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立案、開庭、執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重要通告


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立案、開庭、執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為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市、區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對於疫情防控期間人民法院的立案、開庭、執行等工作事項,通告如下:

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精神,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我院決定取消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間已經排期(含公告)的庭審、調解、質證等訴訟活動;其中公告排期庭審依法順延到2月3日,其他庭審及訴訟活動,我院將通過電話、短信、傳票等方式向訴訟參與人通知到位。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如果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響關停交通的地區,可以依法向我院申請延期開庭審理。

三、疫情防控期間,如有糾紛需向我院申請立案,建議優先通過以下4種途徑立案,儘量避免現場申請,以減少出行。

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立案、開庭、執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福建法院網上訴訟服務


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立案、開庭、執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福建法院自助立案登記


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立案、開庭、執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小程序“移動微法院”


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立案、開庭、執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福建法院律師服務平臺


另律師還可用智慧司法雲 · 榕e訴

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立案、開庭、執行等工作安排的通告

智慧司法雲 · 榕e訴


有訴訟需求的群眾,在此期間儘可能地通過上述手段或EMS郵寄方式辦理訴訟事宜,郵寄地址: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立案庭(福州市晉安區福新東路193號 350011)。

四、鑑於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及審判區域系公共場所,疫情防控期間,為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如訴訟參與人確需來法院的,須佩戴口罩並在安檢口接受體溫檢測;體溫異常的,務請先行就診。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

五、執行案件中,涉及財產查控措施的,我院將繼續通過網絡查控進行,部分案件線下財產查控、處置等措施可能會受到交通關停的影響,敬請諒解。

六、擬近期到我院旁聽案件庭審的,建議相關人員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旁聽。

七、對於來我院辦理申請再審、查閱檔案等事宜的,在不超期限的前提下,建議延後辦理。因訴訟時效、申請執行期限即將屆滿等原因需及時立案的,可在期限屆滿前將相關材料郵寄至晉安區人民法院立案庭。

八、有信訪訴求的群眾,提倡通過電話、網絡、信件等非接觸方式表達合理合法訴求,我們將嚴格按照程序及時進行回覆。如有其他訴訟服務需求,可於節後正常上班時間撥打12368熱線或訴訟服務中心電話0591-38122686或0591-38122669進行諮詢,假日期間可撥打值班電話:0591-38122696。

九、如有新的提示,以上級法院最新要求為準,請隨時關注我院微信公眾號、院電子公告欄。

特此公告


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


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親至法院辦理的,請一定記得

全程佩戴口罩。如有咳嗽、發熱等症狀,請及時就醫,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


面對疫情,

我們同心同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