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民法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立案、開庭、執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

立案、開庭、執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市縣及上級法院關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決策部署要求,嚴防疫情擴散蔓延,確保人民群眾和審判人員生命健康安全,現就我院近期立案、開庭、執行等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根據《國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2020年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原定於2020年1月31日-2月2日期間的開庭、調解、質證等訴訟活動延期,本院將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時間,並將以有效方式另行通知。其中,公告排期的案件開庭時間依法順延至2月3日。

二、2020年2月3日上班後,根據訴訟法有關規定,如果訴訟參與人因感染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正在接受治療、隔離觀察期間,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響關停交通的地區,可通過電話、互聯網等傳輸方式先行向本院申請延期審理,隨後依法補充正式手續。

三、本院對已經安排近期開庭、調解、質證的訴訟案件,經辦人員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延期審理,具體情況將由案件經辦人員依法另行通知。對於近期的執行案件,本院將繼續通過網絡查控財產,非因特別需要並確保安全情況下,線下財產查控、處置及對被執行人控制等舉措將延後實施。

四、在疫情防控期間,為儘可能減少人員聚集,如有糾紛需要向我院申請立案,建議通過“福建移動微法院”小程序、福建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福建法院律師服務平臺、福建法院自助立案登記平臺網上申請立案(操作方式附後)。


五、近期原本打算到本院辦理各類訴訟、執行和司法行政事宜,若短期內尚未至期限屆滿的,建議延後前來辦理。有信訪訴求的群眾,提倡通過電話、網絡、信件等非接觸方式表達合理合法訴求,我們將嚴格按照程序及時進行回覆。


六、因特殊情況,確需來我院訴訟服務窗口辦理的,請全程佩戴口罩,主動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體溫檢測、安檢及人員信息登記等工作。


七、如有任何訴訟服務需求,可於節後正常上班時間撥打12368熱線進行諮詢,或撥打電話:0597—7533144。

懇請廣大人民群眾理解並支持配合工作,由此帶來不便敬請諒解。

特此公告


漳平市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


附:自助立案相關入口


(一)疫情防控期間,如有糾紛需向我院申請立案,建議優先通過以下4種途徑立案,儘量避免現場申請立案,以減少出行。

(二)通過當地法院的立案窗口可遠程跨域辦理立案手續,無需前往管轄法院。如因特殊情況,必須親至法院辦理的,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如有發熱等症狀及時就醫。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

一、福建移動微法院

請使用手機微信APP掃描識別下方小程序碼或者搜索“福建移動微法院”訪問“福建移動微法院”微信小程序。通過實名認證註冊後,即可以在線辦理網上立案、訴訟繳費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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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福建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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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建法院律師服務平臺

福建法院律師服務平臺面向律師提供訴訟事項辦理服務,可通過“福建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的“律師入口”進行跳轉訪問。福建省內註冊律師可通過預先註冊關聯的手機號驗證登錄平臺,福建省外律師在平臺提交註冊申請並通過認證後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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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建法院立案自助登記網站

手機掃描以下二維碼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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