正式建立之後,劉邦又以各種藉口與方式將這些“異姓諸侯”紛紛剪除,再分封同姓的皇族子弟進行代替,最終除了長沙國之外,漢朝諸侯國均為劉姓同族。

郡國並行的原因

最初,漢朝在施行郡縣制的同時又保留分封制,的確是權宜之計,畢竟剛開始為了對付項羽,劉邦想要拉攏更多的六國遺臣,當然要給予適當的好處,那麼最好的辦法就是裂土分封,讓他們能夠在地方上成為一方諸侯。不過,這畢竟也只是一時之策,當漢朝江山坐穩之後,劉邦剪除異姓諸侯之後,依舊還是保留了這種制度。

在劉邦看來,完全施行分封制的確很容易重蹈覆轍,就像當年的周王室那般,最後反倒是被諸侯們給欺負得慘兮兮;而郡縣制雖說很好,可完全施行郡縣制好像也不行,當年秦王朝沒有諸侯王,結果危亡之際孤立無援,那乾脆就兩者一起施行。

另外漢朝初期,天下經歷了春秋戰國、秦朝、楚漢爭霸這數百年的亂世,早就已經是凋敝不堪,漢朝推行郡國並行之制,給予諸侯國很大的王權不加干涉,也是當時漢朝施行“無為而治”之思的表現,漢朝也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促進地方上的恢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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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之所以要分封和郡縣並存關鍵在於,劉邦認為東周亡於分封,而秦代亡於郡縣。為了避免相同的歷史重現,劉邦採取了分封和郡縣並存的政治制度。意圖使得大漢王朝千秋萬世。而事實卻證明了劉邦的想法是自以為是。最終還是導致了七國之亂。

大漢初立,在採取何種“政體”問題上,朝堂上下不同看法,有的說分封制有利,有的說郡縣合理。“打江山易,守社稷難”,如果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國家管理機制,新建立的大漢王朝也會重蹈大秦帝國的覆轍,隨時都有被顛覆的情況發生。而劉邦最後採取了兩者兼顧的制度。即部分宗室封建地方為諸侯國,其餘地區實行郡縣制。讓兩個政治管理制度並存,共同發揮作用護衛大漢王朝,但問題是這兩種制度是無法兼容的、二者屬於天然對立。

我們也必須承認,劉邦在當時採取兼収並用郡縣制和分封制確實有他的高明之處。分封制可以有助於穩定國家政局,防止新的叛亂以及舊貴族的重新崛起。可以起到鞏固國家的作用。周代無疑是分封制的頂峰,但由於周王室的衰落,導致了最終秦朝滅六國取代周朝建立起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王朝。秦始皇由於認為周朝亡於分封,而徹底採取了郡縣制。秦始皇一死,由於陳勝吳廣起義,秦朝無宗室在地方就藩。一旦起義如燎原之火熊熊而起,六國紛紛復立。秦國驟然而亡。

鑑於周朝和秦國的亡國教訓,所以劉邦採取了二者並用的措施,實際上這也是劉邦的無奈之舉,在楚漢相爭之際,劉邦必須要整合所有的利益集團共同對付項羽,而最好的方式就是列土封疆。封王拜侯。所以才不得不咬著牙封韓信為齊王,只有提高這些人地位,給足利益。他們才會共同抗擊項羽。而項羽卻沒有這一點眼光和政治智慧。所以劉邦最初分封是時候有七個異性王。

在漢朝建立之後,異姓諸侯王成了劉邦的心頭之患,也是劉邦必須剷除的政治不安定分子,所以劉邦在剷除英布、彭越、韓信,張敖,盧綰之後,定下了“非劉姓不得封王”的規定。宗室就藩地方成為定例。剷除異性王首先就是劉邦卸磨殺驢的帝王陰暗面因素,更多地是劉邦作為一個政治家,為了家天下順利延續而做出的必然決定。但劉邦意料不到的是,由於劉邦給予諸侯王的巨大權力和地位。導致諸侯國實力極具膨脹。而漢朝中央政府衰弱,削藩就成為必然,在這種情況下 七國之亂的爆發就也就是必然。待平定七國之亂以後。分封制徹底退出歷史舞臺,郡縣制就一直成為封建王朝統一的政治制度

漢代的社會形態已經與周朝和秦代有所不同,貴族已經失去了他的歷史舞臺。地主階級的興起促進了郡縣制的發展。也就是說郡縣制更加符合經濟發展。劉邦分封制並沒有保證漢朝內部長治久安。倒是郡縣制延續了漢朝的壽命。

