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減刑假釋案件的審理質量和效率,提升信息化應用能力,內蒙古監獄通過“遠程法庭”開庭審理減刑假釋案件,藉助“遠程法庭”這一平臺,進一步深化執法公開,確保監獄刑罰執行工作更加規範、透明。
扎蘭屯監獄
近日,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運用“遠程法庭”開庭審理了扎蘭屯監獄提請的10名罪犯減刑假釋案件。合議庭由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張明政、法官周玥、於寶龍組成,烏雲擔任書記員。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駐獄檢察室主任李忠林、劉金鵬出庭進行了全程監督。扎蘭屯市人大代表高長權受邀對法庭審理的全過程進行了監督。
遠程法庭
開庭審理過程中,監獄法制科代表刑罰執行機關當庭宣讀了提請減刑假釋建議書,並出示了擬減刑罪犯確有悔改表現的事實證據,提請減刑建議。
10名罪犯通過遠程視頻向法庭進行了當庭陳述,法庭調查了罪犯財產型判項的履行情況和確有悔改表現情況。
監區民警通過遠程視頻依法出庭作證。檢察機關對庭審全過程進行了法律監督並發表監督意見。
法庭審理結束後,通過數字法庭內部通訊軟件將庭審筆錄傳送至監獄法庭。在法官的視頻監督下,提請減刑罪犯完成簽字並通過特快專遞寄回合議庭主審法官手中。
來自各監區的部分服刑人員代表在監獄法庭內通過遠程視頻系統實時旁聽了開庭審理的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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