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延長春節假期,單位不執行怎麼辦?

大山9999


單位不執行,那就直接上報。命重要還是錢重要?

我就見到一個,單位不按要求來,堅持要提前復工的,結果被一個員工發了微博,直接@了相關官方賬號,瞬間就被警告了。

如果是在因為情況特殊,需要提前復工的,需要按要求給予雙倍或三倍的工資。

具體怎麼算呢?下面通過四個問題,來具體解答。看完了,也就清楚了。

因為疫情的原因,春節假期延後了。原本1月31號開始上班的,現在延長到了2月2號。

緊接著,各地也出臺了新的通知,比如廣州,要求復工不早於2月9號。像我們湖北,甚至延長到了2月13號。

面對如此多的情況,究竟要怎麼算加班工資,下面我們通過四個問題來具體闡述。

問題一:

哪幾天是雙倍工資,哪幾天又是三倍工資?

在問這個問題之前,我們更應該弄清楚,雙倍和三倍是針對什麼的。

按照規定,法定節日加班的,需要支付三倍工資。休息日加班的,需要支付雙倍工資。

我們先看春節的7天假,是法定假和休息日的綜合,合計7天。

法定假只有3天,初一、初二、初三。

其餘的4天,則是休息日。包括大年三十、初四到初六。

所以,以日工資100元來算(下同),春節期間加班,工資為:

100*3*3+100*2*4=1700元。

問題二:

春節假延長到2月2號,這段時間工資又怎麼算?

春節假期延長,也就是延長了休息日。

從原來的4天,延長到了7天,多了初七、初八、初九三天時間。

於是,工資在原來7天的基礎上,多了

100*2*3=600元。

所以,總共的加班工資就是1700+600=2300元。

問題三:

如果省要求復工不早於2月9號,這段時間工資又是多少?

這種情況下,其實和延長春節假期是一樣的。無非就是再增加7天的休息日。

那麼3號到9號,這7天的加班工資就是

100*2*7=1400元。

再累計起前面的部分,也就是2300+1400=3700元。

問題四:

企業要求復工時間,比省要求的更晚,工資又怎麼算?

比如,企業要求2月15號才復工,那麼10號到14號,這5天工資要怎麼算?

這就看企業的了。

如果企業很好,可以一分錢不扣。沒來上班的,按正常發工資。對於來上班的,按照休息日的原則給予雙倍工資。

如果企業不是那麼的好,可以對正常上班的員工發放正常的工資。對休息的員工,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日工資標準的工資發放即可。

具體加了幾天班,就按照上面的說法來算。當然,所算的錢都是稅前工資。

現在,看明白了嗎?

我是@次等大叔,豆瓣讀書認證作者。著有《從零開始學招聘》,合著《HR軟實力》,頭條等多平臺簽約作者。10年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經驗,擅長生涯諮詢、職業規劃與心理輔導。歡迎關注,為您解惑!

次等大叔


很高興回覆一下:

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1月26日發佈的《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1號)規定: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農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安排補休,未休假期的工資報酬應按照有關政策保障落實。

根據國務院和上海市政府發的兩則通知,作如下個人解讀,僅供參考(具體相關政策以官方規定為準):

一、延長春節假期

國務院因為疫情防控的需要,將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農曆正月初九,星期日),因為2月2日本身就是休息日,實際上是延長了2天工作日的假期(1月31日和2月1日)。對於延長的春節假期,企業必須遵守,對企業具有強制性,員工在此期間休假的,企業應向員工發放正常工資。

由於延長春節假期的決定屬於臨時性措施,該休假並不屬於《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屬於特殊假期。如果在此期間上班的,並不是執行法定節假日上班發300%的工資規定。

該延長的假期類似於“休息日”,因工作需要而上班的,相當於週末加班,企業應首先另行安排員工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則應按照200%的日工資標準向員工支付加班工資。所不同的是,休息日屬於無薪,但延長的春節假期則屬於有薪休.