我是清水空流,歷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關注和點評。


清水空流


分封和郡縣並存的制度,一方面來自歷史繼承,一方面處於現實。

先說繼承, 司馬遷對於分封就說過:

周封五等:公,侯,伯,子,男。然封伯禽、康叔於魯、衛,地各四百里,親親之義,襃有德也;太公於齊,兼五侯地,尊勤勞也。武王、成、康所封數百,而同姓五十五,地上不過百里,下三十里,以輔衛王室。

分封制是從周開始就繼承下來的一項制度,這是有深厚的歷史繼承的。至於郡縣制,則直接繼承於秦,《史記》說

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興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

那麼另外一面,從現實來說,郡縣制肯定比分封制更有利於維護統治,但是《史記》中也說

天下初定,骨肉同姓少,故廣彊庶孽,以鎮撫四海,用承衛天子也。

意思是劉邦平定天下後,天下疆域如此之大,而骨肉同姓劉的人太少了,所以沒辦法,不得已廣封異姓王以鎮撫四海。

但是另一面,皇帝針對分封的諸侯不斷調整取消,

吳楚時,前後諸侯或以適削地,是以燕、代無北邊郡,吳、淮南、長沙無南邊郡,齊、趙、梁、楚支郡名山陂海鹹納於漢。

這裡說的是通過削藩,在漢朝開國百年之後,終於解決了諸侯割據的問題,使天下統歸於中央。


老秦來煮歷史百味


這個問題問的非常好,但是答案可能和歷史教材中給出的有些不一樣。劉邦之所以選擇郡國並行制,主要還是受到了形勢的裹挾與推動,與他的本意可以說是截然不同。劉邦自從明修棧道暗度陳倉,正式參與角逐天下之後,就一直想要恢復秦王朝的郡縣制,建立一個大一統的王朝。他打下三秦地區,便在這裡實行了郡縣制。他向東討伐,消滅了西魏國建立了河東郡,兼併了河南國,建立了河南郡,可以說在這一階段,劉邦根本沒有考慮在自己的國家內進行分封。可是隨著戰爭情況的不斷轉變,韓信、彭越、英布紛紛以王位、土地為交換條件和劉邦討價還價,不分封土地他們就不出兵幫助劉邦。所以劉邦不得不把大片土地分封給他們建立王國,漢朝也就開始並存兩種制度。

隨著劉邦統一全國後逐步剪除異姓王,劉邦也發現了郡國並行的好處。劉邦的高明之處在於,他吸取了周天子和楚霸王的教訓,在分封時將疆域最大、人口最多,地勢最險要的一部分留給了自己。史書記載:“天子自有三河、東郡、潁川、南陽,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雲中至隴西,與京師內史凡十五郡。”可以說是囊括了天下所有的軍事重鎮,中央得以長期享有優勢地位。

加之當時正處在十字路口上,秦始皇實行郡縣制不過數十年就亡了國,項羽實行分封制不過數年就身死國滅。可以說,兩種制度都難以保證國家能夠長治久安。而且當時的漢朝立國未穩,北面的匈奴是心腹大患。而中央難以將觸手伸向邊境的基層社會,地方勢力又難以整合集中力量,所以必須依靠諸侯國作為中央的屏障在第一線抵擋匈奴。所以,西漢早期的諸侯國大多都設立在北方和沿海地區。可以說,在一定的時間和歷史階段,郡國並行制對於西漢王朝的穩定與發展是做出過貢獻的。





經典守望者


如果你是劉邦,大概率也會做同樣的決定。最主要的原因有兩個:一、封韓信、彭越、英布等異姓王,韓信是因為功勞太大,且在劉項爭霸中形成了屬於自己的勢力。彭越、英布本來就不是劉邦的部屬,是劉邦的同盟者,是獨立的山頭,在劉邦與他們合作之前,肯定就他們將來的地位達成共識。劉邦戰勝項羽之後,必須尊重他們的利益,否則戰爭又起。這是分封異姓王的現實基礎,迫於形勢,不得不封。二、分封劉家子弟為同姓王,是有鑑於秦始皇的教訓而有意為之。漢初針對秦朝的得失做了許多針對性的改變,這裡只說關於權力制度不同:秦始皇通過郡縣制,把權利集中在自己手上,本人能力足夠且勤政,當然沒問題。可當他死後,趙高、李斯聯手,長子扶蘇死了,軍方大佬蒙氏兄弟死了,始皇其他兒女,除二世外都被殺了,全無反抗之力。劉邦為避免這種事情發生,才分封同姓王。這樣,朝堂權力由皇帝掌握,如果皇權被亂臣賊子竊據,地方上還有勢力雄厚的劉家子弟來制衡,這就是劉邦的初衷。

