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防疫措施仍营业,安岳这两家茶楼老板被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七十条之规定,安岳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代某某、李某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5日及罚款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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