二、有關復工的幾個問題

1.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企業必須要執行該規定。

2.員工有這個覺悟很好,但是企業還得遵守政府有關不得提前復工的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規定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甲類傳染病的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

而本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廣州南方君VLOG


大家好,我是洪湖土特產小楊,很高興能夠回答這個問題,目前這類的問題很多,畢竟一般工廠企業公司還是私人企業等等,一般到初五就要正式上班了,但是面對這次嚴重的新型冠狀肺炎病毒,國家都出臺了幾次全國延遲開工開學通告了,對於這樣的問題,看你所在工廠屬於省內還是省外,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去做,你可以先給你們公司領導打電話反應這邊的情況,對他說現在特殊時期,只能把以後的假期或則年假先休息掉,等這次疫情過去,以後上班在補回來,一般領導都會同意的!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領導不同意,堅持讓你去上班,那麼你可以給當地的衛健委或則勞動部分打電話投訴反應此情況,目前衛健委和勞動局非常看重這樣的情況的,畢竟這次疫情才是重重之重,必須嚴格遵守和響應國家的政策,爭取早日打贏這場戰鬥!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960,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2f30900065a4e1fa1459b\

洪湖土特產直供小楊


還能怎麼辦?只能含著淚執行啊,你可以不去,但很有可能永遠都去不成了。這就像節假日時間加班需要付三倍工資一樣,試問有多少公司真正落到實處了呢?還不是讓你加你必須加,沒有任何藉口的加一樣嘛。還說要落實帶薪休假呢,試問有多少公司真正落實了?

這引起所謂的規定,在有些公司,特別是民營或私營企業裡,根本就沒什麼約束力,企業管理正規不差錢的,會去執行,甚至比國家規定要求執行的還要好,但企業不行的,根本就不管這一套,你說你的,我做我的。事實證明,你也拿這些企業沒有辦法。畢竟,對於多數工人來講,能夠有一個工作,總要比那點福利強的多,在這些要求面前,不是工人們沒有這種意識,而是他們太清楚現狀了,知道自己無力改變,只能接受現實。你可以不服氣,但前提想不想幹了呢?

所以說,題主這個問題其實我們都有答案,現實到處都有這樣的實例。你可以拿著這個通知要求找單位,其最後的結果可能是單位放你的大長假。

生存和過的好不好比起來,生存當然是第一要務,當生存都是問題時,其它都是次要因素了,這就是當下一些企業任性的最大砝碼。



元芳有看法


對於法定節假日和實際情況還是有出入的,不過對於國家春節法定節假日來說,也就是七天時間,一般情況下還是比較遵守的。因為這是一個傳統,對於中國人來說,春節情懷都在,對於春節上班這種情況,除非是特殊的行業,一般都是會放夠這個假期。

而對於春節期間必須得上班的一些單位,比如說醫院、公安、消防、車站等,肯定有值班人員,不過不代表這些值班人員沒有春節假期,人家一樣都是有假期的,而是倒班,照樣也會休夠七天春節假期。

春節七天假期是國家法定節假日,很少有單位不執行這個法定節假日,當然,不代表沒有,自然還是有一些單位不執行,而要說表現的最為明顯的就是一些私企在春節期間不上班不發工資的說法,而對於這種事情,並沒有什麼強制性的規定。

也就是我們說的沒有任何法定節假日,上一天班有一天工資,而不上班就不會有工資,可能這種用人單位還是挺多,不過對於這種情況也並沒有什麼違法行為,這是工作性質所導致,比如說農民工,這些都是按照勞動時間或者勞動成果來記薪酬。

如果說正規的公司,不執行這種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行為,或許可以通過勞動局去調解,至於到底單位會不會被處罰,這個可能具體情況具體對待,不過很少有人真正去這樣做,一旦這樣做,或許會丟了工作吧!