我們不要只看到七國之亂,就認為劉邦錯了,您想想,呂后專權時,如果沒有劉家在地方上的王爺,會是什麼結果?宗室可能會被殺的十不存一,國家改姓的可能性也不能說沒有啊!從這個角度講,劉邦分封同姓王達到了自己的目的,是成功的。


讀出歷史中的不得已


這個應該是劉邦在充分考濾了分封制和郡縣制的優劣後做出的決定。

先來說說分封制

分封制指的是帝王為了統治廣闊的土地而分封諸侯國的制度。分封制始於商朝,後來在西周之時便開始了大規模的以封地連同居民分賞給王室子弟或有功之臣!

分封制的好處

在商周那個極其不便利的時代,中央王帝要想親自管理與統治廣闊的疆域是極其困難的,而分封制的出現剛好解決了這一難題!

周天子做為天下共主,將比較遠的統治區域分封給自己的王室子弟與有功之臣,讓他們去獨自治理,從而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

且每當中央王室有難,則通知各個諸侯國前來支援,以此來確保大周的長治久安!

分封制的壞處

我們知道,每個人就會有自己的私慾與野心,擁有自己領地的一方諸候更是如此!

隨著時間的發展,周王室的實力與影響力漸漸變弱,各方諸候的野心也開始膨脹起來,慢慢不再受中央王室的控制!

東周的春秋戰國時期,自諸候國之間為了各自的利益而互相征戰,周天子天下共主的身份名存實亡!!

再來說說郡縣制

秦國一統六國之後,正是看到了分封制的弊端,所以始皇帝嬴政聽信了李斯的建議,改分封制為郡縣制。

採用郡縣制的秦朝,中央高度集權,地方不曾擁有任何勢力,從根本上消除了秦皇室被地方勢力架空的危險。

然而,楚漢反秦之時,面對劉邦與項羽的攻秦大軍,咸陽危難之時,秦國的地方政府卻沒有任何實力對中央施以援手!!

正因為如此,惜日強大的秦帝國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迅速崩塌!!

分封與郡縣並存

劉邦在建立漢朝之後,在決定使用何種管理制度之時肯定有做過全面的思量。他深知周朝的分封制使東周陷入了春秋戰國的混亂局面。

同時,大秦帝國中央危難之時,因地方無力救援而迅速敗亡的過程也給劉邦敲了一記警鐘!!

正是出於各方利弊權衡之下,最終漢代選擇了讓分封制與郡縣制並存的統治方式!

事實證明,也正是因為兩種制度並存的方式在某種程度上救了漢朝:

劉邦建立漢朝不久就駕崩而去,之後就是呂后專政,在一定程度上來說,呂后正是因為對各個劉姓諸侯的忌憚,才沒有將大漢江山的姓氏由劉改成呂!!畢竟,每一方諸侯都手握重兵!

後來呂后過世,掌握了一定兵權的呂氏家族也正是因為擔心其他劉姓諸侯的討伐而不敢篡位!!


暗夜思考


漢代在建國之初的時候,對秦國的速亡進行了一場激烈的討論。當時作為漢帝國的最高統治集團,以及劉邦本人所得出來的結論是,秦國實行的是完全的分封制,沒有進行分封藩王進行拱衛。也就是說當國家出現動盪的時候,沒有藩王能夠及時的來拱衛他們自己家的一箇中央王權

在總結吸取了秦國速亡的經驗以後,漢朝建立之初就進行了一個分封。區別在於,一開始呢分封了很多的異姓王。那麼在漢高祖劉邦時代,為了更加鞏固劉家的天下,他對異姓王進行了剪出,並立下了非劉姓不得為王這樣的一個祖訓。雖然後續呢也出現了呂姓為王,但這只是一個歷史的插曲。

漢朝執行分封與郡縣制並存,但在景帝時期,分封的諸王對中央政權形成了威脅,併發生了七王之亂。後來平叛後,特別是在漢武帝時期進行了轟轟烈烈的削藩,不斷的加強中央集權!





大師兄翡翠原石


周朝實行封分制,結果諸侯國比中央直轄的還要富有,還有權利,天子成了擺設。而秦國實行郡縣制,結果兩代就亡國了。劉邦怕了,怕出現意外,於是綜合考慮,二者結合,封分制和郡縣制同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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