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满足防控一线(含口岸防控一线)需要。
严厉打击哄抬防控物资价格行为
确保确诊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各地要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严格按照“乙类甲管”和检疫传染病管理的要求,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各地要充分应用“大数据+网格化”等手段,抓好疫情监测、检测、排查、预警等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建立疫情定期研判机制。
★制定完善疫情大流行的应急预案。
全面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加大面向农村和基层群众宣传的力度,提高全民防护意识和居民健康素养。
各地要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对缓报、瞒报、漏报的要严肃追责。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一线医务人员、口岸防控人员等激励,落实好相关待遇。
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向各地和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并开展师资培训。
建立完善医疗救治运行机制,坚决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坚决杜绝拒收发热病人。
对老年人群给予重点关心,养老院、敬老院等机构和老年活动场所要做好疫情防控准备。
餐饮服务单位、乡厨及专业加工团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
对交通工具上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和疑似患者进行留验观察和隔离治疗。
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报告后,应于24小时内通过查阅资料、询问病例、知情人和接诊医生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落实首诊负责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
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培训,提高防护和诊疗能力。
★落实好对医务人员的劳动保护。
★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
★加强一线医务人员、口岸防控人员等激励。
监 制 | 刘根社
责 编 | 龚 杨
整 合 | 冯晓荣 沙 莎
★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物资保障。
★强化费用保障。
★强化信息公开。
★强化健康宣教。
加强对外地务工人员引导,劝其延后返城工作时间,减少跨地区人员流动。
实行最周密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做到防护设备配置、防护措施落实、人员待遇保障“三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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