珞珈社


你好,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針對目前疫情態勢,國家出臺了延長春節假期的有關規定,主要是針對企事業單位,對私企而言,老闆肯定要考慮到效益跟成本,如果你不按照公司的要求上班,那麼很有可能飯碗不保,一個優秀的員工,首先就要服從上級安排,其次再考慮個人得失,鑑於此種情況,你可以利用合適的機會,委婉的向上司表達一下自己的想法,爭取得到妥善解決。

希望以上建議對你有所幫助!



迷彩的玲子


我來回答您的問題。單位不執行延長假期,您可以有以下幾種選擇。第一,炒老闆魷魚,關鍵時期,不替員工考慮,不考慮員工生死安危的老闆,沒什麼好留戀的。第二,忍氣吞聲,聽從單位安排,老老實實回去上班,注意,一定要做好個人防護。第三,找個藉口請假不去。這種情況一般不好實現。就怕假不好請。最後,還有一招,就是匿名向當地勞動部門舉報你們單位開工。


皮皮俠vlog


國家延長春節假期到2020年2月2日,這個假期屬於法定節假日。對於用人單位來說,原則上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予以職工相應的假期。

當然,法律是法律,規定是規定,特別是在勞動法律法規方面,基本上很少有用人單位能夠完全依法依規的履行用人單位職責。我們作為職工的也都見怪不怪,畢竟去哪個公司都一樣,沒什麼差別。所以,單位不執行國家規定的節假期也是常見的現象。

若從法律規定來說,在法定節假日上班,那就是加班。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加班費是按照工資的300%計算。所以,你可以主張加班費補償。但是,若員工一旦跟公司打官司,那再這家公司的日子也就到頭了。


葉律師


如果單位不執行國家延遲假期,那就要看你的工作崗位是什麼了。

絕大部分人都是延長假期的,但是有小部分人是要正常上班的,比如醫護人員,快遞員,清潔工等。如果是因為國家社會需要而上班,那就應該義無反顧,在做好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去上班。還有一些公司啊,商場,藥店等是需要有人值班的,畢竟不可能因為新冠形肺炎就全國都不上班,那樣的話就食品生活用品都沒得買,汽車不能加油,停水停電也沒人管,這樣的話全世界都亂了。

為奮鬥在新冠形肺炎一線的人點贊吧,也為春節值班的人點個贊,希望早點研發出特效藥,阻止疫情的發展!


勇敢的菜鳥


一般來說,大型單位都會相應號召,該放假的時候必須放,畢竟大型單位怕被舉報,在當前形勢下,如果真發生一點什麼意想不到的情況,企業的負責人是吃不了兜著走的。

但有些工作,比如說發電廠,口罩生產廠家,這些工作目前都不能放假的,領導如果給的工資少,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右上角關注幫忙點一下,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識的文章給您!

單位不執行延期放假,也是沒有辦法的事



前幾天有一個單位要求員工都及時上班,有一個員工在工作群裡說了政策不讓上班,加上很多人在村裡根本沒有交通工具。這下把老闆惹怒了,在群裡一頓臭罵不說,還給降級了,連帶著主管領導都給一頓訓。

哎,有的時候,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啊…

延長的時間不屬於加班

有些人認為,延長的時間屬於節假日,即使上班也應該給加工資。

其實並不是,我們一年的節假日只有11天,過年只有3天人節假日,剩下的不是串休就是佔用了週六週日,而這次疫情導致的延長上班的時間,不屬於節假日,因此即使上班,也不能算三倍工資。當然了,很多企業也根本不會給三倍工資的。

如果非要上班,可以私下向領導說明情況

很多人過年都回農村了,而一些農村目前是公交車不通,乃至於村裡的路都被封堵了,別說上班了,上街都成了問題。

這種情況下,老闆要求上班,可以私下和主管的領導溝通,畢竟大家都看新聞,都知道很多地方不通公交,強行上班也是困難重重。

總體來說,奮鬥在一線的工作崗位,目前都已經參加工作了,節後上班開工的問題,單位也會和相關人員溝通,如果真的開工,還想在這個工作崗位上繼續工作,沒有辦法,只有硬著頭皮上了…

喜歡的話,幫忙點一下關注。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識的文章給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